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不允许招60岁以上的员工的吗60以上,那六十周岁包含吗
劳动法没有规定不能招收60岁以上的员工,60岁以上的具有劳动能力的同样可以作为劳动者参与社会劳动。
Ⅱ 企业聘用超过60周岁以上员工只能签订劳动协议吗
劳动协议即劳动合同,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不能签订劳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2)农业公司聘60岁以上人员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参考资料:网络-劳动合同
Ⅲ 企业可以雇佣60岁以上的员工吗
法律分析:可以聘用,并不违法。退休员工继续工作可以抵扣相应人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Ⅳ 企业用60岁以上老人无退休人员有风险吗
60岁以上的老人,按说应该是退休的年龄,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再录用,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发生事故很难处理。
Ⅳ 企业聘用60周岁以上男性员工,该员工若被辞退后,能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补偿吗
60岁以上男性应该属于退休人员。公司辞退退休人员不会给经济补偿的。对于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仅仅只适用于在职人员
Ⅵ 公司聘用60岁以上的员工合同怎么签
聘用60岁以上员工,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合同包含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劳务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方式;其他。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Ⅶ 用人单位聘用65岁以上人员做体力劳动合法吗
雇佣65岁以上人员,不违反劳动法。目前法律,仅规定了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童工,特殊情况下可以雇佣16周岁以下人员,但需进行报备。雇佣65岁以上的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受民法典保护。
法律分析
男性超过60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是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聘用协议。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年满60周岁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聘用年满60周岁的员工是合法的。员工不论多大年龄,都可以被聘用为公司员工,但该聘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超龄打工者就业时虽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主动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双方构成劳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打工者可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Ⅷ 聘请60岁以上的员工没有签订聘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因此,聘请60周岁以上的员工,也就是聘用的是退休人员,形成的是雇佣或劳务关系。
由于法律并未强制性规定,雇佣或劳务关系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故用人单位的做法并不违法。被辞退也无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Ⅸ 工厂使用60岁以上老人违背劳动法吗
不违法,劳动法没有规定工作不可录用60岁以上老人。
只要按时发放工资,就不会违法。法律上没有硬规定工作的最大年龄,但对于最小年龄的,规定的不能用小于十六岁的童工。
但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一旦到了退休年龄,退休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再适用于劳动法,如果发生纠纷,更适用于《合同法》、《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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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要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