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65岁男老人可以把户口迁到郊区非亲属家去吗
可以。
只要户口本居住人同意。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Ⅱ 60岁老人,由农村户口迁至城市户口,养老医疗待遇有什么变化
60岁老人,由农村户口迁移至城市户口,养老医疗待遇变化首先是可以接受到更高等级的医疗服务,其次是可以享受到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再者是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在下降。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60岁老人由农村户口迁移至城市户口养老医疗待遇具体有哪些变化。
一、可以接受到更高等级的医疗服务
首先是可以接受到更高等级的医疗服务待遇,对于农村老人而言将农村户口迁移至城市户口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到大城市进行生活,因为大城市配备有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老人如果患病的情况下是可以接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条件的。
老人户口由农村迁移至城市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将农村里面的一些经济产业进行提前出售,这样子才可以无后顾之忧安心在城市里面生活,同时还应该到对应的村委会对接工作人员将新农合的缴纳渠道关闭,后续到城市里面的社保局开设对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Ⅲ 请问60以上的老年人户口可以迁到女儿哪里不
符合下列条件之抄一且在袭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国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队服现役的),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的。
所需材料
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所属街、镇以上计生部门或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需提供居住期限的凭居住证或由本市居住地派出所(也可由街、镇一级)出具证明。
Ⅳ 老年人户口可以转子女户口吗
1、60岁以上没有住房单位的老人户口能否迁到儿女处,取决于儿女户口所在城市是否有相关的投靠政策?且需要征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
2、60岁的老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依法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需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一、申办手续:
凡老人申请来本区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区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二、申请来本区随子女入户的老人,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等;
4、所投靠本区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入户手续:
被批准来本区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派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及所投靠本区子女《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申请人要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工本费,每证4元。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Ⅳ 60岁以上老年人户口迁入成都
法律分析: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Ⅵ 我是60岁退休后迁户口到北京的,请问有什么社会福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6
Ⅶ 老年人户口可以转子女户口吗
法律分析:1、60岁以上没有住房单位的老人户口能否迁到儿女处,取决于儿女户口所在城市是否有相关的投靠政策?且需要征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2、60岁的老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依法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需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的,也可以在户口地或者女儿户口地缴纳保险。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其他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Ⅷ 60岁以上老人户口随子女落户
法律分析:要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公共服务政策。六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将户口迁移依法依规享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为老服务、法律援助、文化体育、交通出行等基本公共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提供上门人像采集、送证等便利服务。同时,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和职工探亲假制度,健全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政策。倡导制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政策,鼓励老年人依法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