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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布70周岁名单

发布时间:2022-07-14 16:42:14

⑴ 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名单会公布在社区吗

建议咨询当地政府人员哦。
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督管理。确保刑罚得到正确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得到及时改造。

⑵ 某社区老人年龄如下:70、71、73、74、75、77、78、79、88、90。中位数是76,平均数是77。5。

当然是平均数,

⑶ 社区聘请70岁的人合理吗

社区聘请七十岁的老人合不合理需要看请老人来做什么工作了。如果是法律指导、财经服务都是不错的,如果是做体力活就不合适了。

⑷ 社区工作者有没有年龄限制

张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条件有: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淄博市户籍(含淄博生源及从淄博市入伍人员);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淄博市户籍的,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1)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七)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符合张店区社区工作的需要等其他条件;

(八)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标准、条件......

除了张店区,淄博其他区县社区招考公告对于年龄的要求都一致,可参照。

⑸ 居委选举 主要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5)社区公布70周岁名单扩展阅读:

社区居委会选举流程:

1、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选举工作计划,制定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标语、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发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竞选。

3、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或按照20-50户推选1人,过半数的居民同意为正式当选确定选举方式。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日期,同时决定本社区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方式、地点以及选民登记员并公告,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5、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员对本社区有选举权资格的居民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

6、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采取直选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全部选民名单;采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居民代表选民名单。

7、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组织候选人报名和推选工作。

8、确定正式候选人。在居民小组提名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被提名者和报名者,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初步候选人。

9、候选人的介绍。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可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

⑹ 70岁以上退休人员补贴

每个省份是不一样,比如陕西省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老龄办 陕西银监局

根据《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157号规定,为认真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一、总则

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方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二、范围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三、标准

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

从国家民政部获悉,我国已经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份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份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梳理发现,在已出台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地方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其中,天津高龄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500元。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地区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这些惠民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省级层面全覆盖。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高龄津贴介绍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最后,华律网小编想说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⑺ 社区居委会选举手册

一、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区是有具体目标的,那就是民主法治健全、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互爱的社区。和谐社区的建设,离不开包括广大居民群众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以生动的民主选举实践体现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社区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营造良好和谐社区建设氛围,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关心和谐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最大限度凝聚居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更广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参与到社区建设当中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2、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
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正在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多次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充分表明,推进社区依法民主自治,实行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认真开展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对于顺应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首都政治文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发挥着基层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和社区民主自治等一系列重要功能。社区居委会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各项任务在基层能否落实,关系到城市管理能否到位,关系到首都社会能否稳定。目前,全市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而努力。这些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取决于城市管理各项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将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居委会,有利于增强社区民主自治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各项功能,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为提高首都城市管理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期和近期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地享有选举权利。因此,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坚持普遍性原则,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选举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切实保障选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差额选举的原则
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与应选名额相等,也可以等额选举。
3、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
这次选举要坚持无记名投票,各投票站必须要设立秘密写票处,真正保障选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
4、及时公开的原则
做到选举日公开,选民名单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地点和投票时间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选举结果公开等。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便于全体社区居民了解、参与并监督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全过程。
5、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或者由候选人向选民作自我介绍,并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使选民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情况,确保最佳人选进入社区居委会,切实维护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社区居委会选举为何要由市政府统一部署?
社区居委会工作必须遵循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自治原则。《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主要是统一全市届期、统一工作步骤,加强领导力度,以保证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新建居民区如何成立社区居委会?
成立社区居委会必须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社区居委会成立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是有居民入住;二是具备相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具备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提出,报区县政府决定,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民主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条件暂不具备的,可以先建立筹备组,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再依法成立社区居委会。

五、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选民范围如何确定?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年满18周岁的居民均具有选民资格,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003年,根据中办发23号文件精神,我市明确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经民主程序可参加居委会选举。今年,民政部对《居委会组织法》提出的修订草案,明确社区单位不参加选举。因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京人员,继续按照2003年的方法参加选举,即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或每户派代表参加;或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讨论通过,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特别强调的是,本次社区居委会选举,社区单位代表不再参加选举,可参加社区协商议事会议,以观察员身份列席选举大会。

六、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七、在选举期间,为何要成立各级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机构?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广大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工作量大,程序复杂,政策性强,需要有政府的工作机构来统一指导,并协调各种关系,及时帮助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区县政府要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组织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要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的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指导工作。

八、为何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委会选举?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举产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他们来主持社区居委会选举,可以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既符合基层民主自治的原则,居民群众也容易接受。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是发扬民主、保障居民民主权利的一大进步。

九、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如何产生?
1、必须由居民会议推举;
2、成员人数掌握在五至九人,且应注意是单数组成,便于遇到问题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
3、成员应有代表性,代表居民各阶层的利益,才能真正代表民意,为居民认可;
4、推举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社区居委会主持。社区居委会因故不能主持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派人主持;
5、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体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倡导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进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保中共党员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十、为什么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能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为了保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避免出现“自己组织选自己”的情况,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其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不再参与选举的组织工作。

十一、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2、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
5、对外地来京人员参选问题提请居民会议讨论;
6、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7、公告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
8、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9、报送选举信息和统计报表;
10、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1、主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

十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何时结束?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期限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作为临时性组织,只是在选举期间代表广大居民主持选举工作,并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十三、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明确选举的指导思想;
2、设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3、确定选举日期;
4、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提出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

十四、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主要内容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3号文件及《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
2、有关选举工作文件、规定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有关选民登记、投票、计票、办理委托投票及统计选举结果等操作办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4、试点选举的经验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5、选举工作总结及整理选举档案的有关知识。

十五、社区居委会选举采用什么方式?
社区居委会选举主要有三种选举方式:
1、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
2、户代表选举方式;
3、居民代表选举方式。
外地来京人员参选的,其参选方式由居民会议决定。
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应召开居民会议确定。

十六、什么是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是指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有两种:一是每户派代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二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外地来京人员参选的,其具体参选方式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十七、如何划分居民小组?
划分居民小组是为了便于对居民的服务与管理,便于组织居民活动和反映居民的要求。结合本市新城区、老城区的不同特点,1000户以下的社区,每15至50户设立一个居民小组;1000户以上的社区,每30至1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产生1名居民小组长。

十八、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居民代表是由居民小组民主选举产生的,应当代表本小组各个阶层居民的意愿。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长主持居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每个居民小组2至3名。居民代表参加居民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为社区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并表决,会后将居民会议的决议传达给居民。

十九、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计算?
居民代表的任期与社区居委会的届期相同,均为三年。在选举社区居委会之前,应当先行选举产生居民代表。

二十、居民会议有几种形式?
召开居民会议有三种形式:
1、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的会议;
2、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
3、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会议。
以上三种均称居民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

二十一、为什么有选举权的居民还要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确认居民参加选举的资格。一个居民具有选民资格,只是表明他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要使这种资格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这就是选民登记。结果选民登记,成为登记选民后,才能参加投票选举。

二十二、怎样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可以在上一届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变化进行调整、补充。
居民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时间界限以本社区选举日为准;判断居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身份证与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为准。
2、属地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无本市城镇户口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意愿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也可以在该社区进行选民登记。
3、政治条件。必须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具有选民资格。
选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居民因种种原因长期不在本社区且无法联系的,可以不列入选民总数。

二十三、如何公布选民名单?
社区居委会的选举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的,公布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选举的,公布户代表名单;采取居民代表选举的,公布居民代表名单。如果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向居民作出解释或者纠正,以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四、如何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
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1500户以下的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设置5至9人,每增加500户,酌情增加1人。具体人数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提出,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十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知识;
3、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热心为居民服务;
5、原则上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居住在本社区的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

二十六、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如何提名?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可采取三种形式:
1、居民十人以上联合提名;
2、户代表五人以上联合提名;
3、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
每个社区只能选择一种,具体采取哪一种提名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每一选民只能行使一次提名权。

二十七、什么是差额选举?
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的差额选举是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一种选举方式,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差额数是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位分别提名候选人,各职位都应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十八、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数时,可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法定差额数,以候选人获得提名票数多少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如果这样无法确定,则应召开居民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唱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由多至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十九、为什么要提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日以前张榜公布。提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的目的:
1、让选民有充分时间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2、居民代表也好充分征求自己所代表居民的意见,为正式投票作好准备;
3、选民有充分时间对正式候选人的名单提出异议。

三十、如何介绍候选人?
全面介绍候选人,让选民对候选人的情况有充分了解,才能保障选民更好地行使选举权,从而选出自己满意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介绍候选人情况大致可以通过四种方式:
1、口头介绍,召开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
2、利用媒体广播宣传介绍候选人情况;
3、书面介绍,将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印成书面材料在社区公示栏或规定的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张贴;
4、正式候选人自我介绍,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正式候选人可以向选民发表演讲,系统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设想,并回答居民的提问。
对候选人的介绍截止到投票选举日前一天。选举日当天禁止介绍候选人,一是保证投票工作正常进行,二是防止诱导投票,保证公平竞争。

三十一、对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人员如何处理?
对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视情节不同,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犯罪行为,不适用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是指破坏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不包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但是,为了保护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非法侵害,对破坏社区居委会选举的行为和在选举中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破坏后果的,也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二、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如何举报?
当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时,居民有权向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作为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尽快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在三十天内作出处理。居民如果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举报后没有进行纠正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

三十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包括哪些人?
社区专职工作者包括专职从事社区党务工作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十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如何?
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期间实现合理的工资制度,工资由四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届期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岗位工资分三个档次:主任岗位,每人每月400-700元;副主任岗位,每人每月300-600元;委员岗位,每人每月200-500元。同时,由各区县建立岗位工资增长机制。届期津贴,从第一次当选居委会成员开始到下一次居委会选举时为满一届。城八区从2000年居委会选举时开始计算,其他区县从2003年居委会选举时开始计算。凡任满一届的人员享受届期津贴每人每月150元,每增加一届增加150元。奖金标准由各区县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离退休人员,其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足基本工资数额的,按基本工资标准补足;超过的,不再发放基本工资。
社区专职工作者受聘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按照我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十五、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手续怎么办理?
社区专职工作者除离退休人员和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人员外,都应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届一签。

三十六、社区专职工作者如何考核?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年度考核制。各社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由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的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要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社区居民满意率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
街道办事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奖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扣减岗位工资和奖金。

三十七、社区专职工作者如何接受继续教育?
经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岗位培训制度,以便继续接受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离退休人员,在本届社区居委会工作中,至少参加两次培训。培训工作应于每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组织实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培训采取集中课程培训形式,集中课程培训以教师授课为主,小组交流,参观学习为辅。

⑻ 农村7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政府什么样的政策

各地政策不同,以西安为例: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13号)和《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陕老龄办发【2012】52号)的规定,凡户籍在雁塔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均可领取高龄补贴。

其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

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8)社区公布70周岁名单扩展阅读

农村老人养老问题: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流入城市,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对自己面临的养老问题的担心与日俱增,对未来的生活透露出忧虑和迷茫。

调查中发现,农村“空巢老人”成因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二是考学入职外地,三是子女结婚出村或离乡,四是无子女。

但无论哪种原因,有相当多一部分老人的最终养老还是离不开农村,老有所依的问题还需要在农村解决。但是,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已经对我国“依靠子女、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形成了冲击。

因而,适应新情况,找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科学方式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重要的民生课题。

针对建好农村养老院和发挥好其作用,村委会主任建议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要鼓励村级主办,因地制宜建院。集体经济较好的村,以集体收入支持建设,建补贴型或完全福利型的养老院;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以村民自助互助、集资、引资等方式,建互助型或合作型养老院。

二要加强政府引导、规划和运行补贴。根据各地农村不同的经济条件,拿出相应的物力和财力,分类规划、分类补贴,推动农村养老建设均衡发展。

三要把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养老院建设一并考虑,把农村养老院建设与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相结合,与村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结合起来,尽量统筹农村老人“有所养”“有所医”“有所乐”。四要出台激励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农村养老院建设和发展。

五要规范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的执行,落实“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最终让保险金为农村养老院良性运转提供支持。六要加强传统美德和新农村生活理念教育,使农村老人放弃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安心快乐地享受晚年。

⑼ 民政部最新优抚农村70岁以上残疾老人无能力劳动低保生活指导文件

推荐我编辑的低保资料供你参考:
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在新增城乡低保审办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书、四表、两记录”制度。
三书:是指申请人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在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民政部门掌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在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进行评价。
四表:是指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四表的目的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近亲属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备案,程序齐全后审批。
两记录:一是指民主评议记录。需村代表、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签字的记录;二是公示记录:是指乡镇对评议的结果在村级、乡镇明显位置公示,要有图片。除此之外还要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土地证明、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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