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退伍军人60岁以上每月补贴多少
法律分析:年满60周岁的,即可申请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210元。
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㈡ 在新疆户口,复原军人当两年兵到60岁补助多少钱
两年义务兵,计算工龄,缴纳养老保险(2011年以前的视同缴费)。
退役后,进城务工,由所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与军龄合并计算工龄,依缴费年限、缴费多少、当地人均工资等多项数据进行计算,每月领取养老金。
若是退役后再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仅两年服役期间有缴费,现在的标准是每年按兵龄,每月补助45元,两年兵龄就是每月补助90元。
㈢ 新疆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新疆有关高龄补贴的政策具体规定是,每半年发放一次,凡具有社区户籍,当年12月31日年满80岁以上(含80岁)的老人就能领取。80岁到89岁的老人,每月补贴50元,半年补贴300元;90岁到99岁的老人,每月补贴120元,半年补贴72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200元,半年补贴1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㈣ 新疆灵活就业者社保补贴政策
1、新疆籍人员按自治区上一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补贴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的全额补贴。
2、乌鲁木齐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
3、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
一、新疆灵活就业者社保补贴新疆籍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证明》
2、《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3、社保缴费清单
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金申请表》
5、就业困难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6、高校毕业生: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
二、乌鲁木齐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一年内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低保尸及“零就业豕庭中的城误木就亚人下令千生。
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失业人员。
6、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前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
7、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部队复员、转业、退役人员和随军家属。8、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按照本规定享受老年人优惠服务和优惠待遇。第三条 县(市)以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优待老年人的工作。民政、卫生、建设、司法、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优待老年人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一)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二)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三)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第五条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园中园除外;
(二)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三)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
(四)到影剧院看电影、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实行半价优惠;
(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六)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七)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第六条 在国际老年人节、全国老年人节和自治区老年人节日期间,60—64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第五条规定的优惠待遇。第七条 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的特殊生活补贴;县(市)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所在地的医疗机构每年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第八条 农村60—64周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以及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承担村级公益事业出资义务。第九条 宾馆、饭店、电信、银行、邮政、交通等各类公共服务行业,应当为老年人设置专门服务设施,提供及时、便利、优质服务。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老年人享受的各项优惠服务或者优惠待遇,不得附加任何条件限制老年人享受各项优惠服务或者优惠待遇。第十一条 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服务或者优惠待遇的单位,应当在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场所的适当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优待的明显标志。第十二条 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县(市、区)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办理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也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身份证原件,由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到所在地县(市、区)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统一办理老年人优惠服务证。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领取或者换领老年人优惠待遇证。
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免费发放老年人优惠服务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以下统称老年人优待证)。所需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第十三条 老年人优待证由自治区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统一样式。
禁止转借、冒用、伪造、变造和买卖老年人优待证。第十四条 县(市)以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待老年人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有关纠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对在优待老年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市)以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本规定的,由县(市)以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转借、冒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老年人优待证的,由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收回老年人优待证,并给予批评教育;伪造、变造老年人优待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老年人优待证的,经营者有权要求当事人补缴应当支付的费用,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滥发老年人优待证的,由县(市)以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收回老年人优待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㈥ 新疆满60岁老人补贴是多少钱
新疆建立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新疆对于高龄老人是有补贴的,不过针对的是80岁以上的老人,而且年龄越大,获得的补贴也更多一些。以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为例,80岁至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75元;90岁至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45元;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25元。像克拉玛依,70岁以上的老人,甚至就可以开始享受高龄津贴了。因此,在新疆大部分地区,一般是需要达到80岁以上的老人,才可以享受到高龄津贴待遇的。
新疆建立了特困老人等在内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根据新疆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新疆全区城市特困老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每月90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每月600元。此外,完全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1300元。
㈦ 退伍军人40岁至60岁每月补贴800元是真的吗
不是。国家对六十岁以后、回乡务农的退役士兵有优抚补贴。
㈧ 新疆高龄老人是怎么规定的,包含了哪些具体内容呢
所谓高龄补贴政策,主要目的是处理高龄老年人的最基本生活中的问题,提升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依照“低标准、覆盖面、保基本、多层面、可持续性”原则开展补贴。补助标准为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2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新疆高龄老人补贴是依据大半年补助一次的形式领到。
总的来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龄艰难老人们的补贴政策、对退休职工中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险金适度歪斜调节现行政策是一致的。合乎高龄老年人的补贴的新疆高龄老年人,依据年纪不一样,补贴的规范也是截然不同的,必须实际资询当地小区或者街道社区民政。
㈨ 60岁以上农村退役老军人生活补助是多少
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 年10 月1日起25元)。
目前退役老兵年满六十周岁以后都能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生活补贴,这个补贴是根据服兵役的年限而发放的,一般每年1000元左右
这一补助标准公布于民政部网站和央视发布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中,领取补助有4个条件,分别为: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 周岁);
2、从1954 年11月1日试行义务 一、 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
3、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4、农村籍退役士兵。
(9)新疆60岁补贴扩展阅读
原文如下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㈩ 60岁以上城市退役军人无收入每月补贴多少
至少目前(2019年度以前)我们国家对于60岁以上城市退役军人无收入的,是没有以退役军人的名义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的。退役军人尽管是具有光荣荣誉的待遇,但更是中国的普通公民之一,与全国城市、乡村无收入、生活困难的家庭一样,可以依据户籍地低保条件申请社会保障的“低保待遇”,符合的享受低保待遇补贴等待遇。而对于具有60周岁(含)以上退役军人国家补贴的有城镇无业的参战军人和农村户籍老退役军人两种类别。
一、 依据国家原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沿用规定的。对于是农村户籍的60周岁(含)以上老退役老军人,从2019年8月起、予以每一军龄每月生活补助40元网页链接。而对于城镇、具有养老金收入的老退役老军人,若非残疾军人、参战涉核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的,是没有抚恤、生活补助的。依据可以参见(参见2016年10月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网页链接。
现退役军人事务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