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产更名有位老人,她不可以贷款买房,但是为了居住的需要且又能顺利
根据我国房地产政策,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尽管老人自行偿还了房屋的贷款,但由于购房及贷款合同上的名字均为其媳妇,该房产的所有权自然归属于媳妇。
若老人希望将房产的名字改回自己名下,只能采取房产赠与的方式处理。首先,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手续,费用为房产评估价值的2%。随后,前往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涉及税费如下:1. 买方(受赠方)需支付契税(房屋面积大于140平米,税率为3%;小于140平米,税率为1.5%)、印花税0.05%、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以及权证印花税5元/本。2. 卖方(赠与方)则需支付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和印花税0.05%。
综合计算,全部赠与费用显然低于2万元。因此,房产中心可能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