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政扣留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亦称治安拘留,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是行政处罚中较为严厉的措施,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当警告和罚款等较轻的处罚不足以起到惩戒作用时采用。
行政拘留的裁决权通常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拘留期限通常不超过10天,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拘留期限可至15天。
行政扣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一样吗?
扣留是指在证据确凿之前,对涉嫌违法者的自由进行限制。而行政拘留是在证据确凿并经过法定程序后,对违法行为人执行的处罚。行政拘留是在已经定罪并决定处罚后实施的,而扣留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用于确保调查和取证的顺利进行。
行政拘留胡旦伏是什么意思,与治安拘留有和不同?
“行政拘留胡旦伏”这个表述可能是输入错误或者理解上的混淆。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本质上是同一种处罚措施,只是叫法不同。两者都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
行政拘留(又叫治安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被行政拘留了
通常情况下,被行政拘留的人可能会被关押几天。在拘留所中,拘留者之间可能会互相帮助和交流,以度过这段难熬的时间。行政拘留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因此对未来的工作和学习没有影响。如果拘留者有特殊关系,可能会有人探望或允许其在办公室打电话等。为了过得更舒适,拘留者可能需要一些本事或适当的安排。
另一方面,例如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抓住的情况,如果没有关系或资金来解决,可能会被拘留。如果当场支付一定金额给交警,可能会立即被释放,避免拘留。
什么是行政拘留但并不执行什么意思?
“行政拘留但并不执行”意味着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对某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但出于教育为主的原则,不实际执行拘留。这通常发生在特定的人群身上,如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孕妇等。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会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行政拘留14天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不拘留15天呢?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但具体拘留时间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行政拘留的期限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来定。因此,行政拘留可以是1天、2天,甚至是15天,具体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和裁量。
什么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用于对违反行政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的人进行惩戒,其本身具有惩罚性质。通常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措施,用于保护社会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或继续犯罪。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质,其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性质、适用对象、目的和羁押期限等方面。
关于行政法的问题,行政法规到底有没有拘留权?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法规本身不具有设定行政拘留的权利,因为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行政拘留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作为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惩罚和教育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法律性质、适用对象、目的和羁押期限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 法律性质: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具有惩罚性质;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证措施,不具有惩罚性。
- 适用对象:行政拘留针对的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刑事拘留适用于涉嫌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 适用目的: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违法行为人;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 羁押期限: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刑事拘留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特定情况的嫌疑分子最长可达37天。
B. 排除妨碍法院对于老年人怎样强制执行
涉及被执行人是老人的案件难度较大,还是以劝解做工作为主,劝解不成的,才考虑强制执行。但由于超过70岁,依法不得对其人身采取拘留等措施,强制带离还是法律允许的。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在行政法中属于强制执行的方式,但在民法中属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在排除妨害的案件判决后,如果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该案就证明已经终结,依法是不可以再审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妨害人又继续实施原妨害行为,可以再行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处对方排除妨害行为。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行为。排除妨碍请求权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适用范围方面,妨碍的适用范围比妨害更为广泛。妨碍是指对他人行使权利造成障碍,这种障碍不以产生实际损害为前提。妨害是指实施了某种侵害他人行使权益的行为,后果上已有某种损害结果的发生。在义务主体方面,排除妨碍的义务主体比排除妨害更广泛。排除妨碍的义务主体不但包括实际侵权人还包括具有某些履行事务职能的主体。排除妨害的权利人仅能诉求实施侵害行为的实际侵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拘留但不执行,适用的法律条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