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性侵7岁孙女被判10年,如何保护这些未成年少女不受到伤害
我觉得对于这种事件很难做到对未成年少女的完全保护,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定完备的法律体系,同时提高女孩们的意识。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在面对危险的时候,要采取合法的手段来抵抗。
Ⅱ 老头年逾古稀色心不减,诱骗儿童到其家中实施猥亵行为,警方是怎么处理的
警方把老头抓获以后,经过审理,老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这样的老头真的是为老不尊,这么大年纪了,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太可恶了。这么多年真是白活了,这老头真的是越老越不要脸了。好好的享受你晚年的生活不好吗?非得要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作为家长,一定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并且这个环境是安全的,所以对于孩子的教育以及管理也一定要多用心。不能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对于孩子不管不顾,那么当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不愿意和你分享,然后心理上就会承受更多的事情,所以对于孩子的危害是很大的。
当儿童遇到猥亵这件事情,绝对是不能够原谅的。所以无论是从孩子的教育,还是在家长照顾孩子的方面,都要多用心。孩子是家里的心肝宝贝,如果他们出现了健康问题或者是心理问题,是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所以一定要多用心,然后杜绝这样的事情。
Ⅲ 70岁的老人强奸未成年怎么不绳之以法
《中华人民共复和国刑法》第二制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Ⅳ 智障女儿被同村70岁老汉强奸数次怀孕,被侵犯近一年父母为啥毫无察觉
首先这个女儿是智障,父母并不认为会有人变态到要欺负一个智障;其次是这个老汉七十多岁了,谁能想到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还会想这方面的事呢?最后是女儿被侵犯了并没有告知父母。所以这个老汉才有机会能够侵犯这个智障女孩接近一年时间,最后还是因为智障女孩怀孕了才被其家人发觉有不对劲的地方,他也是出于害怕心理才会选择自己去自首,最后法律对他的处判坐牢三年。或许这个处罚在我们旁观者看来太过于轻了,根本就不足以弥补他所做过的那些事,可对于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说句难听点的话,或许他会在牢狱中凄惨死去,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惩罚。
老人在知道事情败露之后就选择去自首,对于自己侵犯女孩的事供认不讳,法院出于他自首的原因,再加上他年纪大的原因,最终决定判处三年。这种人渣真的没必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也强烈希望以后对于强奸犯这类罪犯,可以实施物理阉割处罚。
Ⅳ 震惊,11岁女童被18名老年人性,侵长达两年,生的小孩都不懂是谁的
这个故事,最荒唐的是,警方开始将其认定为嫖宿幼女罪,理由是,当时强奸犯曾经多次给过小女孩一些钱。 1、消息来源:凤凰卫视1月23日《社会能见度》; 2、故事主题:11岁的留守女童竟被18个中老年人性侵。 3、故事地点:广西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 4、故事结尾:父亲报案后...,女孩却遭到村民辱骂。当着小孩的面骂,走过就骂。 5、故事概况:2014年1月8号,一篇关于留守女童被十余人性侵的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报道中提到这个女童在当时仅仅只有11岁,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被18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10人被判刑。但是事情发生后,这个家庭却成为了整个村子的公敌,村民纷纷指责女孩是卖淫害人。 6、几个记忆片段: (1)在父亲的棍棒之下,小女孩先是告诉爸爸,有三个人性侵过自己,他们分别是本村的黄某某,陈某某和周某某,事发时,黄某某74岁,陈某某60岁,周某某72岁,而小雨只有11岁。父亲听闻后,试图做了这三个人,但堂哥、小女孩的表姑劝父亲不要做这个傻事。 (2)第一个强奸小女孩的是黄某某,无儿无女无配偶,是村里的五保老人。2011年4月初,小雨跟着奶奶和姑姑在山里插秧,接近中午的时候,小雨独自一人在附近捡田螺,渐渐离奶奶越来越远,之后就遇到了74岁的黄某某。见周围没人,就把她拉上山去,死老头第一次没弄成,过了几天,死老头又把她拉进家里面,老头指甲很长,硬拉着那个手,把他那个指甲插进她的手里,这样插进里面去,让她不要动,动我就把你的手扯断。因为小女孩家的菜地与黄某某住处只有一条马路之隔,黄某某多次将来摘菜的小雨强行拉到自己家里施暴,并发展成为介绍其他人强奸,甚至轮奸小雨。为了不让小雨声张出去,从第二次开始,黄某某硬塞给小雨10块钱,此后也陆续给过小雨10到20块钱不等。小女孩不要,扔在床上,扔在地上,他又塞。这样塞了几回,又威胁她说不准说出去。 (3)强奸过小女孩的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长辈,大部分是爷爷辈。在持续两年的时间里,每人平均性侵3到4次,而60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法院认定达15次。7、案件判决:2013年10月18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除了1人是涉嫌猥亵儿童罪之外,其余9人均是强奸罪,其中3名主犯分别获刑9年、7年和7年,整个判决书中都没有出现“嫖宿幼女罪”字样,而剩余8人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并未入刑。遗憾一:父亲一开始是愤怒,后来有人要私了,给二万,他居然要7万,唉!遗憾二:整个村子,都骂小女孩,说她就是一只“鸡”,唉!
Ⅵ 70老人强奸未成年14岁女孩怎么叛
你好,考虑3-5年的有期徒刑。
Ⅶ 70岁老人对10岁女孩伸出魔爪3次她为什么不反抗
前几天发生的这件事,就让10岁女孩的妈妈肠子都悔青了……
南京一名十岁女孩在书店看书时,被七旬老汉连续猥亵三次竟丝毫不反抗,因为女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幸好孩子的母亲及时发现向警方报了警。老汉因涉嫌猥亵儿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于是罗某故技重施又凑近女孩,这次他将手放进口袋,隔着裤子再次摸了对方一下。罗某得手后再次观察女孩发现对方还是没反应,在绕后半圈后再次对女孩伸出魔爪。就在此时孩子的母亲张女士从其他地方回来,刚好看到了罗某猥亵女儿的一幕,立即上前抓住了对方。
目前,罗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女孩母亲:教育不足后悔不已
在派出所里,孩子的母亲张女士也向民警说了自己看法。她表示自己的孩子成绩挺好,一直是班子里的尖子生,没想到在面对他人猥亵时竟然会如此“无动于衷”。
事后问自己孩子小颖(化名)是否知道对方在摸自己,小颖的回答让母亲很震惊。小颖其实早就发现有人在摸自己,但是她并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碰一下自己她以为并没有什么事,所以在老人猥亵了小颖后,她还是继续在玩电脑,对于老人的行为她一点都没有在意。
张女士向民警表示,自己一直没有对孩子教育过相关方面的防范知识,自己感觉非常后悔,一定要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不能让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提醒:这些事一定要教孩子!
与小颖遭遇一样情况的儿童其实不在少数,而这些事却很少引起家长的注意。南京秦淮警方统计,每年处理的猥亵案当中,孩子主动和家长提及被猥亵的非常少,大部分都是家长发现后报警。据此,警方也给各位家长提个醒:
1、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要教授一定的性知识,让孩子知道什么是不恰当的触摸。家长要告诉孩子,但凡是被背心和小裤衩覆盖的地方,都是私密的,都不许别人碰。现在的孩子太单纯了,很多家长都谈性色变,只有知道这些知识,才会在遇到情况时,知道要保护自己。
2、遇到相关情况时要大胆的求救,很多孩子遭遇到侵害时会非常的害怕,不知道向周边的人求救,甚至有些是熟人作案,孩子就更不敢说出去。家长要给孩子灌输正确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能有效防止侵害的发生。告诉孩子,任何人的行为,只要让你感到不舒服,都要立即反抗,然后要告知家长。
3、避免孩子和异性独处,孩子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锁好门窗,切勿透露独处在家的信息,拒绝陌生人进屋。不经过家长同意,不单独和别人出去,不随便拿别人给的饮料和食品和零花钱。
4、孩子有需要出门时,一定要和家长结伴同行,尽量在人流密集的地方行走,不和单独和陌生人搭腔,避免去往偏僻陌生的地方。
5、最后,不仅是女孩会遭遇到性侵,男童一样会遭到不法份子的侵害,秦淮警方去年就处理过一起男童在地下停车场遭遇侵害的案件,案发后家长甚至没有注意到孩子的异常,直到后来孩子身体不适医院去检查才发现。所以,不仅是女孩的家长,男孩的家长同样需要注意给孩子普及相关知识。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细心呵护,该给孩子知道的常识一定要给孩子讲的,让孩子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Ⅷ 潜江70岁男子强奸精神病女孩,为何只判三年
杨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明犯罪时已年满六十五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Ⅸ 老年性犯罪的客观存在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确实有了空前提高,特别是性需求和性能力,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随着年龄增长而丧失殆尽。只要老年人身心健康,同样需要性生活。据国内外性医学专家证实,绝大部分老年人的性生活可以持续到70岁以上,其中一部分人可以保持到80岁左右。
但是,老年人性需求的客观存在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我国传统文化氛围下,许多在性方面有需求的老年男性,不敢、不情愿也不好意思通过正常的交友或是婚姻的途径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只能苦苦压抑,日积月累便会逐步形成极度饥渴的性心理。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一些老年男性偶遇性刺激时,他们的伦理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极易在瞬间崩溃,往往就会采取猥亵、甚至强奸等极端的方式来发泄性欲。因为老年男性的心理和体质特点,他们往往会把目标锁定在幼女、弱智女性身上,所以老年男性制造的往往是惊天大案。
文化生活的匮乏也是造成老年人性犯罪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许多老年人闲在家里就是带小孩,出门就是买买菜,可以从事的娱乐活动屈指可数,说来说去就是打牌、搓麻、练拳、跳舞、打门球那几样。如果是在农村,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更是少而又少。
期待社会关注老年人性健康
难道老年人就没有追求性幸福的权利吗?重庆万州区五桥白安坝的周老汉觉得很委屈。年过60的周老汉从去年开始,就用自己做小生意赚来的零用钱,买来男性专用性补药服用。老人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好,他在服药以后,也未将药瓶收藏在隐蔽的地方,而是大大方方地摆在卧室窗台上。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发现了药瓶,并得知老人服用此类药物以后,纷纷抗议,引发了一场对老人的家庭批斗会.儿子们觉得老人这么大年纪了,还服用性药,简直就是丢人现眼,于是拒绝再给老爸交赡养费。无奈之下,周老汉只好到五桥白安法律服务所和五桥中心法庭求助。
72岁的中国老年学会理事、重庆市老年学会秘书长张学仁介绍说,就性要求而言,老年男性比老年女性更为强烈,老年男性丧偶后再婚的比率也较大,而且再婚距丧偶的时间不长,而女性丧偶后再婚比率不大(尤其是70岁以上的女性)。
据了解,目前到重庆市一些婚姻介绍所进行登记的老年人日益增多,最高年龄达82岁。据长期从事婚姻介绍工作的周本利女士介绍说,老年人对再婚的要求和年轻人一样,也是多样性的。重庆某一研究所的退休教授72岁,近日来到婚姻介绍所登记,想寻找一个老伴,要求对方50岁左右,体貌富态、丰满。据重庆百年婚姻介绍所对100多名会员分析的结果,在有配偶需求并在婚介所登记的60岁以上会员占3%。老年男性的择偶要求一般都是:小于自己10岁左右,从已经配对成婚的老年会员情况来看,基本上也是男性大于女性10岁左右。张学仁分析说,虽然前来登记的会员从不说明为何这样要求,但实际上,小于10岁是出于性的需求。
与法律规定相悖的是,多数老年人再婚时都采取协议结婚,不去政府部门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再婚速度快,恋爱过程也不长,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比率相当高,其中既有性格问题,也有财产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