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寿2021年新规划占地
一、“十四五”规划的奋斗目标与发展战略
(一)“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镇加快富民强镇、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时期。从内外条件来分析,长寿的发展面临着有利的机遇。从国内环境看,国家将稳增长、调结构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继续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民生、社会事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有利于我们争取更多项目和政策支持。从省内层面看,省、市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湖南长江经济带建设,县内蒙华铁路、平益高速等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打开对外开放的通道,拉近我镇与长株潭、武汉等地距离,有利于我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
今年我镇又被列为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乡镇,有利于促进我镇土地、户籍、投融资、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以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两供两治”、“两房两相”等方面的设施建设。从自身实际看,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较为完善,产业有一定基础,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平益高速修通将彻底解决长期制约我镇发展的交通瓶颈,为我镇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愿望强烈,为我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二)“十四五”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
1、“十四五”总体发展思路
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 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样板镇、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镇、平江游客集散中心镇、平江县域次中心“三镇一中心”建设目标,突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社会治理、项目建设、民生改善“五大抓手”,狠抓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底线工作、产业发展、集镇建设、民生保障“六个重点”,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苦干实干,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长寿而不懈奋斗。
2、“十四五”发展战略
——坚持把科学跨越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使经济“三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在全县经济地位稳中求进。
——坚持把三次产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扶持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增长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产业发展实施“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发展思路,到2025年,全镇工业增加值达到2亿元,年均增长10%。
——坚持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强大保障。继续解放思路,创新思路,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更多地获取发展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以思想大开放促进经济大发展。
——坚持把改善民生、绿色发展作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发展,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地方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十四五”发展目标
综合把握我镇现实基础、未来五年发展趋势和各方面条件,提出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1、经济发展目标:到2025年,地方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8.5%。
2、社会发展目标: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新增城镇人口1万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城乡医保、养老保覆盖率100%,贫困人口不断减少。
3、人民生活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为100%,社会环境全面优化,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疫情防控不松懈。当前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境外输入性风险增加,国内疫情形势不容忽视,防控仍需慎终如始。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在精准、科学、常态上下足功夫,坚决做好防疫工作,不断巩固防控成果。
(二)乡村振兴不停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围绕“巩固脱贫成效”目标,严格落实致贫返贫预警处置机制,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临时困难户等,做好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坚决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通过建立加强扶志教育、加大就业培训的力度、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等长效性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持续优化基层治理。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行“党建引领、互助互兴”治理模式,建好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站。加快推行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规范清理上墙制度牌匾,确保村民服务中心网络通畅,所有办公设备能正常使用,村干部挂牌上岗,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持续推动家风建设,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提高群众自治意识,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美化人居环境。巩固“四拆除、三清理、三提升”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完善收缴环卫费机制,细化环境卫生评比奖励方案。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进一步调动群众积极性,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治陋习,树新风”活动,彻底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打造特色旅游。充分把握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发展机遇以及红色资源保护与挖掘等重要项目的政策倾斜,整合盘活全域旅游资源,塑造“长寿名片”。进一步完善好仙姑岩、长寿秘境、将军公园以及三个国保级红色景点建设,大力推进夜合山风景区以及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搬迁项目启动,进一步深挖红色文化、绿色文化、长寿文化,推动农业、文化与旅游产业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三)项目推进不减速。继续发扬攻坚克难作风,全力攻坚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落地推动长寿发展大提速。加速推进一批续建项目。按照平益高速县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后段为平益高速项目施工提供最优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长寿连接线建设。确保正在建设的供电所搬迁、长寿殡仪馆及长寿客运站项目施工顺利。强力攻坚十大民生项目。1.预计投资6000万元的集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新增一个日处理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2.预计投资1200万元的长寿大道(致富段)拓宽升级改造项目;3.预计投资400万元以上的致富大道等城区主干道路亮化升级改造项目;4.总投资5200余万的汨罗江防洪堤建设项目;5.预计投资2.2亿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6.投资7000余万元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搬迁项目;7.投资约1000万元的新屠宰场建设项目;8.预计投资400多万元的管道天然气站建设项目;9.预计投资1600多万元的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10.预计投资500万元的农村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全力谋划一批重点项目。根据编订好的十四五规划,将汨罗江长寿段风险治理、黄金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寿中学建设等项目纳入规划工作。
(四)产业发展不畏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省市县新一轮对外开放机遇,立足镇域产业布局和功能配套需求,编制好招商引资项目库,全年力争新增项目2个以上。同时积极对接寓外乡友参与“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引进人才、资金、技术,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因商施策,提高招商成功率。加强农业产业基础升级。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保障好农资供应,提供好农技服务,继续做好秋冬油菜种植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惠农富农政策,扶持农民开展自主创业。充分发挥绿果农庄等种养殖大户、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巩固壮大农业产业,培育蔬菜瓜果、苗木花卉、农业观光等特色产业。
(五)民生保障不务虚。加强“两类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展送教下乡、镇村学校“手拉手”结对帮扶,盘活教师存量。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落实“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加强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工作。加大教育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立足全覆盖,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一批村级卫生室建设,加强农村医师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做好健康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健康长寿”。
(六)底线工作不动摇。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持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通过推进“强执法、防事故”工作,狠抓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学校安全等专项整治;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开展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落实企业闭环管理、挂牌督办和“一单四制”;必须保证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一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信访维稳底线。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非法缠访闹访行为,创建一批无信访村。进一步探索完善“三二一”矛盾调解工作法,压实重点对象“五包一”稳控责任。同时,广泛开展好普法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筑牢生态环境底线。大力推广生物防病防虫技术;以治理汨罗江生态环境、保护黄金洞水源地等工作为重点,做好水土污染防控等环保工作;进一步落实河长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打赢绿水青山保卫战。筑牢债务风险底线。严控村级债务风险,各村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先批后建,杜绝项目举债上马,实现债务总量只减不增,坚决打赢债务防控攻坚战。
(五)规划实施
认真实施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我镇以科学发展观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全力打造全省新型城镇化典范、平江东部旅游集散中心、平江东部工业新城的重要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时政府要根据发展环境的变化,加强和改进调控措施,有效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源,促进目标任务的实现。
“十四五”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重大战略部署的一个中长期规划,是我镇全面加快经济发展,建设美丽幸福长寿的战略部署。全镇人民要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科学跨越发展,谱写长寿发展新篇章。
2. 重庆市长寿区的未来和发展怎么样啊
我可以非常明确地告诉你,重庆长寿区的未来发展定位是:
化工污染最严重城市、
极不适合人居住城市、
环境污染最恶劣城市、
空气污染最严重城市、
极难看见到蓝天城市、
带防毒面罩生活城市。
这些付出当然能换来一点点经济上的好。
我就是长寿人,我并不想贬低我的家乡,我很爱长寿,这点从我是网络知道长寿区分类名人堂第一就看得出来。
所以我说这些只是说出事实。
楼上的回答只盯着经济看,想想以牺牲环境和人民百姓们的健康为代价再好的经济有什么意义?
现在医疗这么贵,多挣那点钱够治病的吗?
健康都没有了,你还能有什么?
长寿区本来完全可以以发展旅游产业为主(长寿湖)以发展环保轻工业加工业为辅。现在却一定要发展重污染的化工业。
朋友你现在知道长寿区的未来和发展定位了吧
就是在不久的未来,它一定会改名字,不再叫长寿区,而叫。。。
3. 长寿化工厂搬迁至哪里
长寿区最失败的就是将化工园区设置在晏家,晏家是连接长寿城区和重庆主城的必经之地,众多的化工企业在晏家,环境污染确实是一个难题,再者将重钢这种高污染 高能耗的企业搬迁至长寿江南,紧靠长江,对长寿滨江两岸的环境影响不言而喻,长寿不打“长寿”牌,不突出“寿”文化,反而让人感到长寿人不长寿,这是其一。
其二是长寿的旅游产业,长寿湖景区有一些历史沉淀,但长寿湖景区有一点偏远!景区旅游始终不温不火!菩提山景区和长寿古镇景区,我觉得就是“仿品”,用作旧的方式做的仿品景区,没有文化历史沉淀积累下来的东西,除了买吃的就是卖吃的!还不如三倒拐!要说转型,应该围绕长寿之城 康养之城 运动之城 生命之城 科技之城 益生之城 等等!!这些的前提都是要有钱来搞!没钱都是空了吹!!!
4. 长寿区是不是三峡库区移民的具体范围
三峡库区生态移民的意义和目的。生态移民规划研究。对策:加强政策研究,按照生态移民的法律,及时的规划和设计,促进执行工作,注意资源的整合,各种来源的资金,加强宣传和教育,以创建舆论环境,健全的组织机构,强化管理责任,科技帮扶发展,促进稳定致富。
关键词:三峡库区生态移民规划研究;
三峡生态移民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里约热内卢的意义和目的1992年,“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让所有人都可以享受高品质的生活,各国应减少和消除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促进适当的人口政策。”同时,对1982年大会的联合国宣言“也指出:”由于人类活动退化的地区,应恢复其自然潜力并符合受影响人口的目的。
生态移民移民为了保护特殊的生态或一个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维修,也指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不帮助当地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条件差的地方迁出的移民。
在三峡工程5000多公里的库周(规划库周绿化带2000多公里),库周前,大坝蓄水175米水位加2米风浪线,然后20年的情况下,回水线之间的第一个分水岭脊线,除了三峡搬迁和建设的城集镇,工矿企业和可靠的农村移民后,一些贫困人口生活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或生态环境脆弱区,敏感的区域。更多贫困县的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较差的地方,在库区,一些人会少资源贫乏,经济落后,水土流失严重的偏远山区,生态环境恶化。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生态移民(以下简称为“生态移民”),以保护长江三峡地区的生态环境,确保水环境和水的质量和安全的三峡库区移民。生态移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屏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三峡库区,战略措施,以确保水环境和水质量和安全的三峡库区贫困山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空间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的实施,三峡库区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人为本的转移不适合人口密集的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敏感区的居民迁移到生产,更好的生活条件的地区,以解决穷人的生活条件的恶劣环境下,农民的贫困和实现全面小康,实现全面发展的根本出路。生态移民解决三峡库区人口超载和自然环境条件,灵敏,快速增长的移民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标准,并在三峡库区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促进移民,经济,社会,环境,三峡库区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确保在三峡库区的水环境和水的质量和安全,库区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提高生态移民工作,必须立足于三峡工程水库管理规划方案,以及重庆市,湖北省三峡库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规划,及时规划和研究工作开展生态移民。
生态移民规划研究的主要内容
2.1规划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1.1指导思想
遵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发展和在库区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三峡工程?水资源的目的,库区的环境和水质,以确保安全使用的想法吗?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区域经济,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依靠科技进步,有效地协调发展,移民,扶贫,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社会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重视发展的质量,效率和环境的影响;坚持以生态移民和生态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引导群众自愿的政府,以帮助有关各方,稳步,务实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一步一步的实施,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库区移民贫困,保护生态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并努力促进全面建设的三峡库区小康社会的步伐。
2.1.2基本原理,市场引导的原则
⑴。生态移民,以市场为基础,政府的帮助指导下,补充。
⑵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生态移民必须始终坚持以群众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
⑶原则,政府的帮助。实施生态移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和协调,在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领导角色的作用,帮助政府生态移民。
⑷资本融资从多边原理。生态移民资金,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国家补助,地方配套有利于地区的生态补偿群众自筹相结合,实现多模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资本投资。
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实施生态移民,不从实际出发搞一个统一的模式,务实的,以农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劳动,教育和其他形式的位置,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和群众的意愿。
⑹统筹安排,安全政策的原则。生态移民充分考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以确保生态移民工作的逐步实施,稳步推进。
⑺生态移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生态移民区和种植树木,草,结合不同的治理措施,为保护流域天然森林资源,土地和水的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生态屏障建设,生态环??境重点治理项目,并努力实现人口甩负荷生态环境和多目标。原则
⑻属地管理。生态移民必须实施结算,属地管理,以确保生态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的放置稳定性。
的
范围的2.2生态移民和对象
2.2.1生态移民
根据三峡水库管理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在库区和水库的水质和安全,水资源和环境的安全,三峡库区的20个县,市库周淹没线的第一个分水岭脊线范围内的生态移民。
2.2.2生态移民对象
(1)国家规划,三峡库区300米范围内的5年一遇的大坝175米水位访问前回水线上斜坡库周生态屏障建设区,移民安置区之间,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的?农村村民并不认为,考虑到只有5及以下的散居农户的养殖园面积人均不足0.7亩,穷人优质的农田水利不配套的村民。
⑵库周生态屏障与一些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第一个分水岭,是极其恶劣的:首先,房屋结构,人均面积,生产条件差,人均农业角落少超过1亩,水利不完整;村民的孩子在小学超过三公里,医生超过5公里的村民。成为
⑶水库蓄水岛,不包括在搬迁的村民在库区规划岛,与贫困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⑷库区少数质量较差的农村移民安置后。人均农业花园在0.3亩,土地质量差,难以支持水利,移民搬迁后的生活水平显着下降,二次搬迁。
2.3生态移民和移民安置规划
2.3.1几年的规划和目标
根据三峡库区的实际情况,以及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在追求真理,实事求是,我们的能力,协调的原则与“十一五”发展规划,重庆,湖北,生态移民建设规划2007-2010年,共四年积累的经验。 />力争经过四年的努力,生态移民规划的基本搬迁完成后,库区的生态环境显着改善,提高经济发展的生态循环,显著提高移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的整体素质,初步形成镇三峡库区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经济繁荣城镇和农村结构体系,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2.3.2规划生态移民人口来计算
库区生态移民的数量计算的三峡库区洪水移民搬迁后,在必要安排生产出路,农村村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人口,包括劳动人口和供养人口计算,通过计算的三峡库区生态移民生产安置的人口,并考虑自然增长的人口,每年人口增长率的12%1000。区规划安置人口20万人。:在水库库区生态屏障,色散区域为村民生活生态移民80,000人,30,000生态移民搬迁岛农民,需要依靠农业安置,区二次搬迁的移民人数1.5万人,图书馆的生态屏障的生态需求的移民人数7.5万人的第一个分水岭。
2.4的移民选择和放置模式 BR />
2.4.1安置选择
2.4.1.1位置的选择原则
⑴丰富的农业土地资源,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整,安全丰富的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条件;
⑵安置容量的功能转换或专业色带;
⑶就业安置能力或潜力在小城镇集镇。
2.4 .1.2结算的首选
(1)重庆库区吗?长寿,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市,重庆市,湖北省水库夷陵区和其他区,县的生态农业安置移民主要采取本地安置和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交换位置。
库区的重庆武隆,涪陵,丰都,忠县,石柱,万州,开县,云阳,奉节,巫山,无锡等县的生态农业安置移民?在重庆市附近的安置主要采取水库在湖北秭归,兴山,巴东县的生态农业安置移民的安置在湖北省农业
⑵城六区重庆市生态移民安置的最初期限在江津,合川,铜梁,垫江,梁平,永川,在湖北省和生态移民初步的草埠湖,江汉平原国营农场的农业安置的地方。
⑶在重庆市外生态移民农业安置,推荐的协调国务院,被放置在受益三峡工程的长江流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上海和其他七个省份的城市,国营农场或农村。<BR / ⑷摄入重庆市,湖北省,安排就业能力或潜力安置在小城镇集镇。
⑸计划有序组织了大量的生态移民劳务输出到沿海和沿江地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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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安置模式
2.4.2.1农业安置
农业安置主要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搬迁安置三种安置方式:<BR / ⑴集中安置
①农村居民点建设。征用,出租,互换,如土地,土地承包生态移民业务,继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移民的权利长期稳定的运行。
②放置在国有农业企业。国有农林牧场和农垦系统企业占地面积的土地产权属于国家,以方便安置生态移民。
③“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国家征用或租赁土地承包到企业,企业发展和建立生产基地,生态移民安置基地。
计划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国家发展企业的一个集中安置约50,000
⑵
生态移民分散安置采取插花分散安置。国家通过征用,出租,转让,如土地,土地承包长期的商业生态移民。
淹没的在三峡库区特点和淹没区,县在库区夷陵区,湖北省和重庆市长寿区需要搬迁的生态移民,在原则上,将各县作为一个单元,实现后靠安置的地方,尽可能多,选择平坦,交通便利,人口较少的农田移民的原行政村的基础上,建设新的家园。
计划分散安置的有关30,000。
⑶安置
农民,以及库区的?生态屏障带和第一分水岭脊线剩下的需要较少生态移民孤岛,山体滑坡避免农民由国务院协调,它的位置有利于长江三峡工程在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上海等七省市国营农场或农村地区。
计划安置40000人
2.4.2.2 23行业布局
有一个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岁以下的在生态移民后,相关的职业培训或技能培训,进工矿企业,贸易,旅游产业和第三产业,餐饮和其他安置。
计划,三产业安置20000。
生态移民2.4.2.3有一定的认识市场经济条件或劳动谋生技能,自我就业的城镇移民安置,由市委,市政府和当地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他们到城市或乡镇企业,这些移民户通过政府引导,利用自己的专长,镇的小商品集散中心的优势,在企业摆脱依靠职工,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规模,和之间的差距在缩小城市和农村区,加快城市化进程。
自雇计划到城镇房屋30000人。
2.4.2.4劳务输出安置
计划有序的方式组织了大量的生态移民劳务输出符合条件的沿海和沿江地区安置。输出
计划劳动容纳两万人。
2.4.2.5
教育培训和安置国家采取适当的补贴,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一个年轻的初中学校或教育程度较高的生态移民进入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通过2 - 3年的学术训练或技能训练,劳动技能谋生,依靠自己的知识和掌握的技能,自己的工作。
计划的教育和培训,就业安置1万人。
5. 重庆市长寿区征地政策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统筹用于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6. 地理题汉重庆钢铁从大渡口搬迁到长寿区原因
重钢搬到长寿原因:
首先长寿区区位优势显著,它是离重庆主城区最近的近郊区;
其二长寿区有明显的交通优势,渝怀铁路在长寿区晏家街道设有长寿火车站,渝万高铁在长寿区渡舟街道设有长寿火车北站,渝利铁路在长寿区晏家街道设有长寿火车南站,长寿区濒临长江,离江北国际机场紧50公里;
其三长寿区有雄厚的工业基础,长寿区晏家街道是重庆市最大的工业中心之一,现在已经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其四时任长寿区委书记凌月明和区长燕平的个人能力。
7. 重庆长寿区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如何
按照市抄政府的总体规划,袭长寿区将会发展成为重庆市未来的化工区,以天然气化工和钢铁为主,带动旅游、生态农业来建设一小时经济圈内的中小城市。根据目前的发展态势,长寿区已经完成了“长寿化工园区”、重钢搬迁、桃花形成建设等重大的区域性的经济建设初步框架,还在继续建设中的上述区域中的投资仍在继续建设之外,还有连接桃花形成的渡州即将全面启动,主要是火车客运站也规划在该城区,届时目前的长寿晏家火车站将会成为货运站,主要功能将会是物流运输;大量的国外著名企业与合资企业还继续前往化工园区安家落户;居民聚集地除桃花新城之外,还有菩提山北部新区。长寿湖生态农业旅游风景区以沙田柚、广柑橘柑和生态鱼等喜迎外地观光客。长寿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交通网络骨架的建设,高速路四通八达,经济辐射作用强,市内公交车已经开通6路运行约两年了,很多外地打工者返乡后感觉比在外地收入相比收入差不多但是开支也减少了,返乡打工者购房者不少,毕竟桃花新城十几个楼盘的入住率提高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人气,商机无限。投资房产的收益效果与外地投资相比要大得多。未来10年,长寿的城市化规模将会超越涪陵,城市建设将会拓展更大的空间。
8. 北部新区的重庆市长寿区北部新区
长寿北部新区于2009年6月16日成立。设立长寿北部新区,是区委、区政府按照构建“三地一中心”、打造“五型长寿”的发展思路,围绕建设一流生态大城市的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建设北部新区有利于加快全区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拉大城市框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有利于重塑长寿形象,加快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北部新区主要功能定位为以土地集约利用为突破口,以产业和人口聚集为支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建设集基础设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形象展示区、核心商务区、行政办公区、中高档住宅区和森林公园区。
北部新区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范围为东起渝宜高速公路,东南沿渝宜高速公路与桃花溪相交处并沿桃花溪交渡南一路接菩提东路,西南起于长洪路中段,西北起渝利铁路自然山体绿带接桃花溪绿带,北面以重庆市规划三环高速公路为界。整个新区建设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约5.6平方公里(不含渝安用地1.4平方公里),范围为渡南一路以北,渝利铁路以南;二期为渝利铁路以北,渡舟街道范围内约22.4平方公里;三期为新市镇范围,约22平方公里。预计到2030年,展现在大众面前的将是现代、时尚、智能、开放、国际、特色的智慧山水大城市。 办公室 负责人:王世平 电话:40426158 传真:40426159
(一)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人事劳资、文秘档案、印章管理、后勤服务、物资采购、车辆及财物管理;
(二)负责会务、接待、信访、保卫、保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等;
(三)负责公司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公司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服务部
负责人:杨学惠
(一)负责对外宣传和城市营销工作;
(二)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及招商服务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规划发展部) 负责人:吕零平 电话:
(一)负责编制北部新区发展规划(近期、中期、远期),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规划设计的编制、报批、协调、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搞好项目储备;
(四)负责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之前有关立项、可研、环评、设计、概算审批等所有手续的报批工作;
(五)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
1. 编制设计任务书,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统一管理工程项目所有技术设计,包括各类管网的搬迁和新建设计、各类工程的建筑安装设计、各类绿化景观设计等,协调相关各单位配合开展设计工作;
3. 负责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现场踏勘;
4. 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的内部审查,对重要设计组织会审,对审查和会审结果出具会审结论,并督促设计等相关单位执行;
5. 指导、监督施工技术工作,解决施工技术难点、监控施工技术重点;
6. 负责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对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进行审查,对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按决定意见督促实施;
7. 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8. 协助工程部审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分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9. 协助工程部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10. 参与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六)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目标管理和项目统计报送工作;
(八)负责规划、可研、环评、地勘设计等项目招标前相关环节合同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工程设计新技术、新规范;
(十)负责拟定公司员工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实用技术培训;
(十一)协助合同投资部做好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预算、结算)及项目审计工作;
(十二)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十三)协助办公室做好招商项目的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科(用地事务部) 负责人:陈碧容
(一)负责征地报件报批工作;
(二)负责农村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三)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四)负责征地拆迁安置信访稳定工作和拆迁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土地储备、整治以及用地事务等工作;
(六)负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征地资金的计划管理和土地经营收益的收缴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部 负责人:王世平
(一)全面掌握和执行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建工程项目部,并对项目部实施管理;
(三)负责对施工图进行开工前的技术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图纸,返回总工办纠正或调整;
(四)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分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各部门之间衔接协调工作;
(六)负责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七)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对建筑材料质量和工程重要部位质量进行抽检或巡检;
(八)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贯彻执行工期计划,及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按期竣工;
(九)负责工程投资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工程投资成本;
(十)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及时处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管线搬迁和园林绿化工程除外)的土建施工、安装施工、管线施工,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及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十二)负责施工环节技术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和技术问题,及时向总工办提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建议,并按审批结果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组织复核由施工单位报送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进度、工程量等报表资料,完整准确保存工程计量原始记录凭证;
(十四)负责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五)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十六)负责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
(十七)负责工程监理合同等工程施工环节相关合同的管理;
(十八)协助合同投资部做好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预算、结算)及项目审计工作;
(十九)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二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财务和资产经营部) 负责人:张晓林
(一)负责制定公司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公司项目融资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分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办理年度财务决算,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五)负责监督公司资产的经营工作;
(六)负责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结算和返还工作;
(七)负责公司经济统计工作;
(八)负责联系和协调区财政、税务、审计及金融等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和投资管理部 负责人:薛咏涛
(一)负责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管理,牵头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1. 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1)负责拟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2)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会审以及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
(3)负责监督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防范合同风险。
2. 负责非工程项目合同的审查监督。
(1)参与有关部室组织的非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
(2)对非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备案;
(3)协助有关部室处理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1. 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前的踏勘和招标条件会审工作;
2. 负责招标文件资料的编制、审核、归档;
3. 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组织;
4. 负责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
1. 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
2. 负责工程开工前土石方的实测复核工作;
3. 负责工程计量和签证管理,查处违规行为;
4. 参与图纸和技术会审、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评审及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5. 参与项目建设各阶段的配合工作,为征地、拆迁、融资、招商、规划、设计等工作提供投资控制、成本核算及相关方面的信息数据;
6. 负责工程支付资金的审核,提供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报告。
(四)负责公司投资效益的评估和分析工作;
(五)负责制定并完善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招投标工作流程;
(六)负责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科(市政园林部) 负责人:明国平
(一)负责天然气、电力、给水、通信等管线的搬迁、改建工程和园林工程管理,包括:
1. 全面掌握和执行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2.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部,并对项目部实施管理;
3. 负责对施工图进行开工前的技术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图纸,返回总工办纠正或调整;
4. 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分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5.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相关单位之间的问题;
6. 负责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7.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对苗木和建筑材料质量及工程重要部位质量进行抽检或巡检;
8. 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贯彻执行工期计划,及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按期竣工;
9. 负责工程投资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工程投资成本;
10.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及时处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行为;
11. 负责施工环节技术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和技术问题,及时向总工办提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建议,并按审批结果监督执行;
12. 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组织复核由施工单位报送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进度、工程量等报表资料,完整准确保存工程计量原始记录凭证;
13. 负责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 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15. 协助合同投资部做好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预算、结算)及项目审计工作;
16. 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二)负责已完工市政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监管;
(三)负责苗木种植基地管理和其他市政设施的经营管理;
(四)负责管线搬迁、改建、园林工程施工相关合同管理;
(五)负责北部新区范围建筑垃圾管理;
(六)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维护;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 94年,重庆市长寿区征地,未满16周岁不能得到补偿,现在能否得到
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长寿府发〔2008〕9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审议同意,调整我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准计算:一类地区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渡舟镇、八颗镇15000元/亩;二类地区江南镇、邻封镇、长寿湖镇、双龙镇、龙河镇、海棠镇、石堰镇、云台镇、葛兰镇、新市镇14000元/亩;三类地区但渡镇、云集镇、洪湖镇、万顺镇13000元/亩。
2. 被征收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 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分配应严格按照集体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
1.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7000元。
2.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分别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剩余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个人。
(三)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1. 青苗的补偿按被征收耕地面积计算,标准按附表1执行。
2. 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采取综合定额补偿的方式,标准按照被征地面积每亩3000元计算。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帮助指导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具体分配到户的方案,把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落实到被征地农户。
(四)被征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1. 被征地农房拆迁补偿以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新建房屋未及时取得农房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合法审批手续为依据。
2. 被征地房屋拆迁补偿面积以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对有合法依据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以征地实施单位清理测量面积为准。房屋面积测量统一按国家有关测量规范执行。
3.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附表4执行。
城镇及园区、市级以上景区等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后,不实行划地自建住房安置,实行住房货币安置。
规划区外部分征地的被拆迁农户(全户农转非的被拆迁户除外)按附表4标准提高50%补偿后,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申请自建住房。
征地范围内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农房拆迁户(房屋拆迁未转非村民、城镇人员)不享受住房货币安置,房屋拆迁补偿按附表4标准提高50%给予补偿。
4. 符合住房货币安置条件的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符合增购自然间条件的,其增购自然间的标准为每人建筑面积15平方米。
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按照不低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原则确定。增购自然间的按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50%乘以增购自然间面积计算。
被征地拆迁户有两处及以上农村住房的,只能合并享受一次住房安置。
5. 住房安置对象的确定:区人民政府征地公告时,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
住房安置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增购自然间对象:
(1)住房安置对象已婚未育的;
(2)住房安置对象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的(离异未再婚人员不属增购自然间对象);
(3)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未结婚子女)为本区城镇户口(包括因下岗失业或残疾,回到住房安置对象身边的子女或配偶,不包括子女或配偶之外的其他人员如儿媳、女婿等),且在他处无住房,长期(两年以上)与住房安置对象(父母或配偶)居住的。
6. 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被征地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包干一次计发:3人及以下户为每户600元,3人以上(不含3人)户按每增加1人增发200元计算。
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被征地拆迁户,属住房货币安置和自建住房的,每人一次发给600元搬迁补助费。
7. 实行拆迁奖励。在征地公告规定期限内,房屋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合法产权手续、户口簿与征地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实施了拆迁的,给予3人及以下户每户1000元,3人以上(不含3人)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300元的奖励。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拆迁协议和未按约定拆迁的不予奖励。
(五)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未经依法批准为企业用地上的建构筑物除外)补偿按照《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二、调整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1. 区人民政府征地公告之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1)在册在籍农业人口;
(2)农村在校大中专学生;
(3)现役十年及以下士官及义务兵;
(4)劳改劳教人员。
2.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1)农村中轮换回乡落户的离退休人员;
(2)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法定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农转非人员。
3.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不符合征地农转非安置条件的人数不计算在内)。
若被征地农户的承包耕地被征收后,其剩余的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人均不足0.5亩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农转非人数外,被征地农户可以户为单位另行申请增加农转非人数,直至该户剩余耕地面积达到人均0.5亩为止。被征地农户未申请农转非,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条件的,应调整其承包耕地。
4.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
5.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
全户农转非后,其剩余的土地全部交归集体。
三、征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
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审批土地时征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以下简称征地统筹费)。征地统筹费按土地面积收取:对经营性用地、城镇发展用地为每亩2万元;新征工业用地为每亩0.5万元。
征地统筹费计入土地成本,征地报批时缴纳,作为市级专项收入,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统筹调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促进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
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对劳动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改善和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劳动力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劳动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可以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被征地农村居民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的规定执行。
(三)建立生活困难救助制度
民政等部门要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建立购买住房的房源保障制度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由征地单位提供国有土地,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定向销售住房,并由建设单位定向销售给已进行住房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其住房购买需求。建设单位修建并定向销售给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居住的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
征地范围内按住房货币安置拆迁补偿的农房拆迁户,房屋拆除后,可凭《征地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在相邻地段购买与住房货币安置面积相当的定向销售住房。若因户型限制,每人购买定向销售住房面积不得超过其住房货币安置面积5平方米。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认真落实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努力解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确定,做好房屋拆迁相关工作和本辖区征地信访稳定工作。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和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划转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转非人员及参保人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相应办法。
民政部门要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要提供被征地农村居民的户籍资料,做好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农业部门要做好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行业主管涉及方面的补偿确认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征地统筹费收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经费的划转、拨付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及征地统筹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被征地房屋拆迁后自建住房(城市、镇规划区外)、定向销售住房(城市、镇规划区内)的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
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土地以及征占用林地的补偿安置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原长寿府发〔2005〕119号文件同时废止。
1. 2008年1月1日前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按原规定办理;
2. 2008年1月1日前依法批准征地并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但因被安置对象拒绝接受安置或拒不领取有关补偿安置费用,致使补偿安置未实施完毕的,按原规定办理;
3. 2008年1月1日后依法批准征地,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按本规定办理。
八、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区国土资源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局、区建委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表: 1.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2.征收土地零星栽种树木花草补偿标准
3.征收土地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4.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附表1: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作物类别
标 准
蔬菜类
(含经济作物类)
1600
粮食类
1100
说明:1.蔬菜地指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蔬菜基地。
2.经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粮食制种地上的作物可按粮食类补偿标准上浮30%计算补偿费。
3.专用鱼池按水面(含除养鱼外的其他水产养殖)面积补偿(含鱼苗及其他水产养殖幼苗损失),其补偿标准参照蔬菜类标准执行。
附表2:
征收土地零星栽种树木花草补偿标准
名称
规 格
单 位
单 价(元)
备 注
果树
未嫁接苗
移栽嫁接苗
直径2―4厘米(含2厘米,下同)
直径4―7厘米
直径7―10厘米
直径10―13厘米
直径13―16厘米
M2
株
株
株
株
株
株
2―3
1―2
18―20
20―22
22―44
44―77
77―110
不分树种,直径以主干离地1米处量算(分叉处不足1米的,按分叉处主干量算)。直径16厘米以上,每增加2厘米增加补偿20元。
香蕉
(芭蕉)
新栽扦插苗
5―10株
10―15株
株
窝
窝
2―3
17―33
28―44
16株以上的,可酌情合并为相应规格计算。
葡萄
新栽未扦插苗
新移栽苗
直径1―2厘米
直径2―3厘米
直径3―4厘米
M2
株
株
株
株
2―3
1―2
5―6
6―10
10―20
直径在4厘米以上的,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10元。
桑树
新栽未扦插苗
直径2厘米以下
直径2―5厘米
直径5―8厘米
直径8―10厘米
M2
株
株
株
株
2―3
2―3
3―5
5―10
10―20
直径1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5元。
杂树
成片树苗
直径3厘米以下
直径3―5厘米
直径5―10厘米
直径10―15厘米
直径15―20厘米
M2
株
株
株
株
株
4―5
2
2―5
5―8
8―15
15―26
以主干离地面1.2米处为准,直径2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5元。
干 果 树
成片树苗
2厘米以下
直径2―5厘米以下
直径5―10厘米
直径10―15厘米
M2
株
株
株
株
4―5
2―3
3―11
11―20
20―31
包括核桃、板粟、棕树、油橄榄、皂角等,直径16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10元。
慈竹杂竹等
小笼(20根以下)
大笼(21―40根)
笼
笼
11―33
22―44
40根以上的,可酌情合并为相应规格计算。
楠竹
直径5厘米以下
直径5―10厘米
直径10厘米以上
根
根
根
6―8
8―15
15―26
以离地1.2米处的直径为准。
凤 尾 竹
小窝(20―30根)
大窝(30―50根)
窝
窝
7―13
9―20
20根以下,50根以上可酌情合并为相应规格计算。
万年青
按窝计算
窝
1
花木
苗圃
木本花 (含草本花)
M2
株
4―5
2
盆栽花一律不予补偿。
说明:1. 经补偿后的林木由被征地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处置。
2. 药材树及其它经济林木参照干果类进行补偿。
3. 自然生长的树木不予补偿。
4. 本表作为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构附作物综合定额补偿(3000元<span lang=EN-U
10. 为什么重钢要搬迁到长寿呢
为了重庆为了未来 正确理解重钢搬迁的意义
2007年01月09 华夏经纬网
http://www.huaxia.com/mlcq/2007/00564402.html 环保因素(因为搬迁前重钢是重庆环境主要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