1. 事业单位人员转入企业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附件1,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二)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以下简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三)发联系函。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四)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接续的,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工资基数、相应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记录在《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记入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当发生两次及以上转移的,原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3、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扩展阅读: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流程按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转移基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后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与按规定计算的资金转移额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转入地和转出地均保留原个人账户记录。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11%的部分不计算为转移基金,个人账户记录不予调整,低于11%的,转出地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8%的部分不转移,个人账户不予调整,低于8%的,转出地按8%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九条 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一)原参保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转移基金额按本规程第七条第四款第2项规定计算;
3、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原参保单位。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或原参保单位。
2. 事业单位转到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算呢
事业单位转到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按个人账户记账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流程按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转移基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后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与按规定计算的资金转移额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转入地和转出地均保留原个人账户记录;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11%的部分不计算为转移基金,个人账户记录不予调整,低于11%的,转出地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8%的部分不转移,个人账户不予调整,低于8%的,转出地按8%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2)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省内建立一个职业年金计划或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且实行统一收益率的,参保人员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只转移职业年金关系,不转移职业年金基金;需要记实职业年金的,按规定记实后再办理转移接续。
省内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且各年金计划分别计算收益率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年金计划之间的转移接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条 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系统,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信息交换。
3.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转
现在没有抄政策可以解决,不代袭表将来没有政策可以解决,等新政策出台,就可以有关于怎么合并的政策了
还有一点,你原来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不一定就是事业单位社保,因为事业单位社保是后来才有的,95年那会只有企业社保的,你不能把事业单位工作等同于事业单位社保
白交那是不至于的,最差情况,你可以退了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然后享受事业单位这边的
补充:
你这个不是事业单位社保,就是企业社保的
现在异地转移是受到户口限制,所以外省的说转不了的,将来可以转外省的回户口地合并的,不会有什么损失的,放心好了
4. 事业单位转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问题~着急 在线等回答!!谢谢了~!!!
转移的时候是只能转移个人缴纳的部分,企业缴纳的部分不能转移。这个是国家政策缺德的版地方。权但是你转移的时候会打参保凭证,只要缴纳年限没错就没事。你在上海拿保险,主要是看缴纳的年限。上海那边不知道是15年还是25年。
另外,你在山东缴纳了299个月,本来是按照山东的领取标准来,但是你现在是上海户口。山东缴纳的金额肯定和上海不同,缴纳的金额应该没有上海多。
规定的是按照户口所在地的领取标准来,但是你在山东哪里交了299个月,又是上海户口,不知道能不能安装上海的标准领取。你最好还是打电话和上海这边的社保局确认一下。你的情况太复杂了。
如果上海缴纳的年限是15年,安装社保规定,在上海缴纳的年限不足10年的就不能安装上海保险金的金额来领取。但是社保又规定,不足10年的按照户口所在地的保险金标准领取。所以你这种情况是钻了空子。
5. 从企业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第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业务经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二)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以下简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三)发联系函。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件3,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四)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接续的,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工资基数、相应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记录在《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记入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当发生两次及以上转移的,原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3、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接续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核实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指数。
4、将办结情况告知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5)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扩展阅读: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转移基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
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后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
个人账户储存额与按规定计算的资金转移额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转入地和转出地均保留原个人账户记录;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11%的部分不计算为转移基金,个人账户记录不予调整,低于11%的,转出地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8%的部分不转移,个人账户不予调整,低于8%的,转出地按8%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考资料:
人社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人社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
6. 关于事业单位改制养老保险问题
1、单位缴纳部分不转移,符合政策规定,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计算。
2、1991年集版体企业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权,是当时劳动保障部认可的。后来,又将商业保险转移到社会保险,但有的地方没有按规定转移,企业将退回的商业保险费挪作他用。可以到商业保险公司查询,然后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政策。理论上应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3、请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工程队解散后,应有其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的善后工作。
7. 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后,个人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七条 参保专人员在机关事属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附件1,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二)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以下简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8. 请人社部回答老事业单位改企后养老金不合理问题。
与往年养老金调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业内专家认为,国务院去年初出台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加上目前各省养老保险“并轨”实施方案已出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调整养老金时机成熟,统筹调整有利于消除两者在待遇调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
2016年养老金在实际调整中,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从多省往年调整实施方案来看,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统一标准增加同等金额;挂钩调整主要根据缴费年限相应增加养老金;适当倾斜则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因此至少三类退休职工群体将在此次调整中明显受益:
--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多省2015出台的调整方案均明确,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比如广西等省区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别增加养老金5元,湖北省相应增加3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湖南省在去年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广西对在58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职工每月增加4元。
业内人士介绍,长期以来艰苦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养老保险整体缴费水平不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偏低,同样的增幅金额相对较少。对这些退休职工在调整中予以倾斜,有助于养老保险发挥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更公平合理。
--高龄退休职工。各地对高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如广东省2015年对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湖北省对年满70岁不到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养老金待遇调整何时能够落地?各省人社、财政部门将根据要求出台实施细则草案,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才能公布执行,“虽然各地公布时间难以统一,但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
此次养老金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然而,随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此次养老金上调增加的支出如何保障?
按2015年月平均养老金2200元、今年提高6.5%的标准计算,仅8500万企业退休人员一年调整养老金部分,就要增加1450多亿元支出。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总体还是收大于支,去年当期结余3500多亿元,基金累积结存达到3.52万亿元。部分统筹地区出现当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问题,可以通过动用历年累积结余和财政补助来确保养老金发放。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本来就是把财政补助作为基金筹资的法定来源之一,政府财政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承担托底责任。”金维刚说,即使少数困难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与支出之间出现缺口,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动用基金累积结余,就能够确保各统筹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总体平衡。
褚福灵等专家表示,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基金在更大范围内调剂;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加基金收入,尽快实现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使其保值增值,保障养老基金长期充足。
9. 事业单位转企后,人员安置和社保怎么办
近来些年来,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源广大事业单位职工关注的重点,之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为公务员,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公益类事业单位强化管理。对于转企改制的这部分事业单位职工,人员安置和社保如何处理是个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原则上留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续接社保。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可主动申请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照常,由原单位发放。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不符合转企条件被撤销,由原主管部门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无法进行合理安排的职工被解雇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行到社保部门续交费用。
在社保续接方面,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承担社保缴费。转制后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原事业单位差额发放补贴。
10. 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第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业务经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二)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10)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扩展阅读: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