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环卫工人超60岁工伤最新认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60岁以上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Ⅱ 农民工超过60岁能进工地吗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只要工地需要,还是可以在工地上班的。但是该老人和工地的关系,不能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伤害,不能按工伤进行认定。如果是正规的用工合同的话是不能的,年龄大的上不了工伤意外险。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Ⅲ 您好,员工年龄超过60岁,公司辞退要赔偿吗
员工年龄超过60岁公司对其辞退也是要赔偿的。关于经济补偿是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的。劳动者年龄虽然已过了60岁,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仍然应该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的是,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是会根据不同原因的,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也有可能对其没有任何赔偿。但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是需要与其结清工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内容:第一,如果是无故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第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第三,如果是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劳动者如果出现严重违反企业相关纪律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五,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将其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六,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也是没有相应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Ⅳ 建筑工地可以使用60岁以上的工人吗
您好,对60多岁的人来说,买保险最好是先考虑意外伤害、医疗健康的风险。回此时,第一步建议先完善一定答的意外与健康的保障险种,如意外险、消费型健康医疗险与重疾保险等。这里给你提供一个年级大的人的保险怎么买的参考链接:/p/3687906554
Ⅳ 雇佣60岁以上的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雇佣60周岁以上的员工的合理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无法再与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而需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务合同,该劳务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管辖范围,需要劳动者将劳务收入缴纳相应税费。
法律分析
劳动者如果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劳动合同是会终止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实际工作的,不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劳动关系,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管辖的合同关系,一般都以雇佣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合同并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是返聘协议也可以是就业协议等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为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因为如果不购买任何保险用人单位有可能会承担工伤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Ⅵ 超过60岁以上工人可以申请工伤吗
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Ⅶ 建筑工地年龄超过60岁通知
法律分析: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Ⅷ 超过60岁能否入工伤保险
法律分析:超过60岁不能入工伤保险。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超过60岁已经是退休年龄了,工伤保险是企业买给在职员工的,所以不可以再参加工伤保险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