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保以后,还区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吗
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到个人社保之后,还分辨不区别干部和工人的身份呢?这个问题主要是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会出现一个显著的改变。因为在2014年10月份之后,每一个行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已经开始缴纳了机关养老保险。那样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含公务员单位的在编人员,可能列入个人社保之中来。列入个人社保之后,未来还分辨不区别干部和工人身份呢?这也是很多人比较关注一个话题。
② 事业单位参加社保退休如何办手续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 养老保险 手册》,到 社数脊保 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 工资 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退休 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州穗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薯迹渗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 社会保险法 》。
③ 事业单位退休的人都进社保吗
以前的话,部分事业单位和企业比是有比较大的差别的。事业单位并不是所有的都强制缴纳社保。对于强制的那部分事业单位,退休后和企业没什么区别。不强制的那部分事业单位退休后领退休工资,和企业退休者领的养老金相比会多一些,而且公费医疗
现在的话,机关事业单位已经进行养老金并轨了,以后越晚退休的人,退休后的待遇和企业相比越接近,直至持平。唯一的区别在于机关事业单位强制缴纳职业年金,企业的企业年金是不强制的。所以如果你是企业者,在职时没交过企业年金,退休后待遇还是会比事业单位的人差一些,
另外退休待遇的差别还体现在在职期间的缴费金额上。即便大家在职时都交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比较规矩,一般不会存在少交的情况。而很多企业老板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会给员工少上社保,那退休后两者也会体现出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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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2014年以前退休的事业单位职工如何进社保
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小组明确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保时,退休人员同步纳入,原退休金由社会保险按原标准支付。
⑤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进入社保如何执行
在国家出台新政策之前,执行的是这个文件:《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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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事业单位退休金归社保
你好:归社保,和民政没有关系的。但是,目前事业单位的退休管理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退休金的组成分为基本退休金和生活补贴两部分,基本退休金这部分是来自社保,生活补助这部分由原单位负责,每个月社保把基本退休金这块钱打到单位,单位把这部分钱再加上单位给的生活补贴,一并发给退休人员。据说下一步是单位(或财政)把生活补助打到社保,由社保统一发放退休金。目前由于各个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不一样,一些自筹自支和差额拨拨款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不稳定,影响到了退休金的发放,所以社保现在不接收事业单位退休金的发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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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事业单位纳入社保是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纳入社保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取消“双轨制”。
201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1、改革的范围
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从而根本改变了制度模式,从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
2、缴费的基数和比例
规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这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于实现制度之间的衔接。这是养老保障筹资机制的重大变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3、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从国务院《决定》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可以看出: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这是对退休养老待遇确定机制的重大改革,由原来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退休费,改为主要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变动可以精细计算到每年、甚至每个月,能够充分体现个人全部职业生涯所作贡献。
4、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政策
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是目前数量最大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