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购买社保的人在60岁前突然死亡,社保局该如何处理该人的社保金
如果购买社保的人在60岁前突然死亡,其家属可以申请把社保帐号里的钱都退出来,归家属所有的。
相关死亡退保的政策规定:
企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劳动者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在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本息和按规定比例纳入统筹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和其个人缴费中按规定比例纳入统筹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㈡ 社保局人在60岁之前去世了后人可以继承吗
员工在60周岁去世,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同时个人缴纳部专分的余额将可以属作为遗产继续。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㈢ 社保60岁后死亡怎么赔
没有赔来偿金,社保保的自是老来得生活、医疗保障,不是寿险不保命。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凭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会退给死者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余额,根据缴费年限按规定会给一部分丧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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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60岁之前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经查询相关法律,《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专部属《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㈤ 社保如果不到六十岁死亡赔偿金
社保缴费如果不到60岁也就是不到退休年龄就过世是只能由继承人领取个人账户的金额。
㈥ 领取社保的人六十岁之前身故怎么办
如果你是女性
50岁退休
60岁身故
你可以领取的是50——60岁的退休金,60身故以后个人账户里面的剩余金额
如果你是男性
60岁退休
60岁身故
那你能领取的只是60身故以后个人账户里面的剩余金额
㈦ 单位和个人交社保,如果本人未满60岁去世,怎么退款
个人部分只要没领过,全部养老保险退回,企业部分不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回保险账户得钱可以继续使答用,也可以退回,另外,如果是社保卡,社保卡有一个银行账户功能,有的省份把报销等有些钱直接打入该账户,到社保中心申请开通这个账户,看看里边有没有钱,有钱就提出来,有的城市是没钱的。
㈧ 社保没满60岁突然死了,可以退多少
个人养来老金部分可以继承。自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㈨ 交社保,60岁以前死亡,或者刚过60死亡的,保险金怎么办
60岁或退休后死亡的,只要个人账户中有余额均全额退回给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的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不能转移,同时发给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在退休前或刚刚退休后死亡,可以将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个人账户基金部门作为遗产继承。另外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指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
(9)社保60岁前身故扩展阅读: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