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金制度的变化
延迟退休的风声,从2012年到2022年已经吹了10年了。按照国家的规划会在十四五期间落地,如果按照一项法律的进程完善的话,差不多今年就能够看到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了。
不过,也不用过于担心延迟退休会立即对大家造成太大的影响,延迟退休的基本原则是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尤其是弹性实施的政策,目前江苏省、山东省已经在实践延迟退休政策,没有造成不好的影响。
第二,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按照最低基数缴费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投入收益比是最高的。别看缴费15年刚退休每月只可以领取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退休以后的养老是供养到去世为止,养老金会还会年年增长,去世以后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这也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巨大的收支压力。因此国家将伴随延迟退休一起,逐步提高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一方面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另一方面也会降低参加养老保险的投入收益比。
目前,我们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依据2000年的城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推算的,而且这些年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制度也进行了很大的完善,因此国家会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制度,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收支更加科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就业人员的跨省流动越来越频繁,全国实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从2022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正式推动,未来几年将会进一步加深统筹层次和力度。最终的目标还是要形成全国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缴费基数、计发基数、待遇项目和待遇调整内容的全面统一。届时各个地方之间的养老金水平差异将会逐渐缩小,相同缴费、相同待遇将会很快实现。
近年来缴费基数在不断提高,参保的负担也越来越大。一些人会疑惑,万一参加养老保险后没有收入能力了,怎么办?如果是说确实是因病非因工失去劳动能力,国家在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明确要建立病残津贴制度。目前国家已经在广东、宁夏等多个地区进行实践,这一病残津贴制度的享受是没有退休年龄限制的,这也会大大增加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社会群体参保的吸引力。
总体来说,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造成影响的人群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后,在较好经济生活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现在他们还年轻,相信会有充足的时间和能力做好准备的。
Ⅱ 养老金制度的变化
以下是养老金制度的变化:
1、养老金制度的建立: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1997年,中国推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养老金制度的扩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金制度不断扩大,不仅覆盖了城镇职工,也逐渐向农民、城市居民、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扩展。2014年,中国推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也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
3、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养老金体系的不断发展,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2019年,中国推出了养老保险制度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为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养老金制度的调整: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养老金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绝皮。例如,近年来,中国先后多次提高了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适应老年人生活成本的增加和养老保障的需求。
以下是中国养老金制度的标准: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标准是根据参保职工的缴费年限、工资水平和退休时的年龄等因素计算得出的。通常情况下,城镇职工在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021年每月1287元;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标准是根据参保农民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得出的。通常情况下,农民在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021年每月96元;
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工资水平和退休时的年龄等因素计算得出的。通常情况下,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021年每月1287元。
综上所述,以上的养老金标准仅是中国养老金制度的情况。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养老金标准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并州差政策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迹拦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Ⅲ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
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在过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不具备解决国民养老问题的整体方案。首先,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其次,现行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势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的考验;第三,现行方案的覆盖面还不够宽,面向农村人口(特别是非农业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启动。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正在处于“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转向“为全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初期,但类似于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尚未出现,表现在国家相关政府机构的行动缺乏统一法规协调,全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还未得到全面统筹考虑,养老保障的各个部分还需要进一步整肢兄合。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进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统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1984—1993),暂时解决了国有企业养老金支付危机问题;
第二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构建(1993—2000),试图解决代际间的公平问题;
第三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2000年以后),初步确立了多支柱养老体系。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被迹饥中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根据上述原则制定的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的共识。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在进行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社姿山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劳动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
第二支柱是近年来逐步明确的企业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和《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文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的一个层次。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自愿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实账运行。
我国城镇养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愿的个人储蓄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行为,通常不列在社会养老保险计算范围内。
以上三个支柱在理论上将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再分配功能、储蓄功能与保险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共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要研究和解决中国当前养老保险体制变革中存在的问题,应以科学发展观的新视野,从中国和世界养老制度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其发展的时代特点和重要历史使命:
首先,现行制度应尽快调整代际公平性问题。目前基本养老金由于存在“虚账”、非公企业抵制、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基本养老保障的作用,老职工的养老金来源堪忧。
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根据2003年初国务院在相关会议上的精神,这一试点将在多个省份推开,个别省份将沿用辽宁省试点方式。而辽宁省试点方式能够取得一定成功的关键点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担了相当比例的资金,注入到基本养老金(第一支柱),做实第一支柱,为发展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础。国务院要求沿海发达省份则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但实际上,这一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没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些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已经高达1万亿至3万亿元。同时,社会保险覆盖面过于狭窄,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到劳动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类公共养老金计划覆盖的平均水平约为30%。另外,从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项目来看,中国一些地区缴费总额已达到工资总额的30%左右,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缴费水平(当然,这没有计入非工资性收入)。较高的缴费率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这导致很多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而为了维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进一步提高缴费率,于是有更多的企业选择逃避缴费。
因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中央政府重要的总调节基金,将在未来发挥重大作用。现在,其运作的重要环节都已经确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规范(如资金来源、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投资方式、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风险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应进一步多渠道尽快充实基金资产。
其次,现行制度还应尽快调整代内公平性问题。企业年金作为非强制性的养老保险,设计、利用更多的税收政策鼓励各种类型的投资计划,如采用抵税、缓税和免税的优惠方法等,可以促进其发展,提高其替代率,减轻基本养老部分的财政压力。
从目前全球范围看,许多国家仍采用较单一的社会保障体制。长期融资不足,积累不平衡,投资回报低,支付困难,人口老龄化的压力等都对这种体制带来很大挑战。美国养老保险体制是社会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资、储蓄积累两种形式的结合,但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历任政府在此问题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实施。但中心点基本一致:除保留现有的强制性养老保障体系外,还应大力发展建立自愿性的各类退休或退休补充体系,进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层面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
有些国家企业年金计划达到较高的覆盖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当然也要制定相应的限制措施,避免雇主或雇员借此逃避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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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养老金制度的变化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50年代初期建立以来,经历了近40多年的实践,对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促进枣瞎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必须进行重大改革,才能适应我国社会保启没障制度发展的需要。
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养老保险费用实行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负担,确定了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多层次厅旁态的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1993年,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1997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仔岩颤制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和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扮源例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工资的8%。二是统一了个人帐户的比例。个人帐户一律按个人工资的11%记录。三是统一了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计算,凡按规定缴费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都可以享受这项待遇;另一部分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帐户积累额除以120计算。
目前,全国已基念败本实现了统一制度的目标。同时,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务院的要求,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原来11个行业的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已经移交地方管理。
Ⅳ 养老金制度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养老金制度整体变迁的基本线索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从以城市居民为对象的国家—单位退休金制度向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养老金制度整体变迁的基本线索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明拿,从以城市居民为对象的国悔凯家—单位退休金制度向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养老金制度整激前搭体变迁的基本线索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从以城市居民为对象的国家—单位退休金制度向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养老金制度整体变迁的基本线索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从以城市居民为对象的国家—单位退休金制度向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