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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对待老年人的保障

发布时间:2021-01-13 09:53:58

Ⅰ 日本老年人的的养老观念,为什么和我们长辈皆然不同

“72岁退休太年轻了吧。世界上也有年过一百的电影导演啊!电影界也有很多说过退休又拍电影的人。因此,今后还想要看到你继续拍电影。”

Ⅱ 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日本,对于赡养老人要面临哪些挑战

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迫切严峻,中国当代的年轻人压力很大。在如此重要的时代关头,不少中国年轻人将目光投向了日本,日本作为被人口老龄化困扰多年的国家,对此或许有特别的解决方法。

日本年轻人拥有的压力很大,但同样的,不少日本年轻人却又茫然无所事事,这就是日本年轻一代的矛盾之处。与巨大的压力对应的并非拼搏向上,而是消极的故步自封,或许这就是阶级固化后的日本与当代中国最大的差别吧。

Ⅲ 日本老人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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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赴日留学生来说,只要在进入日本后办内理外国人登容录(户口登记),与此同时就可以加入日本国民健康保险体系,享受医疗保险。保险费根据本人的年收入确定,大多数留学生的收入不高或无(奖学金不算在内),因此基本上只需要负担很小的一部分,一年9000-13000日元。
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体系以后,留学生就可以到日本全国各地的大小医院(除极少一些特殊医院外)就医,只需支付30%的医药费。在此之上,许多学校还在30%的基础上替学生负担10%-20%的医药费。与此同时,留学生在入学后还会自动加入外国人留学生医疗费补助体系。留学生使用国民健康保险后,可以通过外国人留学生医疗费补助体系再次减免医药费。在这种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之下,在日留学生看病完全无后顾之忧。
如果楼主想买留学生保险建议可以去钱袋网详细了解下,也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咨询!

Ⅳ 老年人看的日本对中国

你说的老年人嗯,看的日本对中国那是这个年龄大的人,老年人都看不惯这个日本对中国那时候是1938年嗯,那日本进入中国的时候,那看着电影那片子,真看着叫人寒心,所以说年龄大人嗯都恨恨这个日本人嗯,包括我在内,我也是恨日本人,小日本日他太坏了,他简直是不是?兼职就不是人,就是像禽兽一样的动物

Ⅳ 日本让老年人上托老所这个方法,对人口老龄化有什么帮助

日本目前流行的“托老所”对于老人来说解决了老人白天时孤独寂寞无人陪伴的问题,同样也避免了年轻人送老人进养老院后得到的“不孝”名声,老人可以在晚上从托老所回来后与家人们共度欢乐时光,同样也可以在白天在托老所与年岁相仿、爱好相近的老人们结伴娱乐。托老所简单、方便的特点赢得了不少老人的青睐,这极大地缓解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中老人得不到有效关照的问题。

而中国、日本等国家则完全不同,老人们更希望的是子女的陪伴、家庭的地位,因此托老所带来的社会价值和影响还是很重大的。

Ⅵ 美国和日本关于老年人的健康服务有哪些具体措施

日本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典型模式
作者:李茂夫 来源:《当代世界》 2010-05-19 14:16:4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群疾病谱发生了改变,慢性病护理的需求量增加;人们在重视身心健康的同时,对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意识也不断增强,社区医疗保健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更加大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力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英国、澳大利亚以及亚洲部分国家和我国香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日本 日本的社区保健是根据《地域保健法》、《保健疗法》的规定,至1994年各都道府县,特别行政区都设立了保健所,保健中心,全国共有保健所848所,市街村保健中心1241所,各类保健机构中保健护士达到2万余人,为日本国民健康实施全民保健工作。同时日本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为促进社区保健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椐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推算,到2000年日本老年人口比例将占总人口数的15.6%。针对此种情况,日本的社区护理发展也较快,其中老人保健与母子保健是日本社区保健工作的中心,老龄化社会推进了日本老人保健事业的发展。据厚生省统计, 1994年9月,日本各类老人保健设施就已达到1003个,入所老人8.5万余人,日本老人保健制度的宗旨是保持健康、确保医疗。为此,在社区人员进入40岁即开始建立“健康手册”,开展基本的健康教育、健康诊查等。老人保健医疗的层次可分为:医院老人病房、疗养院、老人保健中心、康复机构、特别养护老人之家、托老所、家庭护理援助机构等。1993年日本颁布了《老人保健法》,对家庭访问护理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由医院,诊疗所的护士给在家疗养者、精神康复病人提供援助。概椐《母子健康法》和《儿童福利法》的规定,日本保健所保健中心对结婚、妊娠、分娩、围产期妇女和出生婴儿,直至学龄前幼儿给予各种健康诊查、保健指导和医疗援助。

老年保健(elderly care)---最初起源于美国,随着人们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知识的不断积累,大多数的发达国家开始采取以社区为中心的社区老年保健服务等办法,在欧洲、美洲和亚洲的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近年来不断为老年人扩大保健设施及福利设施等社会服务。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一般集中在支持性的、帮助保护性的、改进生理和社会功能、为个人成就提供机会等活动上。

一、美国老年人保健措施

(一)对居家的体弱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家庭保健、送饭上门、定期探望、电话确认、紧急呼救系统等服务。

1. 家政服务:由受过训练的妇女来完成。

2. 家庭保健服务

3. 送餐上门

4. 定期探望

5. 电话确认服务

6. 应急响应系统

(二)为健康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计划

为那些相对健康及能自己旅行的老年人提供个人或集体服务。

1. 交通或陪伴服务

2. 老年食堂:

3. 法律服务

4. 就业服务

(三)专门服务

1. 老年人日托中心----不能在家独立居住,又不愿去养老机构的。

2. 咨询服务----节决个人和家庭矛盾。

3. 保护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日本老年人保健措施

(一)健康老年人

1. 建立“生机勃勃”的推进中心:促进老年人“自立、参与、自护、自我充实、尊严”为原则。

2. 建立“银色人才”中心:为就业提供机会。

3. 提供专用的“银色交通工具”: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

(二)独居与虚弱的老年人

1. 建立完善的急救情报系统

2. 建立市镇村老年人福利推进事业中心----确保安全、解除孤独、帮助日常生活、促进健康。

(三)长期卧床老年人

1. 设置老年热服务总站

2. 建立家庭护理支持中心

3. 设置家庭护理中心

4. 设立福利器械综合中心

(四)痴呆老年人

1. 设置痴呆老年人日间护理站

2. 建立痴呆老年人综合护理联合体系

(五)建立协力员小组

三、我国老年人保健措施

2000年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国家,老年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群体。

(一)我国城市社区老年人养老的体制主要有三种情况:

1. 所有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大部分其他所有制成份的企业都已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2.大部分事业、行政单位仍然沿袭原有的退休金制度。

3.没有正式工作或没有工作的老年人未加入社会健康保险,生活主要依靠配偶的工资或子女抚养。

(二)我国政府对老年人工作十分关注

加强领导、人力配备、政策指引、机构发展、国内外交流、人才培养等发面给予了关心和支持。

(三)1977年我国护理体系的发展过程

1. 医院的老年护理

2.老年病专科医院的设立

3.老年护理医院的成立

4.街道成立护理中心

5.养老院、老年公寓

第三节 社区老年人的保健与护理

一、联合国老年人保健原则

1991年2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老年人保健原则》。强调老年人的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充实和尊严。原则如下:

(一)独立

1. 老年人应能通过提供收入、家庭和社会支持以及自助,享有足够的食物、水、住房、衣着和保健。

2.老年人应有工作机会或其他创造收入的机会。

3.老年人应能参与决定退出劳动力队伍的时间。

4.老年人应能参与适当的教育和培训。

5.老年人应能生活在安全且适合个人选择和能力变化的环境。

6.老年人应能尽可能长期在家居住。

(二)参与

1. 老年人应始终融于社会,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直接影响其福祉的政策,并将其知识和技能传给子孙后代。

2.老年人应能寻求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应以志愿工作者身份担任与其兴趣很相称的职务。

3.老年人应能组织老年人运动或协会。

(三)照顾

1. 老年人因按照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享有家庭和社区的照顾和保护。

2. 应享有保健服务,帮助他们保持或恢复到身体、智利和情绪的最佳水平并预防或延缓疾病的发生。

3. 应享有各种社会和法律服务,以提高其自主能力并使他们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照顾。

4. 居住在任何住所、安养院或治疗所时,均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四)自我充实

1. 以能寻求充分发挥自己潜力的机会

2. 应能享用社会的教育、文艺、精神和文娱资源。

(五)尊严

1. 生活应有尊严、有保障、且不受剥削和身心虐待。

2. 不论其年龄和性别、种族或族裔背景、残疾或其它状况,均应受到公平对待,不论其经济贡献大小均应受到尊重。

二、老年人的健身与娱乐活动

(一)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老年人健身的五项指导原则

1、应特别重视有助于心血管健康的运动。

2、应重视重量训练。

3、注意维持体内运动的“平衡”。

4、高龄老年人和体质衰弱者应参加运动。

5、关注与锻炼相关的心理因素。

(二)老年人的运动

(三)老年人坚持适度锻炼的注意事项

1、行走不宜过快

2、转头活动不宜过快

3、运动量不宜过大

4、运动时间 一天不超过2小时

5、自我检测运动强度

三、老年人的饮食照顾

(一)饮食搭配合理,营养平衡

(二)合理的烹调 软烂

(三)一日三餐合理安排,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

(四)注意饮食卫生

(五)恰当的进餐方式

四、老年人的休息与睡眠

(一)休息

(二)睡眠

五、老年人的安全防护

(一)跌倒的防护 防滑设施

(二)防呛防噎

(三)防止坠床

(四)注意用药安全

(五)防止交叉感染

第四节 老年人常见的社会心理健康问题和预防

一、离退休综合征

二、老年抑郁症 自杀倾向

三、老年疑病症 特征

四、丧偶

小结: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因素,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社区老年人常见的健康问,掌握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的社区护理措施和健康指导;理解老年人、人口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的概念,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特殊问题,老年人健康评估的主要内容,老年人的患病特点与常见疾病的护理要点;了解全球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趋势,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变化。

Ⅶ 日本社区护理与中国的比较及启示

随着经济、医疗和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课题。老龄化并不单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而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这一比例的增长幅度大小。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定义: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的人口结构称为“老龄化社会”(Aging Society),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14%,叫做“老龄社会”(Aged Society)。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1999年中国也进入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也使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变得日益紧迫。本文主要介绍日本老龄化及其老年人福利保障的发展历程,为中国应对老龄化的压力,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一些借鉴或启发。

一、日本老龄化状况及其趋势

日本老龄化的第一个特点是发展速度快。

日本的老龄化进程虽然开始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非常快。2000年已经基本赶超了欧美其他发达国家,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国际比较见下表:

日本的老龄人口从7%增长到14%仅用了24年,除了中国老龄化速度与日本接近之外,欧美国家均需要40~100多年的时间。日本的老龄化速度是这些国家的2到5倍,目前高居世界之首。

日本老龄化的第二个特点是老年人与子女同居率比例的下降。

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的统计资料显示,1980年老年人一个人单独生活的比例为8.5%,老年夫妇独居的占19.6%,老年人家庭(两者之和)的比例合计为28%,而与子女同居的家庭比例(包括18岁以下未婚子女和已婚子女的同居)高达69%。但到了2004年,老年人家庭的比例超过50%,与子女的同居率下降到46%。(见下表)这说明传统的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照顾(赡养)方式正在发生着改变。

与老年人护理息息相关的“社会关系资本”也呈现不断削弱的趋势。日本内阁府大臣官房政府宣传处分别在1975年和2004年对社会意识进行了民意测验,回答“与邻居亲密交往”的比例1975年为53%,2004年变为22%;从住所来看,回答“与邻居亲密交往”的,农村占35%,小城市占23%,中等城市占19%,大城市占14%。由此可见,“与邻居亲密交往”的比例在过去的20年时间里持续下降,这种下降趋势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最为明显。

而且在家庭和社会保障方面,农村和城市的情况也不相同。在农村地区,由于人口不断向城市的流出以及少子化的影响,使老龄化的进程加快,很多村落继续维持都显得比较困难。同时,加上农村地区社会医疗和福利的缺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异常艰难。在城市地区,子女均为上班族的家庭中,老年人通常白天独自在家,成为“空巢老人”,无法获得密集的社区服务,生活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随着老年人口绝对数的加大,医疗、保健福利变得日益重要,与此同时,老年人精神生活的丰富、身心健康的保障同样不可忽视。退休后的生活如何度过,是否存在“社会参与”的可能性?这也是日本老龄化进程中一直探讨的问题。

二、日本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发展成熟经历了3个阶段,老龄化的福利保障措施主要是在第二、第三阶段形成和发展的,下面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予以介绍。

(一)基础准备期(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

战后,日本人的平均寿命年年提升,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数量迅速增加,而就业女性比例的扩大和小家庭的诞生,使独居老人增多、家庭式的看护能力下降,出现了一些老年人自杀、老年人虐待等看护问题,因此,日本政府在这一时期着力解决战后出现的问题,通过制定计划、颁布法律等手段,实施福利政策、建立保障制度。被称为福利基本法的福利6法就是在此时颁布的,〔包括《生活保护法》(1946年)、《老人福利法》(1963年)、《母子及寡妇福利法》(1964年)、《身体障碍者福利法》(1964年)、《精神薄弱者(弱智)福利法》(1964年)、《儿童福利法》(1971年)〕其中,1963年颁布实施的《老人福利法》强调了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的重要性,规定了福利设施的种类,以派遣家庭侍奉员为主要形式的老年人居家福利服务开始出现。过去实施的生活保障法的福利对象主要针对低收入者,《老人福利法》颁布以后,老年人首次独立出来成为

福利保障的对象之一。

然而第一阶段的福利主要作为“措施”等行政行为来实施的,福利客体缺乏主体性,没有取得服务项目的决定权和选择权。除了国家提供的公共福利设施服务之外,民间福利的业务主要委托给社会福利法人。社会福利法人从国家领取运营经费,对政府存在直接的责任关系,对服务对象的责任范围不明确,福利事业者之间很难形成提高服务质量的竞争意愿。

(二)社会福利初建期(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末)

第二时期继续沿用第一时期已经成形的法律,社会福利目的从“救贫”转向“防贫”,一些具体措施开始应用于实践。

这一阶段日本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一方面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渐渐凸现出来。关于老年人的福利、保障理念开始形成,一些行政、社会福利部门等政府机构与民间个人层面的合作也开始启动了。例如,为了解决老年人福利设施不足的问题,1971年组建社会福利设施的五年计划开始实施。1976年东京地区对常年卧病在床老年人的上门看护服务开始出现,厚生省于1978年将这一服务推广至全国。1980年,在京都地区成立了“失智老人(老年痴呆症患者)之家”,这一组织在全国41个都道府县都设有支部。

1986年,国家修改了《老年人保健法》,设立了介于医院和家庭之间的“老人保健设施”,那些完成治疗,需要进行身体机能恢复锻炼的老人,可以利用社区内老人保健设施的日间服务,定期接受训练。

为了便于培养从事老年人上门看护服务的专门人员,198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社会福利与老年人护理士法》。

但是,由于这一时期老龄人口的急速增加以及石油危机等经济状况的恶化,维持完全由国家推行的福利政策遇到了财政上的困难。因此,接下来的第三时期,修正了不断扩大的福利政策,福利基础构造改革(例如从设施服务向居家服务的转化)与财政改革同步进行。

(三)社会福利实践期(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现在)

这一阶段,对前两时期制定的基础构架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地方福利”的理念开始在老龄者福利领域形成。

福利目的从“防贫”转为生活质量的提高,福利方式从单纯的货币发放扩大到精神生活的照料,福利对象从贫困和无人照料的特定群体扩展到全体老龄人口和他们的家属,服务提供者从国家扩展到民间个人和事业团体,福利对象最终获得了选择和决定所享受服务的权利。

与这些变化相对应,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立案规划,如1989年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黄金计划),1994年的《新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计划》(新黄金计划),1999年的《今后5年老年人保健福利实施方向》等,以及2000年颁布的《社会福利法》(成为以上修正的集大成)。《社会福利法》不但改变了以往社会福利事业法的名称,而且也修正了社会福利的目的和理念。《社会福利法》规定,社会福利的目的首先是推进地方福利,对个人日常生活给予必要的支持;享受社会福利的居民,应给予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交流的机会;福利计划的制定应反映居民、社会福利事业者,以及与福利事业相关方的意见等等。

1997年制定、2000年实行的“护理保险制度”将老年人福利制度和老年人保健医疗制度合二为一,受支援的对象由特定人群扩展到所有老年人。通过加入保险可以获得的生活帮助包括:被保险人入住到各种护理设施的护理保险设施服务,以及不断受到重视的上门护理、日托护理和短期看护等居家服务。护理保险制度实行以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也加入到老人福利行业的领域中,与行政部门一起成为福利事业的主体。营利法人的服务主要局限在“护理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或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领域,老年人精神支援等方面,民间非营利团体和义务工作者作出了巨大贡献。前面提到,过去被保险人与福利行政机构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制度实行以后,老年人可以自由选择护理提供方和护理项目。更为重要的是,护理保险制度使地方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变更护理保险计划的立案成为可能。2006年4月,厚生省又对护理保险进行了新的修正,推出了重视预防、建立社区型服务的护理医疗新体系,“地方福利”的理念得到深入贯彻。

三、日本应对老龄化的福利保障措施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作为后发资本主义国家,很多促进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尤其是在老年人社会福利领域。

过去,日本政府主要采取国家主导下针对特定老龄阶层的保障政策,而大多数老年人的护理主要是家庭成员、特别是女性的责任。但随着老龄化的进展和需要护理人口的激增,国家财政负担不断加重,传统社会观念逐渐弱化,单纯依靠家庭的力量渐渐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引入“护理保险制度”,老年人福利事业遵循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普遍规律,向着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而日本的独特之处,是在家庭、市场、国家之外,充分发挥了市民组织(志愿者、民间非营利团体、传统地区组织)的作用,在公共福利制度的基础上对福利资源的灵活运用。应对老龄化的措施方面,日本的经验可以被很多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的亚洲国家所借鉴。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使将来老龄化的规模和速度绝不亚于日本。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2000年11月中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也步入了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龄化除了以上提到的规模庞大和发展速度快的特点之外,还具有地区差异大、人口高龄化与经济发展不平衡、家庭抚养能力减弱和应对老龄化的制度准备不充分等特点。面对老龄化的巨大压力,中国在老年人社会保障方面与其他国家相似,首先从法律上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在国家的基本大法《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护法》(1996年制定)等法规纲要中,对老年人权力、社会参与等多项内容做了明确的规范。现行体制下,老年人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民政部门等政府机关,以及中国老龄者问题全国委员会(1995年改为中国老龄者协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1999年成立)等议事协调机构。因为还没有形成像日本那样成熟的老年人福利保险制度和年金制度,以及中国城市农村二元结构的影响,目前老年人福利保障仍然基本面向特定人群,例如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企事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少数农村地区参保人,医疗保险目前只覆盖城镇企事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老年人护理项目与世界其他国家相似,包括设施服务和居家服务。城市老年人设施服务比较健全,包括老年人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农村的敬老院目前只能收容无法定供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部分老年人。居家服务方面,以2001年开始实施的“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为代表的社区服务渐渐成形,但目前还不成熟。

虽然我国老龄化程度还比不上日本那样严重,但老人绝对值数量已居世界之冠,因此在老年人福利保障方面必须未雨绸缪,我们可从日本等老龄化国家汲取经验,探索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并能取得真正实效的福利政策。

(一)护理服务市场化,服务主体多元化

同日本类似,中国在老年人福利方面,除了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建立保障制度之外,目前仍然延续着家庭成员、血缘关系等照顾老人的传统习俗。因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亲情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的身体护理,而且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心理慰藉,这是其他护理方式无法达到的,因此家庭的作用继续占主导。但是,随着家庭趋向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妇女广泛就业,老年人寿命延长,要护理比例的增大,政府的保障能力和家族的护理能力渐渐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所以充分发挥市场的灵活性,依靠社会力量,开发志愿者、非营利团体等多样化的福利资源成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建立居民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有效桥梁,将老年人的需要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再针对需要,对实行中的政策和服务项目及时做出调整。

(二)加强老年人居家护理服务,建立一种便利、公平、高效的援助体系

目前,鉴于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建立大规模的老年人保健设施,引导老年人到服务设施实现医疗、护理等的规划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因此仍然以居家分散护理为主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民政部门可以组建医疗机构和志愿者为主的家访服务队,不但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而且对全体离退休老人都定期进行保健知识的传授和辅导,重视预防体系建设,使只需生活护理的老人从医疗体系中剥离出来,让医疗保险制度起到应有的实效,节约宝贵的医疗资源。同时,国家投入一定财力建立专门的护理设施,对不宜居家护理的老人在设施内集中护理,享受护理方式由专门机构认定。

(三)完善法律体系,形成老年人福利保障服务网络

日本1963年成立的《老年人福利法》不但包括老年人设施福利对策、居家福利对策,还包括老年人生存价值等方面内容,成为老年人福利制度创建的基本依据。同时,与此配套的保健、医疗、住宅、教育、劳动等相关法律也渐渐出台,这为日本从容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了保障。而我国在老年人福利保障方面虽然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但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法《老年人福利法》至今尚未成形。因此在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我国急需完善与老年人社会保障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举办老年人护理机构,并由民政部门制定专门规章加以管理。同时对社区老人福利中心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有计划的改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参保人的范围,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强化个人养老意识,建立多层次的基金筹集模式,努力实现老年人福利保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介绍了日本老年人福利保障措施对中国的几点启示,还需要强调一点的是,日本的老龄化是伴随着战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不断加深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而中国却是在经济还不十分发达的时候,老龄化问题却加速到来,因此在思考应对中国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时,需要考虑到中国相对其他国家“未富先老”的特殊性。在重视老年人福利保障的同时,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构造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1世纪中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在老龄化高峰期到来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Ⅷ 日本老人的晚年生活是怎样的与中国老人相比怎么样

每天晚上路过广场,都能看到有很多即将步入老年的人和老人在跳广场舞,每天坚持不懈地锻炼身体。还有的老人在逛街吹风,在公园下棋等等。这差不多是我国大多数老人的真实生活写照了吧,要不就是在家看电视。

所以才一会有旅游说:中国的老人无法和日本的老人相比,看到他们的生活之后,终于知道了。不过每个国家都是不一样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他国的文化不一定适合中国。两种老年生活各有好处,国内的老人过得很舒适,日本老人过得很充实。


对于日本老人,驴友们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说说自己的见解!

Ⅸ 日本老年人生活,和我们国内有什么不同

我们在选择出国旅游的时候,不仅是为了感受异国风情,更想要看到的是旅游国家的生活百态,毕竟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历史文化,所以在一些生活习惯上,自然就存在区别。就算是离我们国家很近的一些邻国,也是和我们国家的节奏不同。就以日本来说,在日本旅游的游客肯定可以看到在日本人生活和我们还是有所差异。

这么一看,中国老人和日本老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主要还是受两国习俗和文化影响,产生出这种差异。和小编同行的朋友在看到差异后表示,幸好是在中国养老!但小编觉得其实这也没有说哪一种好哪一种不好,主要还是要看老年人选择哪一种生活方式,只要是他们喜欢的,作为子女当然就会配合且支持。对于中日老年人的生活,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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