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女环卫工人60岁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责,可以申请工伤吗
女环卫工人60岁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责,可以申请工伤、但是内并不一定会容到工伤管理机构认定为工伤的。关键在与用人单位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就不能认定工伤。依据是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网页链接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二
『贰』 我父亲64岁农民,未享受离退休待遇,做环卫工三个月在工作时发生无责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谢谢
年龄超过60岁,无法认定工伤;
年龄超过60岁,已经不能适用《劳动法》;
既然你父亲是无责的交通事故,可以让肇事一方司机赔偿你父亲各种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
『叁』 超龄环卫工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认定工伤吗
因在超龄环卫工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属于和雇主行成雇佣关系,发生事故后可以直接找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向雇主提出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肆』 环卫工出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那单位是否赔付
看环卫工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还回是要想环卫工承担工答伤保险待遇赔付的责任,但医疗费除外。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产生的各项损失都可以享有,但医疗费就只能享受一次。
『伍』 环卫工上班时间出车祸该找车主还是找环卫局
您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一、在上班时间出车祸,先去医院进行治疗,报警,等交警出内事故认定容书,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满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之内向交警部门上级机关申请复核。
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去交警队复印对方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信息等相关材料,弄清楚对方车辆投的险种及保险额度,理赔的话,可以找司机、保险公司协商,车主要看是否有过错,有的话才承担责任,没有就不承担。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就可以了。(注意:起诉时要把车主也起诉上,车主有没有过错让法院去判定)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若环卫工在此次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的话,还可以申请工伤,领取额外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有两种方式,一是让环卫局去申请,二是环卫局不申请的话,伤者本人或者近亲属也是可以申请的,申请工伤的有时间限制,也就是从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
『陆』 国家对环卫工出现交通事故,有何政策
国家对环卫工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柒』 63岁街道环卫工人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没有签合同。
劳动者在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交警认定不是劳动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捌』 环卫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申请工伤
这个伤员和环卫公司是什么劳动关系? 如果不是正式注册员工不能申请工伤。如果是,这个事情不需要伤员自己申请,由单位代办。
『玖』 63岁的环卫工人,在上班时出了交通事故,能算工伤吗索要赔偿向单位
可以要求两份赔偿,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单位。
『拾』 65岁环卫工,出交通事故,四级伤残,对方全责,问公司还能赔偿吗赔多少
做过工伤认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