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1岁大爷嫖娼不满意价格上涨,主动举报卖淫窝点,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位老人,打电话报警,让民警去管一管,主要原因竟然是老人不满意女子涨价,民警听到这个电话也是震惊不已。
一、警察接到电话的时候,都石化了
如今社会上出现了很多老年人倚老卖老的不文明行径,让网友纷纷感叹“坏人”都变老了。比如公交车、地铁上频频出现的老年人殴打、谩骂年轻人,要求让座的行为。影响了老人在年轻人心中的形象,老年人也应该自尊自爱,给后辈带一个好头。大家觉得,这位老人的行为,可取吗?
⑵ 71岁老人不满嫖妓价格上涨,愤怒去派出所举报,后来怎样了呢
后来,这个71岁的老头,肯定被派出所依法处理啊。都自投罗网送上门来,派出所想不进行处理都得处理了。尽管他一把年纪,而且有自首以及污点证人的情节,但犯法了,该处理的必须处理。法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最多给他一个宽大处理。
至于进行卖淫嫖娼的窝点,以及涉案人员,肯定也给警方一窝端了。作为嫖娼界的资深老头,他提供的线索,还是非常准确的。警方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循线追踪,省了不少事,非常的高效,把人抓个正着。
写到这里,我在想,老头子被处罚之后,到底有没有悔不当初的想法。这个事情被发文后,很多网友都进行了调侃,各种段子都有,看起来,有的真的笑死人。这个老头子,明显是为老不尊,而且人十分的愣。
不知道是世风日下,还是其它什么原因,现在社会上“糟老头子,坏得很”的事情真的越来越多了。譬如扶起摔倒老人被讹诈,譬如公交车动手打人抢位,譬如对小孩下手等等。这样让的老人,真的让人尊敬不起。这样的老人,真的应该好好处罚,以儆效尤。
⑶ 人老心不老,湖南一70老汉嫖娼被抓,警方是怎么处理的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对于黄赌毒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都严抓严打,因为这样的行为既影响了社会的繁荣稳定,也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威胁,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收入依然会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据相关媒体消息报道了解,湖南警方最近捣毁了一个卖淫团伙,一名52岁大妈从事卖淫活动,与70岁嫖客一块被抓,在面对警方的审问时这位大妈自称:生活所迫。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⑷ 嫖客抓了要拘留多久
法律分析: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嫖娼不会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况有以下情况: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⑸ 四川一女子在茶馆非法获利30元,被判刑8个月,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刑罚
四川有一女子在茶馆内卖淫非法获利30元,但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我觉得这个判决是非常客观的,因为卖淫嫖娼是法律禁止行为,而且也是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虽然这名女子获利金额较少,但是其情节非常的恶劣,并且该女子身上还携带艾滋病毒,然而明知自己身体有异常,还继续从事非法色情活动,这样很容易导致艾滋病传给其他的嫖娼人员,法院认为该女子构成了传播性病罪,于是应当从重处罚。
现在慢于你身上有很多的疾病,这也是常年累月所导致的,如果和这样的人发生不正的关系,很容易感染上艾滋病,梅病等疾病,将会对人体身体健康造成其他的伤害,所以我们一定要给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并且养成一个好的生活习惯,千万不要做出一些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⑹ 嫖客超过70岁拘留不处罚,合理吗
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可以罚款 。
《治内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⑺ 嫖娼罚款多少钱
嫖娼罚款5000元,处10日以上15日以内拘留。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于嫖客而言,最多拘留15天,并罚款5000元。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⑻ 六旬老妇当街被打,涉嫌组织涉黄交易,后来怎样了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国家以及政府积极地在推进打非扫黄的行动,目前看着已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因为最终自己都将会受到大绿的严惩,所以不要将自己的大好前程赌进去,因为这样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其实每次说起卖淫嫖娼、黄赌毒的时候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些都是违法犯罪的,所以社会上总人想在法律触触及不到的地方从事着非法犯罪的活动,然后自己再从中牟取暴利,在金钱的诱惑之下他们一次次的选择突破自己的底线,哪怕是违法犯罪他们依然也在不停的行动着。
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这名六旬老妇人之所以会被殴打是因为这名施暴者看到了自家老人从事卖淫活动的事情,接受不了这件事情的男子,就觉得之所以家里老人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完全就是因为这名六旬老妇人的从中挑唆,无奈之下气不打一处来的男子就对着这名老人动手了。
事情发生之后警方已经介入了此次事件的调查中,随后警方也将施暴者给抓获了,都已经年纪这么大了,还折腾什么呢?靠着子女孝顺不够吗?为什么还要从事卖淫犯罪的活动呢?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⑼ 一次2000元!四川女子办“助学会”引来200嫖客,究竟为啥
事实是这个四川女子以办“助学会”为名,事实在组织卖淫,而这200名嫖客,则是这位四川女子的“资深会员”,这是一起通过网络渠道组织卖淫的案件。而这一事件是出于一个叫“超级矩阵2004”的曝料,具体事情如下:
一、网友通过网络认识女友余某,其后发现该女是边缘女子。据该网友曝料,他与女友余某经过某红娘平台相识,并且相恋,女友余某称自己是在化妆品平台工作。但是在相处之下,这位网友发现,自己女友的收入水平与她的消费水平严重不符,经过一系列的暗查之后,发现自己女友居然背着他和多名嫖客有联系,并且还给嫖客介绍其他女子。
这个事件当中,最大的特点就是这位女子用了“助学会”的名义,这个事件过后,对正经助学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因为这事,让真正困难,想找到正经的助学渠道的女生,也会受到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