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我国农村田地是哪一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1978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1)农村50岁分田扩展阅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第一,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第二,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主义。
第三,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
Ⅱ 现在农村的荒地越来越多,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民随着分田到户政策的落实,种地热情非常的高涨,除了种集体分到的责任地,还开垦了大量的荒山荒地。而现在到偏远农村所看到的是人烟稀少,大门紧闭,土地荒芜,杂草丛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大量劳动力的流失和农产品价格低,农民种植效益低。
2、从宏观上加强农业的规划的引导,打造一县一品,一村一品,提升区域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尽量减少农业的无序竞争的农产品的过山车行情。农民品牌意识差,看到有人种植某种东西赚钱后就一窝蜂跟着种,大面积种植后价格随之下降,往往只有少数人能赚钱,农民不知种什么能赚钱,种地的积极性自然就低。政府通过域农产品的品牌,让某个农产品在某个区域的长久稳定赚钱,这种农业才稳定,土地就不会荒废。
Ⅲ 农村五十岁光棍可以分两个人田吗
农村50岁的光棍,如果按照农村的说法是只能够分一人田的,因为家里只有一个人,是分不到两个人田的。
Ⅳ 你好市长,农村分田是按什么分的。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还是按姓名。
每个地区的赔偿方法都不一样,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按人分,是按照你家户籍常住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平均多少平米以及多少钱,来发放拆迁安置房产和过渡补偿款,只要是家人都在那本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Ⅳ 我是一名农民,老公的户口是城市居民因此孩子的户口和我在农村,请问我的孩子可以分到农村的口粮田吗
你的孩子是农村户口,理应分到农田,国家没有规定50岁以上分二分之一农田。
Ⅵ 请问农村家庭分地是按户口分还是按什么分
农村户口分地(家庭承包),是以特定时期(分地)内,在册的本集体内符合分配条件(农业户口)的人口数量来分的;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Ⅶ 为何有些50岁以上农民,仍要硬着头皮继续打工
有时候有些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50岁以上的农民,仍要硬着头皮继续打工,是一种农民现实生活的无奈之举。不是很愿意这样拼,是没办法!用农民的活来说:小车不倒尽管推,走一程算一程,生活还得继续。总之,农村50岁以上的农民继续打工是没办法的办法。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应加大对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补助金的投入,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安度晚年。
Ⅷ 农村户口有没有可能分不到农田呢为什么呢
“陌生人不增加土地,不减去人。”就是这个规定。因为你出生晚了,所以你没有土地。别说是你,承包结束后出生的人在农村没有土地。你不用怨天尤人。不必埋怨,在分配承包地之前没有生下你。找谁也解决不了,问谁也是浪费舌头。你去找的话,他们也会这样回答。“陌生人不增加土地,不减去人。”,“要怪你出生晚了好几年。原因是土地已经全部分开,村子里没有土地。”
我国农村土地以家庭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时间为3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承包期,承包方不能调整承包。承包期间,因自然灾害,承包等特殊情况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会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得到乡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承包合同中的协议不能调整,不能根据其约定。同时,第二十九条以下土地应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转包给新人口。
Ⅸ 村里分田是怎么分的
法律分析:农村的田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在承包开始时确定承包人数和承包地数量,承包之后,家庭内成员减少的,不减少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家庭内增加成员的,不增加承包地,原承包地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