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劳动法关于使用60岁以上员工有何规定辞退时有无赔偿
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版,若用人单位以后解权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60岁以上还在劳动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 我国劳动法的对六十岁以上上班人员的规定
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如下:如果六十岁以上的劳动者符合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等条件的,就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男职工符合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等条件的,就应该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 农民工60周以上继续在单位上班就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吗
是的。60岁到达退休年龄之后不再具备法定劳动者的资格。
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按照劳务关系计算报酬。
D. 60岁以上的人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超过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但可以签订返聘协议,建立劳务关系。劳动者60岁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 60周岁了继续在单位上班还是劳动合同关系吗
60周岁那肯定得去上班,因为只有60岁过了才能退休啊,对不对?这有什么说的么?第回二,但答你60岁。谁就说你是退休了?你还可以去找其他的工作上班啊!或者被单位聘用返聘。浑身一些其他的不安的什么工作?一般的反品还没有包裹的是临时的。是不是就是你在这干活?给你发工资就这样认识的也不给你交保险啥的,对不对?但是工资么事了。谢谢,希望你能采纳帮助到你。
F. 劳动法超过60岁的还可以工作
法律分析:60岁以上老人都可以继续工作,是合法且没有限制的。只是不能再继续交保险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G. 超过60岁是否还可以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法律没有禁止用肛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坷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日,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H. 60岁以上新劳动法
60岁在我国已经属于退休,所以不受劳动法保护,发生争议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解决。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双方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I.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和女性五十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五十五周岁)的人,属于退休年龄,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不是剥夺劳动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J. 六十岁以后的劳动者受劳动法保护吗
60岁以后不是合法来劳动自者,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