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市尊老金发放标准
尊老金是一项普惠型制度,是国家对老年人的特殊照顾,可以更好地体现对高龄老年人的关爱,尊老金一般需要达到八十岁以上才能享受,根据南京政府显示,南京市尊老金发放标准如下:
1、各级政府应设立“尊老金”,向具有本市户籍的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其中,百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所涉经费由市政府承担。90—99周岁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确定,所涉经费由区县政府负责解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视情况放宽长寿补贴发放的年龄。
2、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给予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待遇。江南八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享受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其他区县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3、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给予农村居民养老补贴待遇。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4、对70周岁及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其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按标准增发10%。对80周岁及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其保障金每月按标准增发20%。
5、老年人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按政策规定享受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及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不计入其家庭收入。
『贰』 南京8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是多少
法律分析: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0岁以上老人。80岁—89周岁老人为第一档、90岁—99岁老人为第二档、100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按照一定的低保标准实行分类发放,不断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动。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机关按高龄津贴原则共同商讨确定,给予津贴发放。
南京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领取尊老金。
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高龄人补贴,主要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高龄补贴,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
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叁』 南京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 社会保障 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 老人 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南京市 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领取尊老金。 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南京 老人可以享受其他养老补贴,对70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每月按低保标准增发10%。 对80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人,其保障金每月桉低保标准增发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