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南平江一中的校史沿革
平江第一中学肇自清代同治六年(1867)之天岳书院,迄今已有139周年历史.其间风云变幻,世事沧桑而弦歌不辍.1928年7月,彭德怀同志于此间发动著名的平江起义,湖南和平解放协议亦在此商定,革命传统代代相承.办学一个多世纪以来,人才辈出,业绩彪炳,可谓桃李遍及天下,为祖国之繁荣民族之昌盛作出了贡献.今撰校史,以昭前贤、示后人 , 期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从天岳书院到平江第一中学
清代同治六年(1867),平江知县麻维绪集邑绅在县城东南三里的黄土(即今址)捐资新建天岳书院。计有讲堂三间,院长住宅三间,头门、二门各三间,东西斋各十四间。讲堂东面建有屈子祠、宋九君子祠各三间。院外有两层围墙,规模宏大,耗资万余缗。邑人张岳龄(子衡)捐置基地并买田租138担,以资膏火。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平江遵照“改各县书院为小学堂”的指令。由余勋臣、张莉堂、凌唐卿等发动邑绅捐资,在天岳书院兴办了平江县官立高度小学堂。后又改名平江县初高两等小学堂,校长廖幻君,是为平江现代学校之首创。 民国元年(1912),学堂改称学校,由留日归国的同盟会员李晓初出任校长。民国四年(1915),平江县初高两等小学校改名为平江县第一高等小学校,后迁往县城文庙。
民国八年(1919),平江县已有五百多所国民学校,十多所高小,而师资奇缺。针对这一情况,以周士鹄(丽彬)为首在天岳书院创办了平江县立师范学校,学制五年,招收15岁以下的高小毕业生。周任校长。后继任校长的有向能化、李桔云、黄干屏、余治恒等。民国十四年(1925),县教育会议决定改办中学。民国十六年(1927)七月,师范停办。毕业学生有一至五班共180名,其中除本科外,有甲种讲习科20余名,乙种讲习科50余名。
民国十八年(1929),平江县立乡村师范在天岳书院创办,招收16岁以上高小毕业生,学制三年。首任校长朱博善,继任校长周士鹄、吴光仁。民国二十年(1931),全校有教职员10名。后该校又迁至文庙,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停办。肄业学生转入湖南岳郡联立师范学校。
平江开办中学始于清末。据光绪三十三年(1907)《湖南省普通中学堂统计表》载:“平江中学堂学生82名,教职员7名。为初中两个班,系五年制,校址设天岳书院。”
民国十四年(1925)春,平江县立师范学校改办县立中学,招生三个班,有学生120名,连同原有的师范三个班,共六个班,共有学生240名,教师18名,学制三年,校址设天岳书院。校长黄佳凡。民国十五年(1926)与县中同时开办的明伦中学(原设文庙)并入县中。民国十六年(1927)县立中学第一班学生毕业,学校停办。
革命年代1928年7月22日,彭德怀、腾代远率湘军独立第五师第一团部分官兵在天岳书院操坪宣布起义,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
民国三十年(1941)春,平江县立中学重新开办。初假附城金窝张家大屋为临时校址。设初中、简师各一班,学生110名,校长方典康。
民国三十一年(1942),黄佛接任校长,充实设备,增筹校产,修复平江县立中学旧址天岳书院。七月,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十一月迁回天岳书院。
1945年3月,王震、王首道率湖南人民抗日救国军南下,曾驻军于天岳书院内。
民国三十三年(1944)五月,日军四度犯湘,县城沦陷,学校迁至木贞乡大马丘(现木金乡思龙村)。在抗日战争的炮火声中,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之下,仍然弦诵未辍,坚持办学。
民国三十四年(1945),当时任平江县长的张慕槎在夫人骆志清女士的提议下,将省政府奖予张的三万六千元全部捐赠给学校办高中。2月,县立中学招收高中生一个班,计新生49名,为平江高中之始。时任校长黄佛曾脚蹬草鞋步行半个多月,到省教育厅所在地贵阳县为该班备案。因为战乱,校址设木金乡背里屋(现木金乡公安村),与大马丘的初中部相隔约五里。
民国三十四年(1945)八月,日军投降.九月,平中学生返回天岳书院开学。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上期,县立中学奉令停招高中新生,并停办高中第二班。是年下学期,该校有高中1个班,学生25名(其中女生3名);初中7个班,学生450名(男生402名、女生48名),教工41名。
平江县立中学自办学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历时9年,共有1100多名学生从这里毕业,其中初中20个班、高中1个班、简师3个班。为平江培养了许多各方面的人才。 1949年7月,平江解放。8月,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县立中学,当时计初中6个班,学生275名,教职员24名,校长朱博善。
1949年7月27日,程潜、陈明仁派陈星龄等为代表,到天岳书院与湖南省委金明等五人组成的中共代表团接头,商谈湖南和平解放谈判事宜。
1950年4月7日,经长沙专署批准,启明师范并入县立初级中学
1951年8月,县立初级中学在长寿街设立分部,招收1个班,学生50名。
1952年11月,平江县立初级中学改名为平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先后为钟坤 、凌尚武。
1958年9月,平江县第一初级中学设高中部,招收4个班,学生180名,成为完全中学,易名平江县第一中学,由副校长李淑益主持工作
1958年12月21日,彭德怀元帅来一中视察,接见师生代表并合影,亲笔提写了“平江第一中学”校牌。
1960年前后,现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张震,人民解放军上将钟期光,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首道,中将刘志坚、方强,中共中央委员江西省委第一任书记江渭清,湖南省军区副师令员吴自力等来校视察、作报告和题词。 1962年,平江一中以优良的教学质量跨入省先进行列,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届高考成绩均居湘潭地区前三名。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时期,学校蒙受严重损失,被迫“停课闹革命”。1986年9月工宣队进驻,成立校革委会,领导学校斗批改。1973年,《湖南日报》曾整版刊登关于平江一中所谓“资产阶级专家治校”的典型,学校的优良传统横遭批判,教师被揪斗,受迫害。在“欲罢不忍、欲干不能”的年代,广大师生受害匪浅,学校档案及各种资料丧失殆尽。在此期间,先后主持工作的有陈漂兮、叶甘棠、毛楚维、邹康密、李燕安。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学校拨乱反正,下放离校的校长李淑益及教师陆续返校,教学工作重新走上正轨,教学质量蒸蒸日上。1978年平江一中定为县重点中学,同年被评为岳阳市重点中学。
改革开放1979 年共青团中央举办新长征火炬接力赛,平江一中与南昌、瑞金、遵义同为点火之地。
198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题写了平江起义纪念馆。原天岳书院(平江起义旧址)正式辟为革命纪念地,并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1985年7月22日复原陈列,7月22日为纪念平江起义五十周年在平江起义旧址隆重举行了彭德怀同志铜像揭幕典礼。
1984年,平江一中高考录取率达75% ,跻身省高考先进行列。
1986年,平江一中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结成姊妹学校。并与湖北通城一中、江西修水一中建立了协作关系。
1995年10月,岳阳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平江一中举行。在省、市支持下,学校耗资180余万元,修建了设备较为完善的400米田径场。 继李淑益之后,此段时间相继担任校长的有刘仔坚、曾祥泰、彭知微、李日瑛,现任校长李德庆。
从天岳书院到平江一中,学校跨过了一个多世纪的风雨征程。 平江一中,校园面积317余亩,依山傍水,古典建筑与现代建筑交相辉映,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大致分为四个建筑群:
第一建筑群为校门前彭德怀铜像广场,国家主席杨尚昆题写的“彭德怀同志铜像”光辉夺目,与造型别致的校门上彭德怀同志题写的校名交相辉映;
第二建筑群为天岳书院旧址,中共中央副主席陈云同志题写的“平江起义纪念馆”熠熠生辉;
第三建筑群是新建的现代化教学楼区。高、初中教学楼可供48个班同时开课,有设备完善的理、化、生实验楼,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语言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多媒体报告厅和校园网络,高标准的综合楼;
第四建筑群是生活区和高标准的田径场,有可供千余名学生就餐的食堂,有可容纳千余名寄宿生居住的男女生宿舍,有六栋百多套宽敞的老师住房。
学校现有高中班48个,学生2700余人,教职工208人,其中中学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60人,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8人。学校占地317亩,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属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园林式单位”。
近几年来,学校投资3500多万元,新建了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体艺中心、学生公寓等系列校舍,装备了多媒体、校园网、中心控制室、广播听力系统等现代教学设施。 图书馆藏书7.5万册,运动场占地40亩,开辟了400米标准田径场、球场及游泳池。实验、劳技、艺术、体育等教学装备均达省I类标准。同时,学校还拥有150万元的“天岳教育基金”,奖优扶贫,为贫困学生解除后顾之忧。学生参加奥林匹克学科竞赛16人获国家级奖,88人获省级奖。参加各项各类科技、艺术、体育等竞赛获国家、省市级奖的220多人次。连续三年高考一、二本上线人数在全市名列第三,其中文科名列第一,音、体、美专业特色显著,近三年学生参加各级种类竞赛活动,48人次在省市获奖,学校曾三次被评为“岳阳市普通高中(省示范性高中组)教学质量先进学校”。2005年被武汉大学授予“优质生源基地”匾牌,2006年被湖南大学授予“优秀生源基地学校”称号,2007年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授予“国防生生源基地”。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特色之路,教育教学工作踏上新的台阶。学校相继晋升湖南省重点中学、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岳阳市“文明单位”、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同时,被评为县“十佳勤廉单位”;教研工作成效显著,外语组荣获省“三八红旗手”、“巾帼英雄集体”称号。体育组主持的“实施综合运动处方”课题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论文46篇在国家、省、市获奖,其中国家级奖11篇;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录取313人,录取人数在全市重点中学名列第三(其中文科名列第一)。学生参加奥林匹克学科竞赛6人获省级奖,45人获市级奖,在全市名列前茅。体育代表队参加全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许雄同学获1500米、5000米两项金牌,并破1500米记录, 陈峰获400米接力赛第4名,许雄同学以优异的专业特长被清华大学预录。刘滔同学在全省艺术节“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中获一等奖。胡召前同学参加全省青少年创新与发展大赛荣获三等奖,在全市高中教育工作会议上,我校作题为《提升学校品位,提高办学水平》的典型经验介绍,同时被评为岳阳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重点中学组)“先进单位”。
平江一中这所百年名校,正焕发出无限的青春活力,伴随伟大祖国前进的步伐,再谱新篇,再创辉煌!
㈡ 平江春节民俗风情的调查报告
岁时节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人们极为重视,清规戒律亦多。
出天行 旧时雄鸡初唱,将大门打开,秉香烛、鸣鞭炮,拜天地,谓之“出天行”。现时新年钟声一响,许多家户在门首放鞭炮迎新岁。
供祭 旧时早饭后,备香烛神纸,向祖宗牌位拜年。然后出行敬菩萨。
饮食 初一早餐吃面条、猪头猪尾,取有头有尾,寿长之意。
拜年 旧时初一只向神灵和本家和辈本家人辈拜年,初二开始外出给亲朋拜年,有“初一崽,初二郎(婿)、初三初四拜地方”之说。晚上不拜年。旧时拜年对长辈要叩头、平辈拱手或鞠躬。今一般口头说拜年,不打拱,不作揖。机关团体大都在春节(初一日)举行团拜会。
娱乐 从正月初一开始至十五为春节娱乐期间,内容有耍狮、舞龙、演地花鼓(耍花灯)、展览花灯等,并走家串户投拜年帖,主家经以红包,并放鞭炮接送。解放以后,增加了文艺会演、体育表演、电视播放等内容。
邀春饭 从初二开始至十五,设酒宴招待亲戚朋友。
立春 俗称“新春大似年”,在立春之日用红纸书写“迎春接福、春至福生”张贴在门额,备三牲,焚香烛、放鞭炮接春。今迎春之习犹存。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称上元节、灯节。俗谓:“三十夜(除夕)的火,月半夜(元宵)的灯”。元宵之夜,家家尸尸灯火通明。城镇举先元宵灯会,龙灯、鱼灯、花灯一齐出动,热闹非常。元宵夜吃元宵它。用生糯米粉滚成,砂糖、芝麻为馅。
三月三 常有“三月三,荠菜煮鸡蛋”之说。城乡都于此日挖荠菜煮鸡蛋吃,俗传吃了可以明目。
清明节 公历4月5日前后为清明。清明节前后,人们前往亲人墓地扫墓,在坟头插纸钱一吊,今学校师生和机关干部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革命先烈。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称端节、蒲节,东北乡称菖节,是民间的第二大传统节日。岑川、浯口一带以这天为小端阳,以五月十五为大端阳,但仍以小端阳为重。端午节赛龙舟、吃包子、粽子、盐鸭蛋、雄黄酒;门首挂菖蒲、艾叶,小儿身上挂香荷包。
鄱官节 农历六月初六日称鄱官节。农家尝新米,叫吃新。并用新米磨粉做成饼送人,谓之送新。近城农户用红纸包裹新稻穗一把,新米少许挨店送去,以求赏钱。今吃新之俗犹存。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民间又称鬼节。从七月初一开始挂祖宗榜,封包钱,装香灯。至十五日晚焚化包钱,谓之“烧包”。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又称“团圆节”,是民间第三大传统节日。是日家人聚餐,夜晚全家人围坐院中,饮酒、吃月饼,赏月。孩童们节前在院中或野外用碎瓦垒起圆形塔一座,塔门贴对联“年年祭宝塔,岁岁闹中秋”,塔身装饰松柏、纸花,晚上敲锣打鼓闹塔,夜深用柴草塞入塔中烧塔,烧得越红越好,然后打塔。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此日民间多登远眺,今定为老年节。因“九九”与“久久”谐音,寓人健康长寿之意。
小年 农历腊月二十四日为小年,谓小孩子过年,略备菜肴小庆。该日开始打扫卫生,做年糕、炒果子、杀年猪,办年货,送年礼;旧习从当晚起各家各户开始装壮灯(锅内点七星灯,上盖筲箕或筛)至除夕夜,谓照九天东厨司命太乙府君上天。
大年 农历腊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为除日(晚上为除夕),俗称过年,是最隆重的传统节日。
团年饭 多为午餐,亦有早餐、晚餐,全家人团聚会餐。其菜肴最为丰盛。吃团年饭时,如遇来客,必须挽留共同进餐,预兆来年添丁。团年饭有不可缺少之食物:如吃青菜谓之来年清吉平安;吃北瓜,寓百事称意;吃鱼,寓年年有余。
守岁 除夕一家人围坐在火炉旁说说笑笑,通宵不眠,谓之“守岁”。
压岁钱 除夕大人给小孩赏钱,称“压岁钱”。有的地方给老人也赠“压岁钱”。
辞年 除夕夜就近走亲访友为“辞年”,也称“辞岁”。还有小孩们打着灯笼去“辞年”,主人赏以糖果、鞭炮、蜡烛或零钱。 迷信习俗
旧时流行“算八字”、“看相”、“占卦”、“求神抽签”,问“前程”、“婚姻”、“寿元”、“财道”、“吉凶”等事。久旱不雨,求神降雨;疾病流行,则延僧道念经、上锁、打醮、点太平烛、藏年命、送盘、出神、收亡魂;死了人做道场“超度亡魂”等迷信活动盛行。解放后,迷信活动一度敛迹,近年又有把抬头。禁忌
解放前民间禁忌甚多:正月初一忌说“死”、“埋”、“病”、“冒”、“背时”,不准借钱物,不准哭泣吵嘴,不讨债还钱,不吃药,不干针钱活。正月份,亲戚之间的往来,忌初五、初七、初八、十四、二十三等日。流传有“七不去,八不归”,“初五、十四、二十三,娘家有也莫去担”的说法。有事外出,刚出门时,忌碰女人。借别人的药罐用后忌送怀。借别人的坐篮、摇窝用后也忌送还,要让别人自己来拿。孕妇不能跨牛陶、羊陶,不得在孕妇家的门槛砍什物。红轿抬新娘必须走原路回;途中遇丧事宜避路走;途中两位新娘相遇,要相互换礼物。红轿抬新娘必须走原路回;途中遇丧事宜避路走;途中两位新娘相遇,要相互换礼物。抬灵柩归山,忌走别人的屋后经过,亲人死亡在外,其遗体运回祖籍时,忌入堂屋。灶上忌烤衣服,平常忌泼油,洗衣服时忌男女衣服混洗。大年将近,忌别人借火、拿走柴火,忌说不吉之话。
解放以后,禁忌大大减少。但仍保留一些陈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