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法规规定是多少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规定办法有以下两类:
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贰』 2024年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男性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劳动者则为55周岁或50周岁。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劳动者因年龄原因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定界限。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规定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对于普通职工)或50周岁(对于特殊工种或艰苦岗位的女性职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国家可能会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调整。例如,近年来已有多个省份开始试点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
二、不同职业类别的特殊规定
除了基本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外,对于某些特殊职业类别的劳动者,还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于从事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可能会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此外,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特定职业群体,也可能存在不同的退休政策。
三、政策变化对法定退休年龄的影响
未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也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国家可能会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实施更加灵活的退休政策,以鼓励劳动者继续参与社会劳动。
综上所述:
2024年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和个人的情况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男性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劳动者则为55周岁或50周岁。然而,这些规定并非一成不变,未来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劳动者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了解最新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叁』 哪部法律规定中国人退休年龄为60岁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规定中国人退休年龄为60岁。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