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1月30日关于调整长寿区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两级疾控专家综合评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将情怀酒店、寿城水岸D区5栋、金科世界城69栋、兰亭印象3栋、阳光世纪城2栋7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凤城街道、晏家街道全域无高风险区,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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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重庆市南岸区隔离费用政策
国庆将至,大家游玩的同时要尽量注意防护!否则需要集中隔离那就得自掏腰包了~
近日,“长寿发布”公告长寿区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收取一定食宿费用。
收费的其实不只有长寿区,重庆渝北、沙坪坝、涪陵等区,也已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
那么各个区集中隔离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哪些人群能申请减免政策?看完本文你就有数了!
长寿区据“长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标准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收费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费用减免对象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工作要求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
渝北区据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酒店管理,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管控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管控的人员。
收费标准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300元/天/间、餐饮费10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费用。
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收费方式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酒店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费用减免对象下列四种对象予以申请费用减免:
拥有渝北户籍的人员;
在渝北辖区工作的人员;
在渝北辖区购房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酒店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酒店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两江新区直管的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
其他事项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沙坪坝区据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在沙坪坝区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在沙坪坝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收费标准住宿费不超过300元/人·天。
根据不同隔离场所条件确定,其中收费高于300元/人·天的,按300元/人·天收费;低于300元/人·天的,按入住隔离场所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隔离场所与被隔离人员据实结算。
被隔离人员餐费按不超过80元/人·天执行,根据不同隔离场所订餐标准确定
收费方式所有被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场所时,通过扫描隔离场所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费用减免对象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我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沙坪坝区户籍人员;
在沙坪坝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人员;
在沙坪坝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
医生、学生(在沙坪坝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沙坪坝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高新区直管的西永、虎溪、香炉山、曾家等4个镇街。
执行时间:2022年6月2日零时起。其他事项境外来(返)区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新区经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标准佳和西郡隔离点:2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另计标准同上。
收费时间自2022年6月3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费用减免对象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拥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所辖3街7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户籍的人员;
在高新区直管园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医生、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高新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工作要求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涪陵区据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
收费标准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280元/天/间、餐饮费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费用。
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收费方式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点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费用减免对象下列四种对象予以费用减免:
拥有涪陵户籍的人员;
在涪陵辖区工作的人员;
在涪陵辖区购房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点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隔离点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其他事项虽符合费用减免条件,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费用自理:
境外来涪返涪人员。
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近期有重点地区和时段旅居史、经停史来涪返涪,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后经排查到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导致隔离时间延长的人员。
费用自理项目包括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检测、消毒、医药等相关费用。
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岸区、万州区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市外来区返区人员,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区外来(返)万人员,要求:
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后续被排查到需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被纳入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居家隔离管控规定的,一律转为自费集中隔离;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叁』 11月25日重庆长寿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长寿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1.顺帆名鼎。
2.情怀酒店。
3.金科世界城69栋。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5.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6.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三、紧急求助热线
1.菩提街道桃花社区:17702307046。
2.晏家街道育才路社区:13452106271;17774978088;13330238693。
3.菩提街道古镇社区:1732040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