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寿晏家环保局电话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26
2. 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吉林市热电厂,新建三个小烟筒,大烟筒为什么不用了,小的不够高度,气压低我家睡觉每次都被抢醒,还以为是煤气泄露。请领导出面沟通一下
3. 长寿区环保局在哪里
长寿骑鞍车站客车出口处对面
4. 环保部门电话号码多少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客服电话。
(4)长寿环保局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受理范围:环保热线将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局或“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如果遇到环保投诉,根据实际情况,先做了解,如果有必要,环保部门则会到现场进行处置。
网络-12369
5. 环保局电话是多少
12369。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12369的职责是:
(一)依法受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
(二)对举报件及时转送、交办、催办、督办;
(三)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交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研究、分析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本级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举报事项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件的转送、交办、答复、催办、督办等情况;
(六)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工作人员培训。
各地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其他工作职责,或者承担当地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5)长寿环保局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12369的工作程序
(一)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二)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四)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五)举报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出的举报件答复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举报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提请复查或者复核。
6. 环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你如果要找人问事情的话,就找当地环保局值班电话,网络上可以搜索到,但这个电话一般是座机,而且只有工作日会接听。
你如果要投诉的话,就打12369,只能是12369。有些人会告诉你打12345,12345是政府接到转给环保局办理的,政府的工作效率不敢恭维,等到环保局接到通知,再来为你处理,黄花菜都凉了。而12369不同,12369是环保部要求24小时保持畅通,并且12369是在内部系统有录音的!如果你的环保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合理环保诉求被忽视,他们会被追责的。所以12369一般态度很好,出现场很快,解决很快。就算不是环保局管的事情,工作人员不会吼你骂你,他们也会耐心解答,告诉你其他解决路径。纯手打
7.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环保投诉举报电话 12369
信息产业部已于2001年6月4日核配 12369 为全国统一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以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投诉和举报。该号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全国各地即将陆续开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电话号码表(2006年9月6日更新)
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办公厅 秘 书 66556235 环监二处 66556461
秘 书 66556004 综合处 66556240 国际合作司
总值班室 66556006/07 城市处 66556243 秘 书 66556495
传真:6556010
研究室 66556019 水环境管理处 66556260 综合外管处 66556497/99
政务督查室 66556016 流域处 66556262 国际处 66556520
信访办公室 66556034 饮用水源处 66556266 双边处 66556522
信息化办公室 66556036 海洋处 66556273 核安全国际处 66556505
文秘档案处 66556021 大气处 66556247-51 区域处 66556534
综合会议处 66556019 固体处 66556254 国合会秘书处 66556540
传真:6556020
接待保卫处 66556012 自然生态保护司 宣教司
规划与财务司 秘 书 66556305 秘 书 66556052
秘 书 66556104 综合处 66556311 新闻处 66556054
综合处 66556108 生态处 66556306 综合处 66556057
规划处 66556117 保护区处 66556313 机关党委
统计处 66556110 农村处 66556322 党 办 66556553
预算处 66556122 生物安全办 66556331 工 会 66556556
投资处 66556124 核安全司(辐射安全司) 监察局
财务处 66556130/6135 秘 书 66556345 办公室 66556565/66
宣教办 66556052 综合处 66556350 综合室 66556569
政策法规司 核电一处 66556353 举报电话 66556568
秘 书 66556154 核电二处 66556357 审计室 66556570
环境政策处 66556159 核反应堆处 66556361 科顾委
法规处 66556165 核燃料处 66556380 秘书处 66556601
行政复议处 66556167 放废处 66556373 信息中心
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放射源处 66556371 应用室 66556069
秘 书 66556175 核设备处 66556368 网站室 66556068
体改处 66556178 环境影响评价司 网络室 66556071
干部一处 66556183 秘 书 66556406 对外合作中心
干部二处 66556187 综合处 66556407 秘 书 66532323/6
人才处 66556192 环评一处 66556413 项目一处 66535615/6
离退休办 66556193 环评二处 66556419 项目二处 66532376
科技标准司 环评三处 66556426 项目三处 66532337/8
秘 书 66556205 验收处 66556410 项目四处 66532358/9
科技处 66556206 环境监察局 项目五处 66532399/2432
标准处 66556214 秘 书 66556435 综合处 66532355/6
产业处 66556222 综合处 66556443 采购处 66532328/9
健康处 66556225 稽查处 66556444 财务处 66532318/9
污染控制司 环监一处 66556454
8. 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环保局举报电话是:12369,可以拨打114转当地环保局。
9.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环保投诉举报电话为12369。信息产业部已于2001年6月4日核配12369为全国统一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以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投诉和举报。该号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全国各地即将陆续开通。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
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资料拓展】
环保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企业与乡镇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水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岳阳市规定审核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做好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核和日常监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