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人工伤44岁,50岁后还能要求用人单位赔付
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44岁,单位正常退休年龄是50岁,不能提前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回发的《关于工人退答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㈡ 50岁以上的女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治疗终结后去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
工伤赔偿项目:
一、回医疗费
二、住院答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㈢ 你好,我想问下50岁以后工伤一次性补助金还能不能拿到,谢谢!
能的,但是具体会不会越往后越少,需要伤者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权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㈣ 有关超过50岁年龄的工伤问题
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专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属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可鉴定为伤残十级,赔偿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㈤ 50岁以上的女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按流程先申来请工伤认定,赔自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㈥ 关于50岁以上女性工伤问题
你说的:
关于来50岁以上女性工伤问题我源妈去年在单位上班发生工伤,但已满50周岁现有一下几个问题
1.50周岁以上女性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2.若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是否也应该按照工伤赔偿?是否需要提起民事诉讼?
3.伤残鉴定是否需要法院或社保部门出具文书?还是自己去就可以了
我说的:
看了你的问题和补充,我想回答,但是看了你的悬赏,又有点儿害怕了,怕你是在骗取网友回答。
你的问题回答起来会很麻烦,被你骗了实在是冤。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一句话:律师不是免费的午餐,有时候拿了你的钱还照样忽悠你。
如果你想知道我的回答,可以追问。
㈦ 国家有没有新规定超过50岁以上的在上班时间摔倒算不算工伤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版成的用工关系不权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㈧ 劳动法规定女是50岁还是55岁属于职工现在老妈是51岁在车间受伤。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私企、国企?如果是国企还有可能是女干部,否则就是工人身份。女干部55岁退休回,女工人50岁退休。
如果你妈在答50岁之前进入这家企业,但企业没有给你妈办理退休,你妈就没有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换言之,你妈和单位应该还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应该有社会保险,就可以认定工伤
不能用年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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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劳动局追究该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社保、不办理退休的责任。
其次,在追究责任、确认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再谈工伤的责任。否则就只能由法院认定前面都是劳务关系,非常吃亏的。
㈨ 国家是不是规定50岁以上就不能报工伤了
不是,工伤没有年龄限制。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工伤管理条例50岁扩展阅读
维权建议,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权,律师的一些建议:
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