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补贴标准是什么
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一)服务对象
一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的老人;
二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类: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四类: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
五类: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六类:99周岁及以上老人。
七类:80周岁及以上独居、空巢老人;
八类:90周匀至98周岁老人
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条件的老人,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第一、二类老人,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给予服务补贴,第三至六类老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给予服务补贴。
第七、八类老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给予服务补贴。
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对象是什么、享受标准?
答:启东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人。
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享受标准是什么?
答:发放标准:年满百岁(99周岁)老年人、年满90周岁老党员,每月发放300元尊老金;90~98周岁老年人(年满90周岁老党员除外),每月发放100元尊老金;80~89周岁老年人每月发放60元尊老金。 高龄老人尊老金按月发放。 发放方式:各镇街(园区)依托“一折通”打卡发放。
高龄老人尊老金申报期限是什么?
答:每年新增的年满80周岁且户籍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须于每月15日前申请人身份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卡(农商银行)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进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申请及承诺书、一寸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宅基证(房产证)及其他本人财产证明材料;
(4)土地承包手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村出具);
(5)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肢体、智力、精神、盲视力残疾人)、难以治愈的慢性重病等有关证明材料;
(6)集中供养对象须提供市级医院提供的无传染病、精神病证明。
2.村民委员会受理材料后进行民主评议、公示,一周内无重大异议的,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审核。
3.镇(乡)人民政府对村(居)民委会上报的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查和调查核实,并作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4.市民政局实地复核,集中会审,经公示后,次季度起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5.拟集中供养人员还需生活能力评估(具体由市民政局通知,到指定地点评估)。五保审批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
本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才能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城乡低保办理程序是怎么样?
1.申请低保,应当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镇(园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低保工作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并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2.镇(园区、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的应予受理。同时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经群众评议和村(居)委会讨论符合条件的,镇(园区、街道)在此基础上集体评议审查,提出具体初审意见并公示。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局对镇(园区、街道)上报的低保审批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核,局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返回申请人居住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享受低保待遇。
城乡低保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均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1.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或者纯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
2.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具体标准线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报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公布。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①配偶;②父母与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①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②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及劳动教养的人员;③市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相关民政对象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1. 2019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670元。
2. 2019年7月1日起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到1795元。其中:集中供养人员伙食费660元,其余为医疗费、衣被费、零用钱、生活用品购置费等;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费1020元(打卡发放),镇级统筹775元。
3. 2019年7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844元提高到925元。其中: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费670元(打卡发放),镇级统筹 255元;集中供养人员伙食费420元,医疗费220元,衣被费110元,丧葬费35元、零用钱60元,生活用品购置费80元。
4. 2019年7月1日起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2100元提高到2200元(其中伙食费800元,其余为医疗费、衣被费、零用钱、生活用品购置费等);社会散居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500元。
5. 2019年7月1日起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60年代精减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城乡居民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670元。
6. 2019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重残生活救助金标准与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同步提标,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670元。
『贰』 民政局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
一年来,我局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xx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市民政厅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创新、法治、发展"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坚持"做牢基础、做实工作、做优特色、做响品牌"的工作思路,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促进全县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强化民生保障
1.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370元/月和190元/月,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元和1**元。定期开展低保清理复查,1-12月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5**人,并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475人纳了城乡低保。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226.9元,完成目标任务2**元的103.1%;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122.6元,完成目标任务1**元的102.2%。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90.4%;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300元。入冬以来积极开展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下拨冬令资金**0万元,全年下拨临时救助资金**3万元,棉被1004床,棉衣(裤)1218套。为散居五保、低保户、精准扶贫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众送去棉衣被、粮食、慰问金。
2.城乡医疗救助不断完善。继续执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般医疗救助年封顶线救助8000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封顶线救??**000元。1-12月,累计住院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04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78.9万元,救助比例达到70%。
3.敬老院管理不断规范。指导县中心敬老院在省级标准化敬老院的基础上创建标准化敬老院,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正迎接检查。指导西龙中心敬老院和县中心敬老院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加快救灾体系建设,提升应急能力
1.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县、乡、村(社区)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
2.制定汛期应急预案,汛期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安置、临时生活救助、冬春救助,确保了灾后群众的日常生活。
3.抓好救灾应急指挥系统管理,参加省、市两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培训。今年试点建设了5个应急示范村(社区)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点,提高基层的应急救灾能力,尽能力在灾害发生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认真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全股人员上街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了全民防灾避险整体水平。
(三)加大养老基础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1.完成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床位改造100张,新建公办养老床位1**张,民办床位**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农村幸福院9个。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市率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已开通免费公益性服务热线"12349",组建专业的服务队伍,全天候为6940名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
2.对全县**名孤儿和22名三无老人按标准进行了保障。对全县74名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按每人每月310元进行了保障。开展"扶贫济困"、"爱心助学"、"助孤扶残"、"帮困助疾"等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慈善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各项救助资金86万元。
3.完成了福利企业青神县万森木业有限公司的年检工作。积极配合市福彩中心在我局进行了2次福利彩票相关培训,截至12月底,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846万元,完成率102.8%,已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823万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了"福康工程"、脑瘫儿童康复等福利项目。
(四)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服务国防建设
1.优抚政策落实到位。规范抚恤补助制诗歌赏析度,及时按月足额发放抚恤对象抚恤补助金和自然增长补助金1104.2万余元。为25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5万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报销医疗保障体系,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真正解决。为1296名优抚对象解决医疗、临时生活困难补助55万余元。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管理,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组织烈士墓祭扫、慰问烈属等活动。
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到位。共兑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共192万余元,为5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落实了工作岗位。创新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达95%。
3.双拥工作。成立县双拥办专门机构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全县双拥工作的开展。****年6月24日,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命名为第xx届四川省双拥先进县。义务兵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全年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励金共计**0.2万余元。元旦、春节、八一,机关企事业、乡村拥军优属活动人人参与,一年来,共走访慰问军烈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0余人,送去慰问金人民币**万余元。帮助解决生产、生活、治病、住房等困难2**人,资金25万余元。
4.涉军维稳工作。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和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每一位优抚对象的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不推诿,不塞责。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全县复退军人情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7人次,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殡葬改革。年初与各乡镇签订****年度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全面免除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的实施意见,全年共计减免**22人,基本丧葬费112.338万元。以4月殡葬宣传月为契机,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启动并完成了瑞峰公益性公墓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有2个乡镇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
2.婚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27对,离婚登记775对,补领结婚登记证722对,补领离婚登记证60个,出具婚姻证明**28份,补录婚姻数据4万多条,办理2件收养登记。
3.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全县78家社会团体和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依法做好社会团体的成立、注销、换证等工作。为6家旧证到期的社会团体和7?揖芍さ狡诘拿癜旆瞧笠蹈涣诵轮な?;截止12月份新成立了2家社会团体和1家民办非企业。
4.流浪乞讨救助。全年共接待救助人员112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6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12人给予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圆满的完成全年救助工作,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
(六)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推进基层民主
1.村民自治工作。抓好村规民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对5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公约进行了修定,村容村貌、村民行为习惯上有明显改观。进一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制发了《青神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细化为33项,并对乡镇的村务公开工作和各项制度公开进行了两次督查。
2.社区建设工作。新建凤阳社区服务站1个,目前已经开工建设,预计明年7月份完工。目前,全县18个社区除凤阳在建和南城镇竹艺街社区外都建立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指导青城镇和南城镇开展了"村改居"社区的社工招聘工作,为5新改社区招聘1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指导文林社区创建省级法治示范社区,10月26日,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我县文林社区正式被命名为省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社区,是眉山市获此殊荣的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依法治县.法在身边"集中宣传月进社区活动。一年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6次、开展文艺宣传**次,受教育居民达到7300余人次。投入**万元把麒麟广场打造成法治文化广场。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划拨**0万低保结余资金,用于低保精神病人的救助。
3.区划地名工作。开展青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制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年度普查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制发宣传海报500余张、悬挂地名普查标语90余副,并借助电视台、报纸报刊、qq群等媒体,密集进行地名普查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地名普查知晓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完成了普查服务的外包采购工作,目前中标公司已组织力量入驻青神,普查工作已进入资料收集阶段。配合东坡区完成了东青线联检工作,牵头开展了仁青线的联检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开展了工业集中区新建道路的冠名权公开拍卖工作,今年新命名街道1条,更名2条,调整1条。
(七)加快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1.从****年起,对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按每人10元发放活动经费,对80至89岁老年人发放每年240元高龄津贴,9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500元高龄津贴,全年累计兑现高龄补贴253万元,安排老年活动经费40万元。为全县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950本,并热情讲解有关政策;全面推行银龄安康意外保险,全县共有54**名老年人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约270650元。实行县内政府举办的景区对60岁以上老人实行半票,70岁以上老人全免。采用老协座谈会、基层老协规范化建设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宣传。10月**日上午,县政协主席李志国带领政协委员对全县老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县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对全县居家养老、老龄经费管理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全县**2个基层老协进行培训,认真做好了第xx届"敬老文明号"申报情况和创建,目前,上报市命名10个,全县上下形成了为老服务的新格局。认真做好了第四轮敬老模范乡镇的创建,目前,经市政府命名表彰了黑龙镇、青城镇、瑞峰镇、南城镇、高台乡5个乡镇人民政府为敬老模范乡镇。加强老年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有益活动,确保了协会的健康运行与适度发展,指导县老协和老体协组织第xx届农村老年人文艺调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抓党建直联扶贫攻坚,促民政惠民生
以"党建标准化,民政济苍生"为统揽,以创建五党组织为目标,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制定单位年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计划,建立民生、稳定、困难群众"三本"台账,不仅对联系社区进行物资帮扶,还对联系社区进行思想帮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体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5次,其中主要领导带队到社区4次,落实直联工作经费2.5万元。据统计,我局干部职工平均深入建华社区、宝镜村为联系户开展服务在10次以上。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党员先锋服务队,今年以来到社区(村)开展活动4次,服务群众**0人次。制定低保扶贫措施,将不能通过产业扶贫等措施脱贫的重度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老龄贫困人员等特殊对象,通过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一批的作用。目前,已新增低保433户475人。
二、亮点工作
通过全局职工共同努力,我局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奖;县民政局党支部被?牢冉愕匙橹⒌吃毕确娑颖黄牢?"十佳党员先锋服务队",受县委表彰;获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殡葬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殡葬改革获选县****年度"十大创新"工作、****年度依法治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试点建设了5个应急示范村(社区)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点,进一步提高了一线基层的应急救灾能力,尽能力在灾害发生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成立县双拥办专门机构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全县双拥工作的开展。****年6月24日,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命名为第xx届四川省双拥先进县。
3.按照《青神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今年,启动并完成了瑞峰公益性公墓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有2个乡镇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
4.进一步推进我县依法治村(社区),指导文林社区成功创建全市省级法治示范社区,建一个法制文化广场。
5.全年累计兑现高龄补贴253.**6万元,安排老年活动经费40万元。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实行县内政府举办的景区对60岁以上老人实行半票,70岁以上老人全免。黑龙镇等5个乡镇被市政府命名为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市级敬老文明号10个,县级敬老文明号21个。
6.居家养老工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市率先铺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开通免费公益性服务热线"12349",组建了专业的服务队伍,全天候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信息咨询和电话转接等服务。("互联网养老眉山青神推出居家养老新模式"中国农村网、央视网、和讯网、中国网、中国创新网、搜狐、今日头条等先后进行了报道)
7."4.**"芦山灾后重建工作。在"4.**"芦山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局干部查灾、核灾,安置受灾群众,全面完成农房分散自建273户,统规统建**78户,加固维修4500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县民政局突出贡献奖。
8.党建标准化工作。"党建标准化民政济苍生"创五党组织工作经验在全县会议上交流。
三、下一步打算
****年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民生,助推扶贫攻坚工作。将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26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0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及封顶线,救助比例达70%,年封顶线30000元。继续实施惠民殡葬,减免困难群众丧葬费790元/具;根据五保自然增长机制,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散居达到每人每月360元,集中供养达460元;
(二)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民办养老床位100张;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0张;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6940人。
(三)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做好实地踏勘,查清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标准化处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等工作,做好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资料收集归档,确保通过检查验收。
(四)开展第xx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领导,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制定好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深入乡镇,依法指导;加强县乡和部门配合,相互沟通,确保第xx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成功。
(五)继续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按时发放高龄津贴,推动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公交实施和村老协规范化建设。
(六)**规划。认真做好**期间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和民政防灾体系应急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大力实施保障扶贫,切实解决我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问题,我县拟定了《XX县强化社会保障服务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扶贫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帮扶
1.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符合农村低保的农村生活困难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农村五保供养覆盖到位。逐步提高五保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三无人员,根据《XX县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加强社会敬老院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确保对农村五保等贫困人口实行托底保障。
(二)开展了养老保险帮扶
倾斜养老保险政策。为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二女结扎夫妇代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
(三)完善了医疗保障帮扶
1.推进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使贫困对象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
2.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贫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交部分由政府出资缴纳。
3.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补偿。
4.农村二女结扎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人口和计生委代缴。
5.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可较一般参合对象下降50。
6.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等重点对象,实行医疗救助全覆盖。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做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对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儿童两病”、“妇女两癌”等8种重大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对耐多药肺结核、肺癌等15种重大疾病实施大病救助,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的发生。
(四)健全了临时救助帮扶
1.积极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在“救急难”试点中积极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依托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开设“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开通了12349救助热线,使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2.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修订完善《XX县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落实县临时救助配套资金。统筹和整合社会各类救助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扶持救助力度,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五)加强了灾害应急救助帮扶
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积极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自然灾害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助,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减少因灾返贫现象发生。
(六)开展了慈善救助帮扶
1.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积极开展“中福在线”和中国福利彩票“苏区荣光”即开型彩票的发行活动。增设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所募集的公益金县留存部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对扶贫对象给予专项资助,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
2.大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对困难群众积极开展慈善救助,争取中华儿慈会到我县开展“光明行动”,切实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孤儿等人群实施帮扶救助。
(七)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扶贫帮扶
1.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帮扶贫困村工作机制,引导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在贫困村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2.开展人才智力扶贫活动。引导有关社会工作机构重点为贫困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帮困济困、就业指导、产业发展等服务活动。
培育发展本地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我县五保对象失能、半失能患者的增多,给敬老院管理带来新问题,特别是缺乏专业用房及护理设施和人员。二是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深入宣传和“救急难”工作的全面铺开,临时救助资金和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尤其显得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手机报和宣传车、宣传栏等,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使之人人皆知。
2.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紧扣“一个协调机制、一套工作制度、一个核对机构、一个核对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核对机制建设。
3.筹集资金兴建县社会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大楼。针对县社会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实际困难,兴建一栋养护大楼,并争取在我县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
4.进一步推进“救急难”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标准化建设,在乡镇(街道)全面建设规范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进一步加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畅通救助热线,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有人受理,转介迅速,救助及时。
『叁』 民政局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局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是不是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记录一下呢?怎样写工作总结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民政局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按照我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
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
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
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7、搞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争取我县今年评上省级双拥模范县。
8、落实城市设标经费,完成我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今年以来,全县民政系统以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年度战略思路和工作主线为统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年初我局制定的10大类、35项重点工程为抓手,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民政常规性业务、政府为民办事实以及民政重大工程项目,民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一)、社会救助方面。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1、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同时在春节期间牵头配合全县做好组团慰问活动,集中慰问了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驻洪部队、国家及省市劳模、道德模范、中国好人、见义勇为英雄等20多类困难及特殊群体,支出慰问资金11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万人(次)。
2、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坚持集中受理、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和两级会审制度,加强低保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低保进出口,以点带面,选取太平镇谢咀村和石集乡石集村开展专题解剖调研。上半年,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户64262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994.59万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10067人,发放资金1325.4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54195人,发放资金5669.13万元。
3、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时足额打卡发放,为681名孤儿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经费360.55万元。县慈善总会联合宿迁市东方医院对30多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免费诊治;实施“瑞华助孤”活动,春节期间为全县133名孤儿发放25.3元的生活补助金,六一期间对留守儿童、福利院孤儿进行慰问,共买了食品、书包、词典、文具等1万元物品,为全县200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每人发放500元资助款,计10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困难群众1028人,发放救助资金196.7万元。
4、民政服务对象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及参核参战人员、孤儿等民政服务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我们共救助了408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43.52万元。
(二)、养老服务方面。
做好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院项目工程社会稳定工作,已完成项目的招商洽淡、项目建设方案调整,施工企业---九鼎公司纠纷正在协调解决中;实施敬老院的提升改造工程,车门、上塘、天岗湖、四河、临淮、孙园、归仁共7家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已筹集到位,共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10万元,工程正有条不紊进行。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开展敬老院院季度观摩活动,通过观摩,倒逼责任、查找和整改不足,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依托各乡镇养老院、村(居)社会组织场所、学校和家庭闲置空房等,启动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个老年关爱之家建设,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进度过半的目标。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办理老年优待证1155人,为22980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758.22万元。
(三)、优抚按安置方面。
1、实施相关工程。淮北抗日纪念公园设计方案进入深化设计阶段,截止5月底,项目批复手续已办理,正在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对各陵园的部分纪念设施实施维修改造,对陵园的周边环境实施彻底整治,陵园面貌焕然一新,在清明期间接待了彭小枫将军和市、县领导的祭扫活动,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祭扫近30万人次,整个祭扫活动呈现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特点。
2、退役士兵安置。429名退役士兵、4名转业士官均实行自主就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金。与宿迁师范和淮海技师等承训学校对接,对402名自愿申请培训的退役士兵进行短、中期的计算机、厨师、车床等技能培训。
3、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创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举措,与县医院、分金亭医院、中心医院联合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五免五减半两优惠”政策,认真开展优抚对象的认定和调、评残工作,对全县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305人和60周岁以上的烈士子女12人进行了审核认定,为其发放了生活补助。全县新评定残疾军人3人,调整伤残等级1人,认定带病回乡军人4人,为11名新退伍的残疾军人换发了残疾证。开展各类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工程,补发抚恤补助金321.7万元。
(四)、基层政权工作方面。
开展20xx年度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年检完成率达85%。推进村居管理服务用房建设,今年计划建设村居管理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用房91个,建设总面积44730平方米,计划投资6300多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200万元,并争取省财政社区建设专项奖补资金100多万元。目前有42个村居已完成主体工程。部署20xx年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到5月底,全县新增社会组织14家,全县社会组织总数达1031个。拟定村(社区)减负增效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制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章程制度、社会组织孵化流程,制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简介牌和社会组织标识牌,初步搭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雏形。完成20xx年省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共有4个社会组织参与省公益创投项目招投标。
(五)、社会事务管理和社会福利方面。
1、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6950对,离婚登记1437对,补领登记1889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2、殡葬改革。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全县火化遗体2646具,火化率100%;推进平坟还田工作,宁宿徐高速、青临线、楼尚线等干道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土坟全部被平毁复种。会同财政、人社局联合下发《xx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实施意见》,惠民殡葬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到5月底,全县已殡葬基本服务费补贴人员1020人,补助经费用共计111.2万元。
3、福利彩票。福利彩票销售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中福在线一厅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协调500多万元资金购置中福在线二厅用房并如期投入运营,我县也因此成为苏北地区唯一拥有两个“中福在线”销售厅的县份。截至5月底,全县完成福彩销售53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269万元)的57.18%,为社会筹集福彩公益金530万元。
(六)、策应扶持工作。
以全省帮扶西南岗和成子湖两大重点扶贫片区为契机,发挥职能优势,明确专人跟踪对接,着重争取普惠制以外的民生保障资金和各类追加资金,为xx民政工作跨越发展增添后劲。今年前5个月,我局共争取省级养老、优抚抚恤、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等各类资金6285.1万元。
(七)、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敬老院季度观摩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和各乡镇不断做好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烈士陵园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全局安全生产无事故。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组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周一次举办民政讲坛,完成12家下属单位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签状,制定下发了xx县民政局20xx年整治特权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相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违规违纪的通报。加强组织建设,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个销号上报。组织党员干部到检察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职工到挂钩帮扶村送温暖和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民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奉献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上半年来,全处民政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业务发展与能力建设相促进,努力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1、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务院总理令《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
二是结合村(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听政会宣传相关政策,加大了低保救助政策的普及力度。
2、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做好入户核查工作,我们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上20xx上半年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382户,逐户进行了入户核查,共新增低保对象xx户,210人,其中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6户,89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3户,121人。调增城乡低保对象25户,25人。调减城乡低保对象57户,61人。因条件好转去向低保户116户,213人。通过检查现有的城乡低保户2349户,4288人,做到了动态管理,公平公正。
3、关爱特困群众,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上20xx上半年救助重大疾病患者53人,社会化发放金额20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05人,金额5万余元,为70名慢性病患者办理了免费入院手术,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名。
4、加强对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工作,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通过提档升级和军民共建活动,使农村福利院的各项工作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受到了市民政局的肯定,并在处福利院召开了全市福利院管理工作现场会。同时及时对符合农村五保对象2名人员申报纳入了五保管理。
二、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增强救灾应急能力。
一是在子龙路社区开展了争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二是在市第二高级中学进行了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培训,共20xx名教职工参加。
三是发放冬、春荒救济资金29万元。救济物资棉衣棉被50床。
三、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做好全处455名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
春节期间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烈属、现役军人的走访慰问活动,并协助民政局开展了优抚对象核查工作。
四、切实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全社会服务水平。
一是按时做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养老补贴的登记和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已为1835人办理了高龄津贴。
二是开展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拟建了太子桥社区和东门楼社区二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三是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对全处11位孤儿进行了年度身份认证。
五、发展慈善事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一是办事处结合党员春训的三级干部工作会议,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定向为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捐款11万余元。
二是在市民政局的帮助下,农村福利院投资6万元建立了临终关怀服务站。
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积极推动绿色殡葬。
一是继续实行殡葬管理,确保火化率100%。
二是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生态、环保、节约土地。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深入开展“双年”竞赛、“三创”实践活动为抓手,凝聚力量,着力在解决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上狠下功夫,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共为19793户、4115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584.19万元,其中包括春节一次性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823万元;共为6635户、15249名城市低保金2076.43,其中包括春节一次性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457万元。
(二)农村五保。共为5139户、5619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481.9万元,其中分散供养3xx9名、共发放分散供养金252.9万元,集中供养2490名、共发放集中供养金229万元。逸仙敬老院灾后重建工程。通过前期的规划设计、招标比选,工程已于6月开工建设。
(三)医疗救助。全县累计实施城市医疗救助16656人次,其中资助参保15249人次,累计救助支出272.01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45.75万元、直接救助支出226.26万元;累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41895人次,其中资助参合39315人次,累计救助支出616.0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支出196.58万元、直接救助支出419.5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一)救灾资金发放。发放春荒冬令救灾款418万元,解决4.39万人、215.6吨口粮救济、衣被救济12860套(件),走访慰问困难群众9890人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8870人次,使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井然有序。
(二)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根据民政局职能对20xx年度自然灾害损失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报县创建办,完成了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优抚安置工作
(一)优抚对象补助发放。20xx年1月共向20xx、20xx年入伍的513名城市、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98.71万余元。
(二)妥善安置退役土兵。全县共接收20xx年度复员土官、退役土兵232人。
(三)发放60退役土兵生活补助。上半年,共为1464名60岁退役土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6.34万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
(一)婚姻登记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3068对、离婚登记368对,办件合格率为xx%。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共救助274人次,其中,救助省外求助人员xx人、省内救助人员149人,未成年人xx名。
(三)殡葬管理工作。共承运遗体火化173具,承办吊唁活动xx3起,万花岭公墓安葬骨灰18座。万花岭公墓二期(已规划剩余墓穴打造)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6月开工建设。
(四)社会组织工作。对20xx年前登记的53个社会团体和44个民办非企单位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到xx%。
五、政权区划工作
(一)村干部培训工作。今年3月,分两期对194个村、21个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了民政民生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三)《政区大典》编纂工作。为按时完成《政区大典·四川卷·开江分卷》编纂工作,于3月6日召开了编纂工作联系会,安排部署了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编纂内容,政权区划股已将各单位编纂的初稿进行了审核,并着手编纂县级条目内容。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重点是推进农村村组社区化管理,今年的任务是完成xx个试点打造工作,一季度完成了试点打造前期工作,确定了新宁镇黄泥沟村、普安镇新河村、永兴镇糖房坝村、讲治高峰村、任市镇花朝门村、甘棠镇锣鼓堂村、骑龙乡新店子村、回龙镇锁口庙村等xx个试点。
六、慈善捐赠工作
截止6月,全县共筹集XX县留守儿童助学关爱和支持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发展基金的启动资金3062125.6元。启动了大学新生贫困助学工作,深入到开江中学、任市中学、普安中学及各乡镇摸底调查贫困学生情况。
七、社会福利工作
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按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xx元的标准,全县共发放36.24万元。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思想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民政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及时召开了各下属单位和各镇敬老院负责人领导会议,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市、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思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干部职工老人安全意识教育,做到长抓不懈,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以更高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氛围。今年,我们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据统计,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共悬挂横幅标语2幅,张贴标语口号10条,购买张贴画2件,出黑板报、墙报1期。作到了宣传声势效果好,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排查不安全隐患
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今年以来,我系统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不安全隐患。一是坚持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在会上学习上级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优抚招待所在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中加强了对出租房的安全生产管理,而且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过塑上墙,对出租房屋逐个进行了自查自改,并且对出租房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防火合同书共5份。另外还组织了县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不安全隐患的整改督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通报。主要问题:大部分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普遍存在房屋耐火等级低、采用可燃物作吊顶等现象,3家养老机构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作为临时仓库、医疗用房、厨房等使用。电器线路私接乱拉、未穿管保护现象严重。厨房做饭用的木材离灶台过近,有很多老人私自在房间烧水做饭。敬老院宿舍过道中的堆放可燃杂物,房间内衣物堆放杂乱,环境卫生较差。房间内点焚蚊香等明火用品、有许多老年人卧床吸烟等83处安全隐患。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县民政局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民政干部职工、民政服务对象学会自我保护和自救的安全技能。在培训形式上,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对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
;『肆』 城镇无业人员60岁后如何养老
城镇无业人员60岁后养老方法如下:
1、靠社保:城镇无业人员可以在年满60岁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此外,还可以享受医保和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2、依靠积蓄:城镇无业人员可以通过存款、股票、债券等方式积攒一定的财富,以备养老之需;
3、搭建社交网络:养老不仅是物质上的问题,更是心理上的需要。城镇无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社区组织、志愿者活动等方式扩大社交圈,增加生活乐趣;
4、子女供养:虽然现在子女独立较早,但一些人仍可依赖子女长期供养,尤其是住在近距离的地区。总之,城镇无业人员60岁后的养老方案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选择。
养老保险划分如下: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基本社保之一,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保费,通常是用人单位承担16%,员工承担8%,在法定退休年龄达到之前,参保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的,则可在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待遇,每月领取养老金。除此之外,参保人身故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可以给付抚恤金、丧葬费;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具有当地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参保的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累计缴费满15年,则可享受养老待遇;
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保,在法定退休年龄达到之前,参保人累计缴纳保费满15年的,则可在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待遇;
4、商业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销售并承保,消费者可自愿选择投保,具有盈利性质。比如养老年金险,需由投保人缴纳保费后,等到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年金领取年龄,如50周岁、55周岁、60周岁后,则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开始领取年金。
综上所述,对于城镇居民,没有工作,又没有缴社保,自然没有退休金。但国家有一个政策,专门针对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及家属,每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时应提交审批表、身份证、户口、低保证、残疾证或医院诊断书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