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面二胎后的领养新政
所谓的领养,法律名义上只称之为“收养”。
无论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回女”时期或是目前的两答孩生育新政策的正式实施,收养子女的行为,应该是以《收养法》加以规范。
也就是说,“全面二胎后”,没有什么“领养新政”,合法地收养子女,按现行《收养法》的规定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B. 领养子女后还能办二胎吗
在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合法的收养一个子女(前提是“合法收养”)回后,可以生育答第二胎。
这在一些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C. 二孩全面放开,可以收养一个孩子吗
现阶段还不可以。
根据现行《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版备下列条件:权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已经子女了,就不符合上述收养条件,是不能收养孩子的。
随着国家全面实行二胎政策的进程,与之相关联的法律会进行修订,到时候这样的家庭是可以收养孩子的。
D. 生育了一个孩子,可以领养二胎吗
当事人已婚生育一位子女,规定只能申请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回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答的弃婴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 请问已经有小孩的,不想生二胎了,这种情况下可以领养小孩吗
当事人已经有子女,只能申请收养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回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答的弃婴和儿童。
《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F. 二孩已全面放开收养二孩可以吗
“二孩”已全面放开,收养“二孩”也未尝不可。
在消除不合理门槛的同时,对于收养审查的漏洞也需要补上,例如对收养人进行心理健康评估的机制,对收养人家庭生活情况的评估机制,以及收养跟踪评估机制——由专门人员会定期到收养家庭了解收养孩童情况,通过社区、学校等途径,掌握孩子的真实境遇。
我国有大量无家可归的孤儿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也有大量有爱心的家庭渴望获得养育孩子的幸福。这个诉求理应得到满足。《收养法》应当是一部有温度、通人情的法律,它应当呵护家庭人伦之爱,尽可能帮助更多孤儿找到自己合适的家。故而,对于允许收养不止一孩的建议,有关各方不妨听取。
G. 二胎放开了,有一个孩子还可以再领养一个吗
可以,只要你有收养行为是合法的就行。
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收养法》版规定的收养条件。
具备收权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这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H. 现在二胎已放开,有一个孩子,能不能领养一个
可以领养一个当做二胎,到福利院去看看,那些在遗弃的孩子们。
I. 基层党员干部收养二胎违反计划生育吗
收养二胎(“二胎”是不能收养的,只能收养第二个子女),必须要符版合《收养法权》规定的收养条件。
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如果在限期内不改正的,计生部门则可按违法生育子女论处。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