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补交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一、补交养老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想要补交养老保险,了解它的补交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
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另外,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交养老保险。
在补交万养老保险后,就可以享受国家政府部门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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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
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省事省时间,一般想补交养老保险的人群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都喜欢选择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在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时,可以先了解以下的内容。
三、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1、具有参保地户籍,在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2、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以上人员在自愿原则下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交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四、一次性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参保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到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五、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基数规定
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其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比例
1、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补缴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2、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对于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内容介绍就有上述的介绍,有需要的人士可以认真阅读上述的介绍,让自己在补交养老保险时更顺利更方便。
补缴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给我们进行补缴也可以是我们个人进行补缴,如果个人进行补缴的话我们需要有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等证件,去当地的社保局提交补缴养老保险的申请,补缴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次性补缴和分批次补缴,要按照自身情况来进行补缴选择。
⑵ 企业养老保险怎么补交
社保养老中断之后可以续交,也就是允许断断续续的交。交够十五年即可,只不过以前在单位的时候,单位帮您交当地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交8%。如果离开原单位现在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补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
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由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
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迟缴或漏缴,需由单位进行补缴。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
不允许企业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对与原企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本人同时又在另一个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企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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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交
一、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三、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四、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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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怎样让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保
一般是不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确保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公权”。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
⑸ 公司不补缴养老保险怎么办
很多单位为替员工办理社保,或者是没有全额替员工办理社保。员工的社保意识也越来越强,如果单位坚持不补缴社保,员工应该怎么办?
如果选择去仲裁委或者法院强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他们是不会受理的!
一、几个基础知识说明点
1、目前国家已经叫停个人名义的一次性补缴社保。
个人名义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的时候没有缴足年份(养老15年,医疗15-20年看各地政策),国家是叫停了一次性补缴。
但是政策的实施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沿海几个省份都是已经禁止以个人名义补缴,当然也有很多省份暂时还是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的。
有的人会说,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今天退休,我养老与医疗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国家禁止的是一次性补缴,但是支持员工继续按年度缴纳,直到达到年限为止。(有点延迟退休的意思,但是需要个人缴纳个人与单位部分!)
2、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要求补缴社保是没有时效性的,因为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是其法定业务,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
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是进入国家统筹账户的。单位未缴纳社保损坏了国家的社保基金,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同样没有时效性限制。
二、要求单位补缴找劳动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仲裁不受理
1、劳动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
社保的征缴属于社保部门管理。监督单位依法按时按量缴纳社保也是劳动监管部门(一般隶属于社保)的职责。
大多数省份的社保缴纳已经移交给税务部门,因此税务部门有同等职责。
因此,监管、催缴社保可以找劳动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
2、仲裁委员会
为什么说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补缴社保问题?仲裁的含义在于一个裁定——有纠纷异议才有裁定!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这是很明显的事实,不存在纠纷与异议,就是单位的错误,错误明显不需要仲裁!
⑹ 离职多年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法律分析:离职多年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⑺ 我单位以前未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让给我补交吗
单位以前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的。尤其是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是违法行为,如果单位不进行补缴,可以直接举报或状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就包括你这种情况,因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成立后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成立后不按上述期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即属于违法。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不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而处理方法也是符合你的期望的,一般都是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违法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只是一种补救性的行政措施,是对违法者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合法状态的要求。
也就是说,既要给你补缴养老保险,而且还要对单位进行处罚。这是你自己的权益,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为了怕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