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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0岁无法落户青岛

发布时间:2022-08-06 13:46:21

『壹』 在青岛市区落户的条件

青岛新户籍政策放宽八类人落户条件:

夫妻投靠不再限制年龄婚龄外来人员有贡献也能成为市民\实行户籍新政后,我市将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为此,新政策放宽了8类人的落户条件。

一。专业人员落户放宽条件限制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二。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三。“三投靠”落户

不限年龄婚龄.新政策对于投靠落户的条件也有所放宽,具体规定为: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

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四。 投资达到标准也能办理落户

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五。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在五市的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按照国家小城镇户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复转退伍军人

按照规定执行组织调动、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落户条件:青岛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调动者;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动者;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随军家属落户按照有关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 外地人买新房

全家都能落户.据介绍,凡具有稳定收入的外来人员,在七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购买的房产必须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一手房,而且要提交购房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9月1日开始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八。新市民有贡献也能成为市民

新政策规定,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新政策同时规定,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凡属本市行政区内引进人才,而不办理落户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或在青工作已取得《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或符合《青岛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以办理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贰』 在青岛落户有什么条件

一.购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买60平方米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非全日制的取得学士学位也可以办理)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且有接收单位的人员(新区没有社保年限要求)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50周岁以下,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且有接收单位。
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新区无社保年限要求),有接受单位的人员。
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新区无社保年限要求),且有接受单位的人员。
三.积分落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无犯罪记录。
满足以上所有基本条件,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含100分)可按规定申请
四.投靠落户(市外投靠青岛市内常住户口)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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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青岛落户有年龄限制吗

办理人才引进,只要年龄不超过退休年龄就可以。其他比如购房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只要满足条件,基本多年龄没有限制。所以,打算办理青岛落户的一定要趁早啊,城市当然更欢迎年轻人。办青岛户口找户籍无忧就行。

『肆』 怎样才能拥有青岛市户口必须符合人才绿卡要求吗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简化入市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的通知

2005年07月04日 15:00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各类专业人才和经营类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外来人口进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下同)及三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下同)城区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进行调整和简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条件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1)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三区放宽到普通专科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三区放宽到本市紧缺急需工种的中级技工。

(3)年龄20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迁落户;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随迁落户

(1)年龄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留学学士学位人员。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年龄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三区放宽到技师。

(二)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青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三)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

(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调动者。

(2)公开招考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

(四)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1)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随军家属落户按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靠收养落户条件

(1)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3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三区取消婚龄限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独生未婚子女或病残成年子女,可进市区落户:

父母双方均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死亡,来青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另一方的;

父母双亡,需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

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无法随身抚养,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市区户口的;

符合《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

(3)本人为市区户口,如其父年满60周岁,母年满5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身边无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

(4)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5)原系我市户口的在外地上学人员、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劳改释放及解除劳教(少管)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二、办理程序

(一)明确落户责任

公安机关是我市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市的户口登记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撤销青岛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各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和民政等部门负责户口迁移的前期审核工作,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1.符合本《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迁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2.符合本《通知》“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税务、国内经济合作、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3.符合本《通知》“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迁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4.符合本《通知》“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的,持人事、民政、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5.符合本《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市有关部门证明,由公安机关负责受理、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6.从外地成建制迁入我市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企业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户口迁入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二)公开办事制度

1.户籍落户及管理列入全市政务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要将户籍办理各环节所需提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责任领导、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2.青岛政务网建立户籍专门窗口,及时发布户籍政策、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方便群众办理。

3.建立外地人员落户公开制度,每月由公安机关将批准落户人员的姓名、原户籍地、引进单位、落户依据、审核单位,通过青岛政务网户籍窗口和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简化审批手续

1.减少和归并落户申报材料,审核、办理所需提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6项。

2.青岛政务网建立齐备的办理落户有关表格,申请人下载打印后,可直接填写,用于办理审核和落户。

3.各部门落户审批实行A、B角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落户审批涉及不同部门的,实行并联审批。

4.对不需逐级上报审核审批的,应随报随审、随报随落;需审核审批或进一步核查的,各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监督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的要求,把做好户籍落户和管理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高效、快捷地为落户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及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办公室负责受理在户籍办理过程中的各类相关投诉,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并及时反馈投诉人。

(二)责任追究

1.市监察、法制、物价等部门对落户审批单位在审批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刁难拖延、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取钱物和有价证券以及搭车收费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2.建立外来人口落户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对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向落户人出据不真实证明,擅自批准落户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申请落户的单位和个人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任何用人单位和落户者本人,必须按规定如实提报有关材料,不得在户口申报或迁移落户中弄虚作假。对虚报造假者,不予办理户籍迁入;已经落户的,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青岛市居住证》制度。凡属我市引进人才,在我市工作而不办理落户的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为其发放《青岛市居住证》。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买房这条路一般人太不容易走通了。

『伍』 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2018青岛购房落户条件

1.青岛城区购房落户条件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注:没有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

(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

2.青岛新区购房落户条件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2018青岛购房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二、人才引进落户

5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非全日制也可)人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专科学历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取消了社保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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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分落户

取消积分落户申请人员的学历限制、居住证和社保缴纳年限由原来的3年降低为1年。

2018青岛积分落户条件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居住证办理指南】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青岛社保参保证明打印网址及操作指南】

(四)无犯罪记录。

四、平迁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不受住所房屋面积限制。

平度,胶州,莱西,即墨户籍人员,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办理迁移落户。

『陆』 青岛户口落户政策2021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才集聚。以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以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目标,为引进战略性领军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动态平衡。围绕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市、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坚持自愿选择。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坚持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二)居住落户。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三)亲属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4.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赋权激励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

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三、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一)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1.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与中心城区落户政策相同,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2.实施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落户政策。在城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县域落户政策实施范围: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区域。在青岛市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县域三市可进一步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

四、畅通入乡返乡人员落户渠道

(一)农村地区升学迁往学校、户籍在高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或回原籍落户。

(二)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社区集体户落户。

(三)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

(四)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五、强化落户权益保障

(一)增设落户承接方式。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鼓励“举家迁徙”。在本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三)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规范推进。市公安、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提出符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人口大数据应用场景,市大数据部门负责统筹各业务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公安部门具体负责落户政策执行和办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籍准入实施细则。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和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农民权益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人口增长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规范办理流程。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减少纸质审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理”,增加现场办结事项,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柒』 青岛落户问题

根据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我市主要落户条件如下: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3.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4.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投靠人员落户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三)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3.在五市的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按照国家小城镇户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组织调动、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调动者。2.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3.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动者。4.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5.随军家属落户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6.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作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7.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购房人员落户条件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六)劳动模范等先进人员落户条件
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

『捌』 青岛四方区落户问题

一、落户条件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1)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三区放宽到普通专科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三区放宽到本市紧缺急需工种的中级技工。

(3)年龄20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迁落户;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随迁落户

(1)年龄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留学学士学位人员。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年龄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三区放宽到技师。

(二)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青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三)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

(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调动者。

(2)公开招考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

(四)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1)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随军家属落户按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靠收养落户条件

(1)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3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三区取消婚龄限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独生未婚子女或病残成年子女,可进市区落户:

父母双方均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死亡,来青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另一方的;

父母双亡,需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

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无法随身抚养,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市区户口的;

符合《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

(3)本人为市区户口,如其父年满60周岁,母年满5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身边无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

(4)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5)原系我市户口的在外地上学人员、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劳改释放及解除劳教(少管)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二、办理程序

(一)明确落户责任

公安机关是我市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市的户口登记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撤销青岛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各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和民政等部门负责户口迁移的前期审核工作,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1.符合本《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迁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2.符合本《通知》“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税务、国内经济合作、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3.符合本《通知》“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迁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4.符合本《通知》“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的,持人事、民政、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5.符合本《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的,落户人持市有关部门证明,由公安机关负责受理、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6.从外地成建制迁入我市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企业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户口迁入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二)公开办事制度

1.户籍落户及管理列入全市政务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要将户籍办理各环节所需提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责任领导、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2.青岛政务网建立户籍专门窗口,及时发布户籍政策、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方便群众办理。

3.建立外地人员落户公开制度,每月由公安机关将批准落户人员的姓名、原户籍地、引进单位、落户依据、审核单位,通过青岛政务网户籍窗口和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简化审批手续

1.减少和归并落户申报材料,审核、办理所需提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6项。

2.青岛政务网建立齐备的办理落户有关表格,申请人下载打印后,可直接填写,用于办理审核和落户。

3.各部门落户审批实行A、B角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落户审批涉及不同部门的,实行并联审批。

4.对不需逐级上报审核审批的,应随报随审、随报随落;需审核审批或进一步核查的,各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监督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的要求,把做好户籍落户和管理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高效、快捷地为落户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及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办公室负责受理在户籍办理过程中的各类相关投诉,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并及时反馈投诉人。

(二)责任追究

1.市监察、法制、物价等部门对落户审批单位在审批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刁难拖延、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取钱物和有价证券以及搭车收费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2.建立外来人口落户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对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向落户人出据不真实证明,擅自批准落户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申请落户的单位和个人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任何用人单位和落户者本人,必须按规定如实提报有关材料,不得在户口申报或迁移落户中弄虚作假。对虚报造假者,不予办理户籍迁入;已经落户的,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青岛市居住证》制度。凡属我市引进人才,在我市工作而不办理落户的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为其发放《青岛市居住证》。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玖』 青岛市落户条件

其实办理青岛户口并不是那么困难,找对地方,一切都很简单。
为什么很多外地人想在青岛落户呢?青岛户口究竟有什么好处,吸引无数的人甚至花上几万块也要把户口落到青岛呢?下面就让我们看看青岛市户口的九大好处:
青岛户口的好处
1、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比商品房最少便宜2000多每平方。
2、子女上学:这大家比较清楚了,除了免除小孩寄读费,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
3、上大学青岛籍考生比省属线低20分。
4、**保险,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青岛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
5、如果想在青岛创业,青岛针对本市居民有很多创业的优惠政策。
6、如果失业可享受青岛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证金。
7、有青岛户口的退休人员可以办理老人证,享受很多福利。
8、有些单位招聘要求青岛市户口。从事某些职业也要求青岛户口。
9、生活便利,青岛很多事情对外地户口有诸多限制,比如开户籍证明、计生检查、身份证丢失都需要跑回老家办理,还有在医疗、生育保险、宽带电话等方面。
对于户口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你打算在青岛定居,那我处给你的建议是只要有机会的话还是提早将户口落下,因为事实也证明了越晚办越难办。如果你觉得你老家的农村户口还有必要,老家可能会拆迁,或者老家有田地,或者是老了之后想回去养老,那就可以继续将户口放在老家。
如果您还是有什么疑虑的话,你可以网络一下 (青岛落户小生)的帖子,方便咨询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拾』 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三种:

1.买新房平以上,付清款项即可落户。

2.和本地人结婚,户籍随之迁入。

3.本科以上学历的,找一个工作单位,让单位办理人才引进(不是所有单位都有这个资格,而且名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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