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辽宁大妈高空抛屎并打伤邻居,被拘后不服上诉,法院最后是如何判的
奇葩!辽宁大连一大妈竟然从10楼往楼下丢大便。随后,邻居找上门理论,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厮打。大妈被拘后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处罚,大妈的诉请被法院驳回。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遇到一个好邻居确实让人心情愉悦,甚至相处起来比和亲戚的关系都要亲密。但是,如果遇到像大连这位大妈一样的奇葩邻居,简直就是“生不如死”,令人苦不堪言!试想,现在这个文明的社会,谁能做出往楼下扔大便的行为……
我们现在都知道高空抛物已经入刑了,邹女士往邻居家扔垃圾发生在高空抛物新法规之前,否则她就不只受到行政处罚那么简单了,邹女士将面对刑事处罚。
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之前警方对邹女士作出的处罚,于法有据于情有理,邹女士在这场纠纷中都是有错在先。邹女士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别人往她家里扔粪便,她是什么感受?希望邹女士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不文明!
② 70岁老人为救孙子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法院决定再审的原因有哪些
有以下一些原因,第一是法院此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8个月的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第二是杨成杰认为,他虽然砍击了杨庆全数刀,但砍击部位都是手脚,并非身体要害部位,“我的目的是制止杨庆全伤害我孙子,最终也是造成他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就不会只砍手脚部位了。”
③ baby把大妈告上法庭,并索要28万,结果怎样了
如今的网络越来越兴旺,但是随之而来的也是越来越多的网络暴力,有些人基本不理解事实,就随风在网受骗起了键盘侠,基本就不思索这些事情会给本人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会给他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最近baby就将退休大妈告上了法庭,并且索要28万,但是这位大妈就觉得本人十分的冤枉,觉得本人说的全部都是事实。
我们都晓得baby最近这些年的风评并不是特别的好,从模特出道遇到黄晓明之后,在文娱圈当中风生水起,固然长相十分美观,但是一直没有很好的代表作,再加上她的演技会让人觉得十分为难,一直让她处于言论的风口浪尖,再加上她很长时间没有和黄晓明合体互动,让很多人都觉得baby和黄晓明如今处于离婚的状态。
固然阐明星吃着这碗饭,就需求承受大家的目光以及大家的职责,但是明星他们也是普通人,固然曾经练就了十分强大的心脏,但是在面对流言蜚语的时分,也会觉得到十分的伤心,最近这些年,明星们呈现各种各样的自杀状况,就是由于他们不堪重负,所以在网上也尽量做到谨言慎行,不要让本人的言行,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
④ 海南一70岁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闹事者获刑,事件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整件事情发生在2017年,当时是一名醉酒男子用石子丢人家玻璃,在这家孩子出来后还用石子丢人,甚至掐住了小孩的脖子。孩子的爷爷走出来后,看到对方不松手,直接拿钩刀上去砍。爷爷下手不重,只是砍了腿脚部位,希望对方放开自己的孙儿。最终男子受到了轻伤,为了保护孙儿的爷爷因为不正当防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按道理来说,保护孙儿是正常的,可法院偏偏不这么认为。法院觉得当砍第一刀对方松手的时候,伤害就已经解除了,后续的几刀就是为了泄私愤。一直到了二审,觉得老人年龄大,非事情引起方,才将刑期改为8个月。
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在网上经常有发生,虽然很多案件得到了网友们的认可,但是还有很多让人听起来觉得“荒唐”的案例。我们国家有完善的法律,但很多时候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就像整个事件中的老人,可以认定是制止犯罪的正当防卫,孙子的检查报告就是最好的证据。只能说法院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只看了最终结果。
⑤ 70岁以上的人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单位能不能起诉
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单位,是治安案件,不是民事案件。
所以,不是向法院起诉,而是向当地的公安局报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70岁以上老人不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⑥ 重庆70岁大妈交朋友被发现,骑在大爷身上哭诉,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重庆70岁的大妈交朋友被发现,骑在大爷身上哭诉,事情的经过是70岁大妈是个爱跳广场舞的人,大妈跳广场舞的时候,可能是结识了一个老头,想交个朋友。每次出门前,重庆大妈都要打扮一番,可是大爷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于是大爷就跟踪出门的大妈,却被大妈无意中发现,大爷只好是当场质问大妈。可是大妈很生气,直接把大爷压倒在地哭诉。大妈一边说着话,一边哭诉着,大爷被压在草坪上,大爷体力又比较弱,只能任由大妈摆布。
老人的孤独很难让人读懂,老夫老妻了时间久了,也是没有了新鲜感,大妈只能通过自己的兴趣爱好,交个朋友,打发内心的空虚。人老了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个很正常。这些都是可以理解,大妈和大爷年轻的时候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年老的时候也希望大爷和大妈能够相互理解,相互陪伴,度过余下的生活,珍惜当下的生活。追求那晚年的幸福人生!
⑦ 两小孩抢秋千,山西大妈为帮孙女疯狂摇晃秋千上男孩,其行为如何定性
这位大妈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在笔者看来,山西大妈没有一定长辈的样子,身边跟着孙女,还对他人如此暴力,吓得自己孩子在一旁哭泣,整个过程说她是为了孙女算是比较好听,难听一些就是她在对着小男孩发泄自己的情绪,而她这样的行径,不止其孙女的母亲看了会作何感想,未来是否还敢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婆婆来带,要知道大人都是孩子的学习对象,如果女孩一直跟着大妈,或许不久将来就会有一种,看上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不给就抢,再不行就闹的处事方法。
⑧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事例
说错一句话10岁男童双腿失能 未成年人权益遇挑战
10岁的阿志怎么也没有想到,只因与同龄小朋友说了几句“错话”,就招来两名孩子家长三人的殴打斥骂,并被强行当街罚跪长达两个多小时。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悲惨结局是自己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全家的希望之星黯淡了
丰台区王佐乡贺照云村,一个比较偏僻的村庄。在一个连门都没有、只有一间瓦房、屋内只有一张床的农家,记者见到了男孩阿志,只穿了一个短裤的他蜷缩在露出海绵缺少弹簧的一个沙发里,靠在沙发沿上的是帮他行走的短木棍,怯怯的目光流露出的是内心的自卑,双脚也是冰凉的。可是去年10月1日前,老师、邻居都说阿志还是个调皮,甚至有点淘气健康的小男孩。
耳聋的母亲周淑敏木然地坐着,眼睛是空洞的,记者的到来似乎也没有引起她多大的兴趣。今年期末考试两科总共得了20多分的姐姐,因为家里来了客人,显得有点高兴。爸爸梁和愁苦地坐在陈旧的床沿边,脸上刺目的疤痕显然是刚痊愈不久。梁和既害怕又愤怒地说:“在7月30日,已经夜里12点多了,孩子们也都睡了。可是喝醉了酒的杨宾(打阿志的家长之一)从没有门的前门进来打伤了孩子,也不给钱治疗和赔偿。”阿志被打后,全靠姑姑梁淑兰前后奔波。
阿志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甚至有点残缺的家庭里。
阿志去年被打伤后,休学了4个月,后来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继续上学。阿志的老师告诉记者:“这孩子原来挺调皮的,甚至有点淘气,自那件事后,孩子整个全变蔫了,一点都不爱说话了。现在孩子必须扶着东西才能走路,连上厕所也要同学搀着。”为此学校特别允许阿志免修体育课。
在记者采访的两三个小时里,父亲梁和和阿志的两个姑姑一直在号啕大哭。母亲一会儿笑一会儿喃喃自语:“怎么办呀?怎么办呀?”
一句粗话引来血淋淋的惩罚
阿志的噩梦是从去年10月1日开始的。那天,阿志到亲戚家去玩,在街上碰到了两个小朋友正在玩“过家家”,就说了“结婚”、“亲嘴”之类的话,并随口说了一句粗话。没想到这些话却被小朋友告诉了家长。10月2日中午,一位女孩的叔叔杨宾闯入梁家。父亲梁和说:“他(杨宾)一进门,二话不说,拿起一个水杯就扔向孩子,但没打着。随后把孩子从炕上扯下来,我上去问为什么,他也不说,把孩子拎到外面,就让他在院子里跪着,之后又把他拎到街上跪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街坊给记者描述道,当时的家长有三人,扮“新郎”孩子的父亲何大成、另外是扮“新娘”孩子的母亲王金玲和叔叔杨宾。女的在旁边指指点点,当街谩骂。一个男的一边坐在椅子上喝啤酒,一边踢跪在地上的孩子,“两腿跪在水泥地面上,两手还要伸到背后,如鸟张开翅膀的样子挺着。”后来干脆就用椅子砸孩子的腿。这样折磨孩子长达两个多小时,小孩的腿跟部都流血了。有一个家长让孩子跪下的时候,问孩子干吗了。并说“孩子不说就要打死孩子,并要把他活埋了”。在一个男的打孩子耳光的时候,另一个男的还拿砖头要砸孩子,结果被孩子他妈死活给拦住了。孩子也没穿鞋,早就给吓哭了。听说孩子说了什么脏话,看那样子,似乎要“废”了那孩子。
双腿失能心理障碍还是生理损伤?
在残忍的殴打、谩骂下,健康、调皮的阿志蔫了,到现在再也没有站起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记者从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丰台区副区长上呈的《关于妥善处理王佐乡小学生阿志被当街殴打一事的请示》中看到:云岗派出所当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今年3月陪阿志做了4次伤检(丰台公安分局2次,市公安局1次,市高级人民法院1次),鉴定结果均为轻微伤。
轻微伤能否就能让一个人站不起来呢?记者咨询了有关医生,答复是这样的:如果没有严重的肌肉损伤和有关的神经损伤,轻微伤就像一个人被打了一拳的那种感觉。也就是说阿志所受的伤害不可能是轻微伤。北医三院大夫建议给阿志做深入细致的检查,包括是否导致肌肉组织内部损伤、神经系统是否受到损伤等,但是昂贵的经费让阿志的姑姑望而却步了。
除了生理可以让一个人站不起来外,心理原因是否也会导致一个人站不起来呢?北京慧源心理咨询与研究中心主任肖峰解释说,严重的心理摧残后也能导致阿志站不起来,这叫癔症性瘫痪,不能站立,不能行走。
律师也建议姑姑带着阿志去做精神心理诊断,而且已经联系好了免费出诊的心理专家,但是却被姑姑拒绝了,姑姑的理由是没有钱了,对于这么一个家庭要想拿出几百块钱确实是困难的。另外姑姑还有深层次的担忧:阿志母亲的精神平时就不正常,如果阿志站不起来的原因是精神心理障碍,在农村就等于给阿志的一辈子判了死刑,如果是精神心理障碍,阿志是否还能索赔,哪怕只是治疗费用。这些让姑姑无法不担忧,因为阿志的家太特殊了。
导致阿志站不起来的病因是什么,目前还没有一个结论。
当街被殴众人何以视若无睹
两位目睹了阿志被残忍斥骂殴打全过程的男孩说,当时从人群后面看,至少有七八十人在围观,其中也不乏许多成年人。在两个多小时里,难道就没有人出面劝阻吗?一位70多岁的大妈说,当时孩子被打,十分心痛,出面讲情,打人的家长根本不听。直到后来一个做保险业务的村民报了警。
为什么围观者众,劝阻者少呢?村民是有担忧的。保安人员都劝阻不了,民警来了,打人者还仍然打骂不已。这样的人谁敢惹?
派出所参与后,据知情人士透露,从去年10月到今年2月,几乎天天有人到阿志家走动。有帮说和的,也有人威胁的。说和的说“3000元解决问题”。在今年1月,阿志家惟一一间房的玻璃还被不明身份的人砸碎了。
未成年人权益何以迟迟不落实
伤害已经达10个多月了,但是打人者却只被拘留了15天,律师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阿志被殴打一事还没有被立案。为什么?
记者在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丰台区副区长上呈的《关于妥善处理王佐乡小学生阿志被当街殴打一事的请示》中看到这样一段文字:“有关材料也已上交给丰台区公安局预审处。今年3月丰台公安局对杨宾作出拘留15天的处理决定(报上说是10天)。但据有关人士讲(记者略去该人士单位及姓名),打人者实际只被拘了1天,罚款3000元(未查实)。”
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琳琳告诉记者:从形式上看,被告一连谩骂殴打几个小时,至少已经构成侮辱罪,但是这样拘留期限仅在3天以下。“只要对阿志的鉴定是轻伤就可以判被告犯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因此阿志将来真的无法站起来,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话,而且手段如此残忍,是有可能判被告死刑的。但依目前法医鉴定的‘轻微伤’,根本追究不了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她还说,从症状上看阿志的病症与伤口肉毒症特别相似。记者看到关于伤口肉毒症的有关描述是:伤口感染后好长时间不能愈合。造成的后果是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可评定为重伤。
不管是杨宾还是王金玲、何大成都如常人般生活着,但是10岁的阿志却已经无法如常人般生活,他已经10个多月无法独立行走了,在此期间只进行了外伤治疗,阿志至今都无法行走,没有人过问并为此负责。将来他能不能站起来?如果站不起来是生理致残还是精神心理障碍,他没有再做深入鉴定。一个花季少年眼看就要凋零了。更让记者惊奇的是,到目前为止,阿志被殴打一事还没有被立案。律师解释说,由于没有医院做出明确鉴定最终阿志是否已经致残,所以无法立案。
发生阿志这样的事情后,丰台区委非常重视。记者同样看到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批办单。领导批示的内容如下:“同意未委会办公室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请公安分局查报此案发生五个月后才做出处理决定(拘留15天),实际只拘留了一天的原因。注意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类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处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困惑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遭遇基金尴尬
阿志一家四口人的全部生活来源是种植的一亩多地。父亲原来跟车,发生这样的事后车也不让跟了。一天打零工挣来的20元钱也不是按月付给。给阿志做彻底检查和治疗成了全家人的奢望。记者从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阿志这样的例子并不是个别的,他们每年都要面对许多诸如阿志这样的贫困家庭,因为经济问题无法做鉴定就无法立案的未成年群体。
面对阿志到目前为止还无法立案,即便通过法律形式也无法给他讨个说法,青少年法律与援助中心的律师们真是一脸的无奈。一直参与此案调查的律师张强和张雪梅说,我们只能给阿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他检查所需要的费用我们也无法帮他解决。佟丽华主任认为,中国应该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设立一个基金。
但是基金谁来出?有人提议,烟草行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危害。烟草行业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基金,这也许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进行补偿的最好方法。还说这不仅可以很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而且还可以树立烟草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困惑二:10岁学童当街被殴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需要再加强
其实阿志被殴打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琳琳说,假如成年人来找他的时候他逃跑走,暂时躲避锋芒;假如他及时寻求家长和其他成年亲戚的保护和当地派出所的保护;假如他能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这些都有可能帮助阿志躲避这场灾难。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说,未成年人只要已走出家门,走出父母的呵护,生活在集体中了,他的自我保护知识是否也应该有人教给他,这将对减少青少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起到一定作用。
困惑三:道德文明教育还要不要
对于阿志来说,仅仅因为说错了一句话,就招来了杀身横祸。假如阿志是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修养的人,假如阿志说出的是文明用语,也许阿志永远还是这个特殊家庭的希望。但是,调皮的他也许是开玩笑也许是无意地说了一句脏话,给他的报应却是当街的殴打斥骂,并因此而有可能致残的肢体。心灵之痛和肉体之痛同时煎熬着只有10岁的小阿志。
有关专家指出,缺乏良好的自我修养已经是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崇德说,平时注意培养孩子乐观、敬业的性格并努力帮助他们提高自身修养,是学校和家长都应重视起来的一项重要工作。
同时家长的身体力行对孩子的道德文化修养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整个社会的文明则对孩子的良好道德文明行为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大环境。
孩子发生口角了,作为家长,应该本着教育的目的对孩子进行训导,而不应该是拳脚相加,这样只能导致孩子仇恨心理。现在孩子是弱势群体,成年人是强势群体,但是一旦孩子转化成强势群体,就会加倍报复成年人,有许多孩子成年了不抚养父母,与青少年时代孩子受到的体罚有很大的关系。
困惑四:群众法制意识的普及成了当务之急
阿志所在的南宫中心小学校长刘显洋对此十分痛心。他说,我们的许多农村家长,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较淡薄,根本没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这根弦。阿志仅仅10岁,哪怕说的话有些出格,也毕竟是个孩子,并没有我们成人意识里的那种恶意的程度。对孩子的游戏进行成人化理解,并进行报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在阿志被殴打这件事中,如果被殴打的家长有法制观念,不至于将阿志殴打站不起来。如果围观的群众法制观念强一些,就会有人站出来对这种残暴行为进行制止。在场的哪怕有一个人法制观念很强烈,阿志的悲剧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阿志的悲剧发生了。
困惑五:社区环境教育影响孩子一生
在阿志被几个成年人进行残忍殴打的时候,围观群众至少有七八十人,但是出来劝架的很少。如果街道或者村大队部平时就加强对村民的法制教育、文明教育,并且多组织一些适合于青少年的集体活动,尽管“过家家”仍然是一种古老的游戏,尽管10岁的小朋友还不懂事,但是却知道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青少年从一出生就生活在社区里,社区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他们的一生,毕竟这是他们接触社会的第一步。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原来大规模出现在社区街道的红领巾活动基地、共青团活动基地纷纷被挪做他用。街道也只有需要志愿者的时候,才想起红领巾、共青团。家长程青告诉记者,寒暑假,孩子没有一个玩的地方,也没有一个玩的伙伴。孩子只有沉迷在游戏机中。如果社区能给他们提供活动场地,能把他们组织起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于孩子度过安全期,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有利的,另外对于他们加强与街坊邻居的关系也是有好处的,这样就可以免除住在家对面都不认识的尴尬。
困惑六:家长急需加强风险教育
到目前为止,阿志被殴打一事之所以已经发生了长达将近10个月,但是无法在法院立案的根本原因是阿志家无钱对阿志进行彻底详细地医学和心理检查并做出明确诊断。如果阿志家长给孩子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阿志检查的所需费用就不用发愁了。
记者在学校了解到,各学校都动员学生至少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各学校的保险金额并不一样,从30元多到200多元不等。但国家有关教育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学生必须参加保险,学校也只是动员家长给孩子自愿上保险。
但是有了保险,是否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学校就平安无事了?事实并非如此。一位校长告诉记者,学生的保险根本就不够学生治疗用。另外,在主要由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市场,索赔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学生家长唐丽娟告诉记者,作为家长,谁都知道保险的重要性,但保险公司在找我们买保险的时候热情有加,可等到理赔的时候却在想方设法阻挠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文中阿志为化名)
⑨ 杭州大妈吵架被气死,“气死人”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⑩ 江苏一女子大闹医院,扇保安耳光、疯狂打砸,最终得到了什么处罚
很多人都害怕打针,是因为在打针的时候,针头进入皮肤会对皮肤造成刺痛,而且在结束打针的时候把针头拔出也会有一点疼痛。但是很多人仅仅只是比较害怕打针而已,等到实际上打针的时候,并不会因为打针带来的疼痛而责怪医生和护士。江苏一名大妈因为医生给她拔针的时候,给她带来了疼痛,所以就不顾他人劝阻,殴打医护人员,并且殴打保安怒砸医院的药品和设备。
根据知情人士爆料,这名大妈在破坏了公共设备一段时间过后才有相关的安保人员将其带走,相信后期警察在审问这个大妈的时候,肯定会给予大妈相应的行政拘留和罚款措施,一定要让大妈意识到破坏公共秩序对于社会的危险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