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受了工伤只有劳动合同没有人证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并不一定需要提供证人证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Ⅱ 多大年龄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工伤保险只能是合法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的。年纪是18周岁到退休年纪为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才能参加工伤保险。
Ⅲ 因为工作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劳务合同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Ⅳ 在工地上干活受了伤但年龄超过50岁能不能拿到工伤认定
那要看你和工地上之间有没有劳动合同了?或者是有什么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啊,版是存在着雇权佣关系的,然后你才好拿着这个证明去鉴定,去申请工伤认定,而且必须是在工作年龄范围之内,就是男的和应该不能超过60岁吧,你现在是超过50岁了,应该没什么事,但是不应该超过60岁,你可以到你工作的工地的所在的街道,他有劳动监察中队,可以免费为你咨询,为你服务,你可以去问一下,这样你就放心了,确实,如果有工伤认定的话,对你往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帮助的。所以你还是去问一下这样才好,不要自己乱想了,问清楚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对不对?而且他也不收费,你就是跑一趟的事
Ⅳ 企业在职超过50周岁的女性不能认定为工伤吗
企业在职超过50周岁的女性可以认定工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 指出: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有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Ⅵ 50岁以上可以申请工伤吗
只要是劳动者,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劳动局以年满50岁为由,不予受理,明显不妥。
这件事情,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其次是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Ⅶ 女50岁工伤有哪些赔偿
法律分析: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以及护理费,因工伤致残,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之后评定的等级,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Ⅷ 工伤女员工满50岁但社保没交满15年,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伤残失业金
单位不需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Ⅸ 50岁以上的女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治疗终结后去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
工伤赔偿项目:
一、回医疗费
二、住院答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