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一级残疾人养老金交纳有何待遇!
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家庭中,不少都是因为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他们因此丧失了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收入水平提不上去,这才不得不申领最低生活保障。
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一二级极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只要养老保险累计缴纳年限满15年,那么每月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因此,即便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一级极重度残疾人在领取养老金后,“收入水平”也会较之前有大幅度的提升。
举个例子讲,之前我们企业有一位从事井下作业的特殊工种,基本工资加上井下各种补贴,每月收入十分可观,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很高。2013年在老家翻盖新房的时候不慎从高处跌落,后被鉴定为一级残疾,此后的四五年时间里,家庭“因病返贫”,个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无奈申请了低保;如今他已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养老金4000多。
那么像他这样,“收入水平”随着领取养老金而明显提高,此后是否还可以继续领取低保呢?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申领低保的条件、退出低保的条件,以及养老金或退休金是否属于“收入”的范畴:
首先,申请领取低保的条件、退出低保的条件
所谓的“低保”,完整表述是“最低生活保障”,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根据民政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要求,申请低保必须满足3个基本要求:
第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这一项很好理解,即申请低保本着“属地”的原则,不能异地申请低保,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
第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注意,收入水平是否能达到申领低保的条件,考察的不是一个家庭成员,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考察平均收入水平。
举个例子讲,假设因重度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两口平时无任何收入,那么无论户口在何地,也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肯定能达到申领低保的条件;但如果与其共同生活的儿子每月有3万元的收入,即3年平均月收入是1万元,那么收入水平这一样就构不成申领低保的条件。
各地低保标准有高有低,因此对人均收入的要求也有高有低,一般城市高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高于经济落后地区,关键看当地民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线。
第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
这一项是从“家庭财产”角度所设置的申领条件。
简单的理解,即便拥有当地的常住户口、即便目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是如果家庭财产状况良好,比如有较为殷实的银行存款、有市值较高的商品房、有豪华汽车等,那么无法申请低保。
这里的“家庭财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住房、车辆、古董字画、收藏品、公司股权等等。
在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前提下,才能申请低保,相关人员需要入户调查,但凡有一项不符合当地标准,那么就无法申领最低生活保障。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即便家庭成员中有“一级残疾人”,即便他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不是申领低保的标准,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申领低保与残疾与否并不挂钩,而是与以上三个条件挂钩。
再来说一下退出低保的条件:
低保在认定上是非常严谨、严肃的,只会给生活切实困难的城乡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
由此,低保的认定标准就本着“一年评一次”、“一年一审核”的原则,倘若以上三个条件在一年周期内有所变化,但凡某一项构不成标准,比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找到了高薪工作,平均收入因此大幅提升;或者意外中了彩票,家庭财产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或者户口从当地迁出迁到了外地等等,这些情况下,第二年就无法申领当地的低保了。
那么一级残疾人在领退休金之前,收入水平低,构成申领低保的条件;随着其退休金的领取,收入水平大幅提升,还可以继续申请低保吗?第二年还能“评上”吗?
第二,退休金算不算“收入”?
“领取养老金后能否继续申请低保”?
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退休金是否属于“收入”的范畴?
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个人“收入”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等五大项,这五大项个人收入都是需要依法纳税的;而退休金是不需要纳税的,这是本质的区别。
根据“是否需要纳税”,退休金的定位较为“摇摆”,那么在认定低保的过程中,退休金到底是否属于“收入”的范畴呢?
其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16条中早有规定:
退休金应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也就是说,倘若领取退休金前,收入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而随着领取养老金,平均收入“水涨船高”,已经高于当地低保标准,那么就无法再继续申领低保,即退休金在认定低保时,属于“收入”的范畴。
写在最后:
综上,认定低保与残疾与否无关,与户口、收入水平、财产状况三个因素密切相关,倘若低保户随着领取养老金而收入水平大幅提升,已经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那么从第二年起,就不能再申领低保,即退休金计入收入范围,这与退休金不需要纳税有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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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一级残疾人养老保险
北京市:
对参保的残疾程度为一级和二级的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以下简称重残人),按照城乡居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城乡养老保险的缴费最低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
山东省: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其中,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由于各地政策的出台时间不一,而且每个省市也都有自己不同的政策,如果想仔细了解本地政策的话,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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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有低保的一级残疾人多大年龄可以领养老金
一级残和多大年龄领取养老金是两码事,一二级残属于重度残,本身就有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如果生活困难达到低保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这样又多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低保金。至于什么何时领养老金,无论是 健康 人还是残疾人一律都得年满六十周岁。
有低保的一级残疾人到55周岁就能够领取农村养老金!这并非是空穴来风,这就是山东地区对重度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而且也做到了这方面的政策落实!
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如何?
对于1~2级的重度残疾人,他们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只有靠 社会 的福利给予她们最低的生活保障。一个家庭如果有一名重度残疾人,那么这个家庭就会受到拖累,生活方面质量大幅度的下降。
因为一个重度残疾人,不但个人不能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而且还需要他人给予照顾。因为他们的自立能力优势都会丧失了,甚至简单的吃饭穿衣问题都很难做到,需要他人帮助,更别说其他的事情了。
对于重度残疾人基本的生活方面都难以解决,更别说他们的养老问题了,养老更是 社会 一个大问题。但是各个地方对重度残疾人的养老问题都非常的重视,解决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如何解决农村重度残疾人的生活保障的?
比如农村低保就是解决农村重度残疾人失去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生活依靠。如果家庭确实困难,可以申请农村低保,这能够保障他们最低的生活需求。
对于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现在我国实行了单人保。也就是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无条件的加入农村低保,只是实行个人加入农村低保,并非是一户人家全部加入,这就是对重度残疾人的偏爱。
解放一个重度残疾人,就等于解放了一个家庭,一旦保障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资金来源,这样就等于保障了这个家庭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至少残疾人的消费不再拖累家庭,而是有政府部门发放解决。
哪里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享受农村养老金待遇呢?
对于我们山东地区重度残疾人不用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全部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代缴。主要是对这部分重度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关心,也是为了保障他们的 健康 和生活质量。
对于重度残疾人,只要他们到了55周岁,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可以通过家人或者本人去申请办理农村养老金待遇。一般达到55周岁,当月申请次月就发放农村养老金了,而且程序还是非常简单。
对于非农业户口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退休吗?
但对于城市养老金待遇问题,重度残疾人一般是不能够提前享受的,除非个人申请通过劳动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才可以提前享受。对于普通的是残疾证,是不能够代表或者支持提前退休的依据。
所以对于城市养老金的处理方式,并不是根据个人的残疾情况,而是根据个人的残疾、本身疾病状况,申请病退当然发放的退休金就比较少了,一般按照退休金的85%发放。
城市退休的基本的要求是男性必须达到60周岁,女性一般职工达到50周岁,中层干部达到55周岁。对于特殊群体的职工,也就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比如门框等行业的职工,就能够提前5年退休。
现实生活当中应该让残疾人提前退休,为什么这么说呢?
全国人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7周岁,女性达到了80周岁。似乎延迟退休已经成为 社会 的一个响亮口号,主要是 社会 养老金已经不能支撑退休的人员增多的发放。
但对于残疾人来说, 按照目前的人均预期寿命,我国人均预期寿命77岁,而残疾人是56.9岁,重度残疾人的预期寿命更是只有48.5岁。 可见重度残疾人的寿命非常的短暂,主要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大幅度的下降造成的。
从这方面来说,提前使得重度残疾人退休,或者说让他们提前享受农村养老金待遇,也是符合现实情况的 。因为好多重度残疾人,即便是有养老保险,他们还没有达到享受的年龄就去世了。从这方面来讲,似乎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也曾经为 社会 做出了贡献。
结束语。对于有低保的一级重度残疾人,他们享受农村养老金的待遇的年龄,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是提前5年享受,也就达到55周岁,可以申请享受农村养老金待遇。但绝大部分地方农村养老金的享受年龄与残疾情况无关,只要年龄达到60周岁就可以享受。
在这里强烈的呼吁,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退休或者提前享受农村养老金待遇,因为他们的寿命比普通人的寿命要短很多。毕竟他们的残疾是 社会 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应当受到 社会 福利的待遇。你说对吗?
一级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由政府财政代缴100元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也能按年200元、300元标准缴费,男、女达到60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不计入该家庭收入。
理论上可以,但仅限于个别地区,而且必须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他情况下也可以提前退休,但限制条件较多,并非是普遍现象,参考价值较小。
首先,法定退休年龄上的规定,以及符合“提前退休”的几种情形退休年龄上的规定是很严格的,而且是“法定”,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居民60周岁。
没有特殊情况下,以上退休年龄严格执行。当然,有时候也鼓励“晚退”,比如对于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级女干部,或者事业单位中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岁退休,除非自愿申请55周岁退休。
以上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一般情况,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提前退休”的,比如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几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况:
比如从事特殊工种的,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相当于提前5年退休;
再比如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可以这么说,“提前退休”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通常只有是 特殊工种或是因工致残 的情况下才能提前退休, 与“低保”与否并不挂钩 ,而且即便是“残疾”能提前退休,也限于 “因工” 致残,对于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而言,因工致残无从谈起,而且即便是企业职工,倘若致残的原因不是“因工”,那么即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不能提前退休。
况且,1998年劳社部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了制止和纠正,而且特别说明 “严格执行法定退休年龄,制止违规提前退休行为” ,在此要求下,各地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时候都秉持着较为审慎的态度,宽松程度没有之前那么松了。
综上来说,即便一级残疾属于重度残疾、即便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在办理提前退休时也有一些“大前提”,比如残疾是“因工”、医院出具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如此才能提前退休;而至于“低保户”提前退休,则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无从谈起。
第二,部分地区的个别参保人员,是可以提前退休的以上讲的是大方面的“提前退休”政策,事实上关于此问题,各地有自己的一些规定:
拿山东省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社会 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来说,山东有些地市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 山东菏泽 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人群而言,经申请和审核后, 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1,首先,必须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在此列;
2,没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3,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是一级或者二级;三四级残疾人不享受该政策。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菏泽居民,那么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55周岁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
当然,这是地区政策,针对的适用人群要狭窄一些,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效仿意义,毕竟“低保”叠加重度残疾,劳动能力更弱一些、收入更少一些,提前申领养老金也可以是作为一种关怀和优惠政策上的倾斜。
写在最后:残疾人提前退休在未来有实现的可能按照目前的人均预期寿命,我国人均预期寿命73.8岁,而残疾人是56.9岁,重度残疾人的预期寿命更是只有48.5岁,如果退休年龄“一刀切”,那么对于残疾人,特别是对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来说,有失公平,极有可能存在还没有达到领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的情况。
关于这一问题,其实早就有人已经注意到了,比如在2019年全国第三个残疾预防日来临之际,就有委员建议将残疾人的退休年龄修改到50岁,还有建议对达到一定残疾程度的残疾人,退休年龄调整到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不过建议归建议、提案归提案,相关部门还要经过意见征求和可行性分析,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也许未来可以实现,算是对残疾人的一项优惠政策倾斜。
60周岁可以领 但只能领200多
都是60周岁。不要以为是一级残疾人,养老也开绿灯。一级重度残疾人,国家有护理补贴,沈阳这里每人每月80元,若是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100元
有低保的的一级残疾人员只要年满六十周岁,民政部门都会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男人是六十周岁女的五十五岁跟随本地区的经济民正会于以发放的。
满60岁
④ 2023年残疾人退休工资多少
养老金标准与参保人一生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每年缴费基数、每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甚至每笔缴费的时间均有直接关系,,每个人都不 同。与是否残疾人无关。
⑤ 退休人员因病一级残疾有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后可分为以下三种致残等级情况按不同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⑥ 一级残疾可以享受国家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一、二、三、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伤残津贴委托邮局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储蓄网点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如果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应当首先予以安排,不得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
衍生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相关法规: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⑦ 有残疾证的职工退休待遇
有残疾证的职工退休待遇如下:
1、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另外,根据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残疾人职工,经本人申请,由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劳动能力评估,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可提前5年退休。此外,如果是困难残疾人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10年(含)但不满15年,由个人续缴满15年的,续缴的养老保险费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标准100%以内,可由同级残联补贴5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