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市养老基数从什么时候开始采用的省社平基数
自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之时,也就是自1996年1月1日起,实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调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川府发〔1995〕178号
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办法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二)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计算)作为缴费工资;企业以全部职工的缴费工资作为缴费工资总额。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全省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未按60%执行缴费工资的,相应扣减其缴费年限。
(三)企业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具体缴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仍按工资总额和退休总额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改为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从1996年1月起,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3%的比例缴费,以后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已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以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按不超过当地企业缴费比例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缴费年限自开始缴费起计算,直至到达规定退休年龄时止。
(六)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财政予以支持。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从1996年1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记入,包括: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2.从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一定比例记入的部分。本办法实施后按职工缴费工资的8%记入,以后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从企业缴费中记入的部分逐步适当降低。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按其缴费工资的11%记入个人帐户。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居民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每年计算一次,利息并入个人帐户。
(五)职工在省内调动工作,不变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工作而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连续计算。
职工跨省调动工作,个人帐户及其储存额随同转移。
(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及的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支付养老金,不能提前支付或移作它用。
(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定期将上一年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数额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等情况,通过企业通知职工,并受理核对和查询。
(八)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记入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非工薪收入者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全部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领取完毕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规定标准继续支付,直至死亡。
三、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部分作为社会统筹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原有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后的部分养老金、寿命长和收入低的职工的部分养老金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等费用。
社会统筹基金要为人口老龄化和抵御风险留有一定的储备积累。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龃,同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满10年及以上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1.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两部分计发:
第一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总额的1/120计算。
第二部分为社会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计算社会养老金的比例为: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全省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5%计算,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加发0.5%。社会养老金比例最高为25%。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总额×1/1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社会养老金比例。
按上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本人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额。
2.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三部分计发:
第一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总额的1/120计算。
第二部分为社会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计算社会养老金的比例为: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全省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5%计算,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加发0.5%。社会养老金比例最高为25%。
第三部分为缴费养老金和补贴,缴费养老金按本办法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每满1年按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同时加发一定比例的补贴。计算缴费养老金的比例为1.3%~1·4%。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总额×1/120+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社会养老金比例+(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办法实施前职工个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养老金比例×全部工作年限+补贴)×(全部工作年限-建立个人帐户缴费年限)÷全部工作年限
按上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本人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额。
3.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
(二)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或者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低于按缴费每满一年计算两个月退休时上一年本人缴费工资数额的,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予以补足。
(三)符合离休条件的人员,其离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四)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政府确定。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
(一)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原则是:调整水平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二)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1日按照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当年退休的人员从下一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由省确定执行。
(三)每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在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中列支,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不足列支或没有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在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国家当年另行规定提高待遇或全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当年不调整基本养老金。
Ⅱ 退休工资有的是省平均工资,有的是市平均工资是真的吗为什么
以前退休养老金的计算确实有些地方用的是省级平均工资,有些地方用的是市级平均工资,甚至对省属企业用的是专项社会平均工资。但是,与养老金计算相关的社会平均工资正在逐步统一。
目前各省市没有统一的养老金计算和支付方式,但主要方向仍然是将养老保险支付口径统一到城镇就业人员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但是,国家已经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调。如果全国都能协调,那么相关的支付标准会以全国平均工资为准吗?值得期待。
Ⅲ 退休是按全省还是市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统筹地区平均工资,是指所在省、直辖市、治区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会开始正常发放退休金。也就是说,出生日的下个月,就是领取退休金的起始日,以后每月发的退休金都是当月的,直到死亡。比如,如果7月份到达法定退休年龄,7月份就要提供材料去前台申请办理退休,8月才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后每个月都会有一笔退休金。
Ⅳ 社保社平工资按省还是按市算
按市。按市,一般是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因为全省各市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也不同。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通常由政府根据上年度的情况公布。
社平工资的意义:
1.用于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2.用于医疗保险年限一次性补缴。根据规定,对于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办理退休(职)时政策规定的缴费比例补缴差额年限,补缴后享受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3用于企业养老待遇核定。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计发养老金的重要参数。
计算公式: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合计缴费年限×1%;②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
4.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死亡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费,以本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5.用于确定经济补偿金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数额支付。
6.用于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免征个税的基数。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Ⅳ 同单位同工种为什么有人按市社保退休有人按省社保退休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答,从省社保与市社保的区别之中,我们就能看到问题的原因。
其实,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缴费基数不同,省级社保的缴费基数一般比市级社保的缴费基数要高一些。社保的缴费基数与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有关,而社会平均工资又决定了五险缴纳的基数,基数越高享受的待遇就越好,但是缴纳的费用也会相对来说的多一些。
看一下自己社保的缴纳基数就会很明白了,如果你交的少,自然也就比你同事领的要少,按照市级社保来领退休金。如果你交的多,那么就按照省级社保来领取退休金,希望能够帮到你。
Ⅵ 为什么交养老保险,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区别有哪些
我们经常这样听说:不同的单位,待遇水平相差很多,真的是这样吗?今天我们就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这方面来具体看看。
首先我们要知道,单位在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都要提前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这个基数是干嘛用的呢?它表示该单位职工的大概工资水平,之后每月职工的月缴费为该基数的8%,单位的月缴费为该基数的16%。以2021年的河南省为例,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标准暂按5298元/月(100%)执行。如果某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为5298元/月(100%),那么之后每月职工需要缴纳5298×8%=423.84元,单位需要缴纳5298×16%=847.68元。
由此可以看出,不同单位在缴纳养老保险时的巨大差异,选择一个好的单位还是很重要的。
下期我们来具体说说关于单位欠缴的负面影响。我是社保知识爱好者,关注我,了解更多社保知识。
Ⅶ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可选择的档级为60%、80%、100%。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职工:8%;企业:20%(部分省市企业缴费比例已降至20%以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具体以各省市发布信息为标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以省(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缴费基数上限:300%社平工资;缴费基数下限:60%社平工资。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市)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方法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2、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3、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