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男女都是60岁,跟职工养老保险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像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不需要职工档案,只需要缴费记录就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有关退休窗口申请办理即可,有的地方甚至可以实现网络办理。退休待遇都会发放的,参保人的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中去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衔接。如果到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会并入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反过来也是如此。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条件是跟职工养老保险差不多,不过缴费年限有差异。其退休条件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国家规定年限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有的地区是15年,有的地区是20年,有的地区甚至长达30年。
『贰』 居民养老退休年龄是多少
法律分析:60周岁(不分男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叁』 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退休;女性55周岁退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纳搭孝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少岁退休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伍』 居民养老保险年龄段
“养老保险”一直是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在缴纳了养老保险以后,很多人都想知道如何能够领取这份福利。一、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是多少岁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审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3、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可按月享受定期生活费。二、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标准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历如帆败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肢轿启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综上所述,养老保险需要缴纳15年以上,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士为60周岁,女士为50周岁,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劳动部门办理手续
天津、安徽、江苏等地纷纷出台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新政策,政策中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初始参保年龄,2013年开始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首先,一个必须澄清的基本事实是,设定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的初始参保年龄为16周岁,并不是真正的“新规”,而是国家早就明确的既有政策。国务院2009年和2011年针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发布的两个《指导意见》均明确“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其次,另一个基本事实是,与“延迟退休”明显不同的是,初始参保年龄只是一个“可以、自愿”意义上的参保资格线,而并非“必须、强制”意义上的享受保险待遇资格线。也就是说,现行政策只是规定,16岁可以自愿参保,并不要求16岁必须强制参保26岁乃至36岁再选择参保,也是完全允许的。最后,从劳动就业角度看,设定16岁为初始参保年龄,实际上也并不违背现行劳动法规。依据《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意味着,法律并不禁止年满16岁未成年人就业,同时又要求对他们实施特殊保护。在这种背景下,再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自愿参保”原则,16岁的初始参保年龄,显然更应被合乎逻辑地理解为一种保障性要求,而非限制性要求,与其说是苛求,不如说是善待。否则,如果一方面允许年满16周岁未成年工就业,另一方面又不允许他们参加养老保险,非得等到18岁,那么岂非反倒会损害其平等及时的参保权利?此外,我们还应看到,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下,“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尽管确实存在,但又绝非这个年龄段的生活主流。绝大多数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际上都处在在校学习、受教育的状态。因此,在现实生活中,“16岁”只可能是极少数人的初始参保年龄,而不可能是大多数城乡居民普遍的实际参保年龄,相应地,它实际上也不可能产生太大的“多收保费”效果至少与“延迟退休”意义上的普遍“多缴保费”,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也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提示:将养老保险参保年龄提前到16周岁是无关“延迟退休”的,这一看法显得有些“过敏”甚至捕风捉影了。专家指出,这一政策既不是“延迟退休”语境下出台的新规,也并不可能真正产生多少变相“延迟退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