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未满60岁可以赔偿抚养费么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的,父母没到60岁也有抚养费。可以计算二十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一、抚养费的法律定义?
抚养费是指父母不能履行抚养小孩的义务时需要支付给子女生活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1.生活费
2.教育费
3.医疗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㈡ 被抚养人未满60周岁是否应保护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
法律分析:是。需要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具体标准如下,因为是同责,对方只陪以下标准的一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必要的营养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计算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包括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㈢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6)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7)伤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为:
①不满18周岁的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③60周岁-75周岁的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④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⑤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8)受害人死亡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①不满18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③60周岁-75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④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⑤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㈣ 刊案致人死亡赔偿父母未满六十岁有赔抚养费的赔偿吗
被侵权死亡,父母未满六十周岁,能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一个有争议,立法也存在纰漏的问题。
目前还在适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条以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作为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并不以是否满六十周岁为年龄标准。父母不满六十周岁,但无或失去劳动能力的,也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母亲未满六十周岁,但已超过女职工退休的五十周岁年龄的,很多法院也判决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应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处理,而不是拘泥于被扶养人的年龄。
㈤ 交通事故死者父母未满60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死者父母未满60的赔偿具体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㈥ 父母不到60岁儿子出车祸会赔偿赡养费
法律分析:1、如果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父母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父母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㈦ 不满60周岁有被抚养人生活费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不满60周岁但是其符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条件,一样可以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已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
㈧ 父母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
法律分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㈨ 交通事故死者父母未满60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