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超过60岁发生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超过60周岁发生劳动纠纷的话,还是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请他们出面帮忙协调,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的。但是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因为超过60周岁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只能去法院起诉了。
㈡ 劳动仲裁年龄限制到多少岁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㈢ 60岁以上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㈣ 超过60岁不能提起劳动仲裁吗
超过60岁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但这是一般情况,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㈤ 劳动仲裁60岁还能不能仲裁
法律分析:不能。因为劳动者已经超过60周岁,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不能走劳动仲裁;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㈥ 是不是年龄超过60岁就不能走劳动仲裁
是的。因为劳动者已经超过60周岁,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内动法相关法律规定容,所以不需要走劳动仲裁;但可以适用民法及民事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㈦ 超过六十岁还可以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不可以。因为劳动者已经超过60周岁,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不需要走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㈧ 劳动仲裁年龄截止到多少岁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前款所列为一般情况,但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㈨ 劳动者超过60岁算不算劳动者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权利的法定年限是16—60岁,你这不属合法劳动者了。申请仲栽不会受理了。关于养老保险主张年限为两年你这又过了。难整了,可能你维权艰难了,也许没有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