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被执行人已经70多岁了,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儿女需要帮忙还吗
我认为是需要的,毕竟孝顺父母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不赡养父母的话,是不孝顺的。
❷ 法院对70岁的老人失信如何执行
法律分析:70岁老人无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会终结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会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❸ 70岁老人纳入失信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70岁老人纳入失信可能会限制高消费。如果70岁老人无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会终结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会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该执行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