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性50岁退休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满五十岁,连续工龄超过十年就可以退休。
法律分析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农业发展还不快,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工人退休、退职造成的自然减员的缺额,原则上应当是哪个单位缺的,补充给哪个单位,也可以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在单位之间进行适当调剂。但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所招收的子女,必须适合生产、工作需要。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 女性如何50岁退休
法律分析:以下人员女性五十岁可以退休:企业的女工人,在企业缴费累计满10年,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就缴纳养老保险的女性人员,有特殊工种从业经历的女性人员,符合病退条件的女性人员,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女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Ⅲ 女性50岁可以退休吗
女性50岁可不可以退休分以下情况:
1、如果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职工社保,没有在企业缴纳过职工社保,那么退休年龄通常都是55周岁,部分地区允许女性50岁退休。
2、如果说自己在原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达到15年以上,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原工作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15周年以上。并且还符合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自己是属于女性工人身份,那么就可以在50周岁的年龄阶段,去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Ⅳ 女性怎么才能50岁退休
法律分析:一是企业的女工人。所谓企业的女工人, 就是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职工,这个女职工包括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不属于干部身份的人,在企业打破工人和干部身份以后,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民营企业虽然是从事的管理岗位的工作,但本质上还是属于职工女性工作人员,只要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都是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的。二是在企业缴费累计满10年,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就缴纳养老保险的女性人员。按照各地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规定,是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的。为什么在单位缴费满10年的女性,后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在50岁办理退休呢?主要还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精神,除了退休年龄的规定以外,还提出了连续工龄达到10年。后来企业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后,要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但是只要在企业连续缴费10年,也就意味着连续工龄满了10年,可以将其视同为女职工办理退休。三是1996年之前开始,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人员。这一条在很多省市制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或是条例中都有这个条件,凡是在1996年之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且最低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人员,都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比如四川、重庆等地都要这样明确的规定。而这些规定的制定,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授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四是有特殊工种从业经历的女性人员。以前在国有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岗位,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岗位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女性人员,后来因为下岗或是辞职离职等原因,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女性人员,离职或是辞职以后,以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仍然要计算,所以这部分女性人员仍然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年龄,即在45岁办理退休,但前提条件是养老保险要交费满15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Ⅳ 50岁退休,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现在的退休年龄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指的是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退休年龄主要有这样几种:
第一,正常退休年龄是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第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主要是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的职工,女同志可以45周岁,男同志55周岁退休。
特殊工种并不是自己认为的,而是由原先的行业部委认定的,需要每年报当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特殊工种很有可能会随着劳动条件的改善退出历史舞台。
第三,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女同志45周岁,男同志50周岁可以退休。
还有一种是属于工伤的,已经被伤残津贴代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工作条件越来越好。女性50岁退休,确实也是一定程度的人力资源浪费。而预期寿命平均达到80岁,
总体来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本身设立的初衷是想实现社会养老、收支平衡,现在老龄化不断加剧,也确实到了该延迟退休的时候了。不过希望能够给人们以更多的选择空间,比如美国的弹性退休,相信未来肯定是能够满足更多人的利益的。
Ⅵ 女职工50岁退休的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50岁退休的规定是若职工达到该年龄且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就应该退休。但是女职工具有年满四十五岁、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的,也能依法去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