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但不是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而是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是由财政进行补助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虽有缺口,但还是基本不用担心没有钱来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的养老金的。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刚建立,在建立之前其养老金是由各级财政来承担的,是从财政资金中直接发放给退休人员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其养老金虽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但养老保险基金中的钱也是来自于各单位用财政资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有不足,也会由财政资金进行补充,以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2. 重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事业单位改制后新方法,实际上根本就是工作企业单位用了十多年的离休公式的翻板。可是,会不会有人想过?假如忽然旧方法改成新方法,会导致前后左右2个月的退休职工,退休政策差别太大。因而,对于人士建立了十年的缓冲期。要求人士,离休的时候一定要应用新办法和老办法较为,假如新方法退休政策高,提升退休政策新方法差值,从第一年派发10%,第10年派发100%。
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由重庆市人社厅发布,与重庆市上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全口径的社会平均工资相关。2020年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为85860元/年(7155元/月),2021年和2022年的重庆市的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并没有有关信息。
自己平均缴费指数是自己往年具体缴费指数的均值,根据自己的每一年具体缴存基数相匹配相对应年代公司职工养老金保险缴费工资核算,算出每一年的信息后求和,除于累计缴费年限,就能得到个人的均值缴费工资指数值。
例如2021年的个人缴费基数是6500元,2021年重庆市社保缴费月数量6165元,那样本人2021年缴费工资指数值便是1.0543元。假如本人20年缴费指数之和是20,那样自己的具体平均缴费指数为1.0。
3. 珠海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包括干部和固定工)均须按本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执行国家统一的机关事业工资福利政策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省驻珠海市机关单位必须参加我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中央驻珠海市机关单位,按自愿的原则,参加我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
珠海市机关单位中已实行养老保险的合同工、临时工随所在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管理。但临时工不享受机关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第三条 社会养老保险费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级社会保险局和财政部门根据保证给付和不低于工资总额2%的积累率的原则测定(市属机关缴费比例暂定为11%,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3%)。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资金来源按工作人员工资供给渠道解决。已离退休人员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机关单位与企业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分开核算。
工资总额,即缴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第四条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专户相结合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扣除进入个人专户的1%后划入社会统筹帐户,即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金收入专户”。工作人员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1%划入个人专户。
社会统筹帐户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附加养老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个人专户为工作人员本人所有,用于支付个人专户养老年金。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金支出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同级社会保险机构设立的用于实际支付养老保险金需要的专门帐户。第五条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条件且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后,按本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和机关补充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和个人专户养老年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为上年度社会月人平均工资的35%,离休人员为40%。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增加2%,无子女的增加3%。
(2)附加养老金:以工作人员本人缴费期间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缴费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满一年计发1%;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的,每满一年,计发1.2%。工作人员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的,每提前一年,减发1%。
(3)个人专户养老金:为个人专户基金积累额的1/180。如个人专户基金积累不足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则一次性支付。
机关补充养老金是为保证机关离、退休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待遇不降低而设计的特殊津贴。机关补充养老金发放水平由市社会保险局会同市财政、人事部门根据在职工人员工资增长和物价增长情况测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机关补充养老金由离、退休人员所在原单位发放,其资金来源按工资供给渠道解决。第六条 机关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不发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计发一次性老年津贴,标准为:缴费每满一年计发两个月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第七条 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由市社会保险局发放。抚恤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按原工资供给渠道由各单位发放。第八条 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每年七月,基础养老金随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进行调整,附加养老金根据机关单位平均缴费工资增长速度的60%-80%进行调整。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机关单位干部和固定工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机关单位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按实际参保年限计算缴费年限。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在不降低原离、退休金水平原则下,划分为基础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和机关补充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后离退休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离、退休金,在不降低离、退休金水平原则下,再划分为基础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和机关补充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和机关补充养老金划分、计发、冲减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 养老保险费如何核算
一、保险金的处理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总之,企业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费应随同生产的产量等成本相应结转,其扣除也与相应的产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与收入相配比,如此来理解“支付”“缴付”的含义,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收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成本(费用),并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
企业应注意,虽然会计上要求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并不作为随职工工资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也不作为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应付职工薪酬调增数额时,应注意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并不是一定企业发放的全部住房补贴)扣除。
另外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无论是在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关键的问题还是发放的基数与比例要符合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发放工资不再分明细项目的企业,其员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补贴的基数最好是按企业计税工资来提取,这样税务检查时,也比较容易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三、除“三险一金”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三险一金”只是社会统筹中的四项。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将逐步建立。据了解,目前各地还有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简称“五费”。由此产生了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税收处理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5号)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十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第四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因此,除“三险一金”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均是同一性质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务部门为主征收,由于职工个人不缴纳,因此也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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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核算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1、计算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时,按不同人员计入有关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从应付职工工资中代扣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障费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其他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障费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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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退休中人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2022中人养老金计算方法
退休中人养老金如何计算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方法
退休中人是什么意思?
退休中人指的是此次养老保险制改,是指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型社保制实行后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属于退休中人。
由于新旧方案之间对于养老金的核算方法不同,因此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也就是2014年9月30日到2024年10月1日,在此期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退休中人的范畴。
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包含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方面。计算时需要与老方案进行对比计算,根据保低限高的方案来执行。
基础养老金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作为计发基数,每缴费一年发给1%的基础养老金,这部分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没有差别的。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这个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是按照城镇预期人均寿命来计算的,比如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等。比如是60岁退休,就是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作为计发基数,每视同缴费一年,按照相应的过渡系数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比如二者的平均值是5000元,视同缴费系数是1.3%,每一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就是65元,如果视同缴费年限是20年,那么每月的过渡性养老金就是1950元。
7. 辽宁省事业单位中人何时重新核算养老金
辽宁省事业单位中人何时重新核算养老金,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按照相关政策,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置10年过渡期,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就高不就低。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人”退休金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中人”待遇标准计发: 2014年9月30日(含)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其2014年
8. 公务人员的退休金是由养老保险基金里承担的吗
纳税人承担的。
有的退休人员拿一千多,有的拿上万,养老保险是全 社会 供养退休人员,这差距太大了,大的过分
普通的回答:不是。
专业的回答:是,只是同一个单位发放而已。
养老金并轨后,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三个保险基金是各自单独核算的。
意思是什么意思!公务员的养老金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里拿,不会去拿企业退休人养老金。所以不存在 社会 人士交的养老保险被公务员拿去享受了。
看了很多关于养老金的提问和回答,95%的是不公平,为什么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退休拿得多,他们应该和普通人一样多。他们拿了我们普通人交的养老保险………等等不满的情绪。
首先,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的人虽然是都在社保局领退休工资,但是各自从各自的锅里舀水吃,不存在谁拿了谁的钱。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每月个人扣工资缴费最低500元,高的更高,意思是每年最低6000元。意思是上班35年最低个人缴费总额应该是25万以上。按中央相数据,机关事业人员个人缴费加上单位对额后,每个人要用11.5年时间才可能拿完自己上班时间存在 社会 保险机构的钱。换句话说,人家60岁退休活到72岁了,这些年都是拿自己的上班存款。过了这个时间才是享受年青人的缴费。
其次,看不惯别人拿钱比你多的人,你们年轻的时候做什么去了,别人努力学习考学校、考公务员,你呢?
最后,养老保险,只是一种国家的 社会 福利,面向 社会 ,人人平等,参加自由,退出自由。你年轻时有能力,能挣钱,有几百上千万的存款,当然不用养老保险,满足你的老年生活。又也许,你有孝顺的儿女,每月支付你几千上万的生活费,当然你也用不着养老保险。
人,从生下来那一刻开始就没有“公平”二字。每个人有的努力了有成功,有很多不成功。有的人生下来就不愁人生。所以,国家在没有公平的竞争的 社会 里,给了我们一个养老金的福利,是想给我们中等以下收入的人老有所依,至少是不愁吃不愁穿。
人生少一些报怨,多一份拼挣,自己的路只有自己的才能把握着。
这谁都知道,是由政府买单的。
公务员的工资都是纳税人的。他创造不了效益,若养老保险再自成一体,纳税人的负担更重了,差距更大了。所以只有走全民并轨是最佳选择,得民心。
公务员的一切费用都应由政府财政承担!
现代实行的并轨,似乎把问题搞的复杂化了!
现在还能讲得清吗?就是有一千张嘴都讲不清了!
是的,目前政府公务员的退休金是有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2014年10月,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之前他们领取的叫做 退休金 ,由政府财政承担。
过去的退休金待遇,主要是根据退休时本人工龄确定的基本工资计发比例,然后领取退休时职务级别确定的退休生活补贴数额。退休计发比例一般是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发放基本工资的70%,满20年不满30年发放80%,满30年不满35年发放85%,满35年以上发放90%。
一般来说,当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都能够领到退休前本人工资的80%到90%。当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制度是不需要本人缴费的国家保险体制。
企业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都是有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贯彻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待遇模式。养老保险基金是通过企业和职工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筹集而来。
因此,这是两种养老制度根本的不同,我们又将其称之为“双轨制”。为了推动双轨制的并轨工作,2014年10月我们又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领取养老金了。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后,有关养老保险并没有全部实现并轨,企业职工仍然使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则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大家不用担心养老保险基金的亏空。按照《 社会 保险法》的规定,当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政府财政予以补贴。也就是财政的兜底作用,这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都是一样的。
不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领取的,并不仅仅是基本养老金待遇。因为,如果完全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模式,相应的养老待遇会比较低的。因此,国家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立了 职业年金制度 。类似于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不过企业年金制度并不是强制全面建立的。职业年金制度,职工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4%,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8%,大约相当于个人账户积累的1.5倍。未来大约能够提供1/4左右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不过职业年金是“有限责任”,如果领取完毕就不会再有。现在各地已经明确要求,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要分开发放,不能合并到一起发放,混淆概念。
除了职业年金以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还是非常复杂。特别是有些待遇并不是强制规定的,但过去 历史 上一直是发放的,比如说精神文明奖、创城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冬季采暖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提租补贴等等。如果当地经济发达,财政负担能力强,往往退休职工都会继续发放,这样的待遇,是由财政承担。有些欠发达的地区,连基本工资都不好保障,相应的各种补贴补助类待遇可就少得多了。
总体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确实改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但是还有相应的其他待遇,承担主体也是比较复杂的。#理财大赛第三季#
公务人员的养老金,肯定是由养老保险基金里承担的,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这个养老保险基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而非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
基金专户是国家建立的养老保险费用“资金池”,是专户列支各项养老保险费用的。而且,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按政策规定,是分别单列建立专户的,分别列支各自的养老保险费用,并进行专户管理核算与组织投资运营。
公务人员的养老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养老并轨改革以前,是由同级国家财政买单的全额支付的。并轨改革以后,按政策规定建立独立于所在单位的养老保险费用专户,资金单列核算管理,专户支付各项社保费用。
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至今,一直按“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部分积累的方式,建立健全并单独运作着。截止2019年底,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节余总额超过人民币五万亿元以上。
楼主你好,公务人员的退休金,是由养老保险基金里面承担的吗?2014年9月份之前不是。但是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的人群基本上都是了。不过公务人员的这个社保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从2014年10月份一直到2024年的9月份,这10年之间会有一部分的过渡性部长养老金,那么有些地区的补偿养老金还是由财政来给予拨付的,但是最基本的这个社保养老金完全是由社保基金来支付了。
因为他们本身从缴纳机关养老保险开始就已经开始,正常参加自己的养老保险,这个养老保险和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是非常类似的,所以说自己也开始交纳养老保险,比如说个人承担其中的8%,那么工作单位承担其中的16%,所以说今后肯定是由社保基金来给予发放相关的养老金待遇。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公务人员养老金和社保制度的深化改革,那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由双轨制改成了今天的单轨制,就不存在任何的双轨制了。
因为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公务人员也好,还是从企业单位退休的人员也好,那么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计算方式和方法都是完全一致的,都是采用累积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和 社会 平均工资的方式,来计算和确定自己的养老金待遇。最终,那么自己养老金待孕的高低跟自身的工作年限,跟自己的缴费标准是有直接关系的,而且到了2024年10月份以后,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全部都按照新的计算办法来确定养老金,那个时候也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并轨
不论怎么核算的?可说都是用的社保基金?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中央国企,垄断企等交社保应最高交100%小型企业和私企,个人等不能低于60%。这样今后的退休金差距就不太大了?否?差距会更大!
9.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