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都市700安律师电话
我原属重庆市长寿区洪湖粮站职工,因领导写条叫我发货六吨多,停发我的工资及其它的待遇1997年,至今我都在向商务委发改委反映,也向长寿区委区府区信访办反映至今有22,3年都没得到解决,有证据领导写的条字
『贰』 我想开个熟食自助店 朋友觉得怎么样请给点意见
1.新站步行街就有好多好吃的呢,呵呵,首先隆重介绍一下我最喜欢吃的米线,步行街的米线有很多家,但是只有一家最好吃哦,在博利超市斜对面,正兴骨头馆斜对面(两个标志性建筑物哦),虽然涨价了,东西也有点抽条,不过生意还是那么火,味道也不错。 补充:我还喜欢吃那里的枣糕,很多家卖枣糕的,我只喜欢新站那的。 2. 其次在介绍一下既便宜又好吃的水煮鱼,市政府侧门(信访办)对面,宏旭川菜馆的水煮鱼,四川风味,很地道。 3.还是新站步行街,爱吃肯德基的朋友一定要尝一尝最近很流行的“农夫烤鸡”,尤其是奥尔良口味的,味道基本一样,16块钱一只,要比肯德基实惠好多。(在老站和中兴都有分店) 4. 顺着步行街往前走,还有一家泉州拌饭也很好吃,石板豆腐是他家的特色,两个人要一个石板豆腐,两个拌饭,两个二两米饭,绝对会让你吃得走不动,嘻嘻。 5.走过步行街往右拐(E概念宾馆对面),有一家大狗肉冷面,狗肉和冷面非常出名,两个人要十块钱的狗肉就够吃,那里生意很火爆,经常需要排队才能等到位置。 6.如果你喜欢吃饺子,明珠饺子还是不错的(不过现在抽条得有点让人不敢恭维),宏源市场附近的大馅饺子王是不错的选择哦,5块钱一盘,量大又实惠。还有靖宇中学对过新开的忆玲饺子馆,因为是新开的,消费满5元还赠2两,味道很不错呢。 7.五中附近也有很多特色小吃。王兰亭正骨所斜对面的集安明火烤肉,再往后走小一段有一家熏肉大饼也很好吃。12块钱一套大饼,再要一个炝拌土豆丝(超级好吃,大家一定要点哦),绝对超值,想想就要流口水啦! 补充:我喜欢吃集安明火往威皇方向走的一家一品毛肚。 8.集贸附近的小吃也不错,集贸后门的大盘小鱼屋,对面有家烤虾爬子味道特好,烤籽兔也很不错的,我就总喜欢到那家去,中门对过还有一条小路,七扭八拐的,那里有好吃的百吉大冷面、电烤串、水煮串、小馄饨、豆腐脑、鸡汤豆腐串、麻辣烫……虽然感觉有点脏,不过还是有很多人捧场。那里的米线我只喜欢黑色招牌的“云南过桥米线”,味道跟新站差不多,不过要稍微贵些。东方红美食广场里的酱茄子很好吃,如果你走到那附近又不知道吃点什么好,那就去尝尝吧,一盘菜一碗米饭,6块钱就解决了。还有集贸的农贸市场里的手抓饼和凉拌菜是绝佳搭配,好吃,呵呵。 9.博利超市后面的胡同,右拐有荀福记酸辣粉,左拐有海鲜滋补麻辣烫,人气都是超级旺的! 补充:还有猪踢,我这牙口都能吃好几个。 10. 若果你不喜欢油腻食物,实习饭店一楼的石磨豆腐坊也不错哦,豆浆2块钱一壶,蟹黄豆花是用鸭蛋黄和豆腐做的,慢慢吃,吃快了可能会感觉腻口。还有石板怪味汁茄子和饼也很不错,二十几块钱就能吃好。 11.红星电影院的巴西烤肉也不错,30元一位,不过你得有足够的实力吃回来才划算。里面还有歌手现场表演,以前的歌手是个女的,现在换成男的,没有以前唱得好听了。再加10块钱还可以吃火锅自助。还有那附近的金韩烤肉也很有名,石锅闷饭10块钱一锅,味道很香。再要一些烤肉,吃到最后还可以把饭倒进烤盘上翻炒一下,一点都不会浪费。对面的酸菜锅也不错哦。 12. 怎么把胜利路给忘了?杨家大饼小酒楼里的金牌大饼、干锅排骨、三鲜日本豆腐……都是比较有名的。那里还有小胡同炒鸡里的炒鸡、韩城烤肉、二牛骨头馆、鱼头泡饼、四川风味的串串香,味道都是超赞的! 13.民主小学附近有一家陕西凉皮,人气超旺,有一次排队等了20分钟!味道还不错,等一下也是值得的。在他家旁边还有一家铁锅牛肉粉丝,真的挺好吃的,而且炸串也值得一吃。附近还有一家正宗煎粉店也是值得光顾的,。 14.大宅门旁边的北京烤鸭店里的烤鸭也不错,48元一只,还可以要半只,肉可以卷饼,骨架还可以做汤或者凉拌,肥而不腻,酥软可口,嘻嘻…… 15.新开道的久发冷面也不能错过哦,高中时候我就喜欢吃,而且要吃大碗的。现在还有辣明太鱼,10块钱一条。 16.区实验小学附近的小军烤鸡爪子很有名,很多人向我推荐,不过我不太喜欢烧烤,所以没有吃过。味道怎么样还得大家亲自去尝尝。还有人说小军烤鸡爪子旁边把头那家更好吃。听说军嫂一条街的老食品厂串店,烤腰子;花园广场边呱呱香串店,烤边肋.;老消防队后院小串店,烤脆骨都很有名。 17.还有人说市实验小学围墙后有个爬爬房,麻辣烫+麻辣冷面,味道超级棒,没有去过,所以不敢瞎说。 18 .还有一些老字号,清真寺边上的茂宇骨头馆,有好几家,原先是一家,后来兄弟不和,打架,分开了,味道都一样。肉没涨价之前是30元一小盘,50元一大盘。(价格有点偏贵) 19.小金狗肉城1234分店,狗肉最火,不过听说不怎么干净,有人吃出来过东西哦。 20. 清真寺边上的鸡蛋饼超级好吃,还可以打电话预约,强力推荐! 补充:我喜欢吃五中对面那个下岗再就业的鸡蛋饼。也可以预约。关键是干净,放心。味道也不错。 21. 还有十三中门口的糖醋馒头、一中山下的小福的炒饭、还有军分区对面的合顺包子铺,花园小区里有一家叫花园小酒家,那的火暴大头菜超级经典,还有一个茄子是用铁板烧的,虽然档次不高,不过味道都不错。 22.军嫂一条街里的明华抻面,炒面、鸡骨架、蒜泥海带都很好吃,不过抻面味道一般,量倒是很大。 23. 市医院西侧门洞内有一家锅烙店,老板娘整天粗声大气吆五喝六的特粗俗,顾客去了不能按自己的口味现点现做,只能他们做了什么吃什么,服务极其恶劣,锅烙和菜的味道也不好。但是,不知为什么那里总是有客源,我估计可能是通化市的受虐狂都集中那去了。如果哪位朋友有受虐倾向,可以去试一下。 24. 玉皇山小桥西侧的通化馄饨也别具风味,还有一毛饭店,要发票和不要发票菜量完全不一样,碎烧鲤鱼值得推荐。 补充:宏旭川家对面有一个狗肉馆,五块钱一套汤饭。味道不错。不过一般人总是很多,下午就卖完了。 25.金城后面还有一家小洞天的小螃蟹,在集安明火烤肉后面还有家双龙炖菜馆,里面的油煎小土豆、老汤豆腐很好吃的。 26.新站广场金水旁边的富永阁,朝族风味,他家就一个字——贵!一条黄花鱼30,青椒炒牛肉38(这还是去年5月末的菜价,估计物价上涨后会更贵)。夏天的时候,东庆花园里的海鲜排档也是很火的。 27.新站步行街里妙角士旁边还有一家大西北兰州抻面,老板是新疆人,风味正宗,大盘鸡很有特色哦,两个人要一盘就可以,不用点饭,因为还有凉面,拌在菜里就可以吃。 28.在说去往快大的路上,弯弯川水库附近的“正宗方子肉”,那里有很多家,大概是中间的那家,门口有一棵大树,树上系着红布条那家最好吃,还可以在外面洗手。还有快大的铁锅炖大公鸡,到快大大亨新村打车,5块钱就能到。虽然有点远,不过味道真的不错,打车也值得。 29.还有快大的炒冷面,大概在快大广场对面的一个胡同里,听说炒冷面头比较好吃,至今还有吃过,遗憾!还有快大的高丽咸菜也值得你一买,在东市场里里面的那家.豆腐丝如意熟食店的好吃,但这是我儿子的意见呵呵 30.老站那边不太熟悉,还有火锅也没吃过几家,好吃的东东还有待整理,希望大家多多推荐哦!
『叁』 重庆的市政府办公厅21个内设机构有什么联系急急急啊。。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受理时间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受理时间
市长公开电话 12345 8:00-23:30/天 市信访办 63896144 机关工作时间
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公开电话
市经委 63899510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市市政委 67886000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市教委 6385535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交委 89183000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63862151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63862437 公开电话夜间
市科委 67605832 机关工作时间 市信息产业局 67510156 值班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民宗委 8907515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水利局 89079000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公安局 110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国安局 67623608 公开电话24小时
966555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农业局 8901618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商委 6385367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监察局 63897391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外经贸委 6769966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63897076 公开电话24小时 6769988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民政局 89188230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文化广电局 6770559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89188111 值班电话上班时间
市司法局 67086185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卫生局 6770650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财政局 6389562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人事局 89077203 公开电话 市人口计生委 89075222 值班公开电话
24小时
89077220 公务员咨询上班时间
89077201 专业技术人员上班时间
89077227 工资咨询上班时间
89077276 人事争议上班时间
市劳动保障局 63861994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审计局 6751859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社会保险局 6389113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医保中心 6389220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移民局 67863811 公开电话工作时间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6387677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67863233 公开电话夜间
市国土
房管局 63654053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外办 63850169 值班公开24小时
编委 12310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建委 12319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规划局 67959857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部分市政府特设、直属机构公开电话
市国资委 67678000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市质监局 12365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地税局 12366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食品药监局 6871819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环保局 12369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旅游局 89033055 值班公开24小时
市体育局 63861936 值班公开上班时间 市粮食局 63851019 值班公开电话
市统计局 67637119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农办 67727222 值班公开上班时间
市工商局 12315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安监局 67511625 值班公开24小时
市林业局 89187820 值班公开24小时
部分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公开电话
市机关
事务管理局 63898562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中小企业局 6763876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物价局 12358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劳教局 67528804 值班公开24小时
部分市政府派出机构公开电话
北部新区 67469300 公开电话24小时 高新区 68617007 公开电话24小时
经开区 67888123 公开电话24小时
部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电话
市园林局 66815588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市供销总社 67726964 机关工作时间
67727191 全天24小时
市农机局 6785539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12318 公开电话24小时
63867700 值班电话24小时
市档案局 6389884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6365116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65313442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部分法院、检察院、部队公开电话
市一中法院 63905224 9:30-11:30/14-16:30 市边防总队
89073710 全天24小时
63918455 18:00-次日8:30
部分社会团体公开电话
市总工会 12351 公开电话
部分金融机构公开电话
保监局 8666888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建设银行 95533 公开电话24小时
部分中央在渝直属机构公开电话
国税局 6767690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煤监局 63737795 值班公开24小时
海关 67709438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通信管理局 12300 公开电话24小时
气象局 89116178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火车站 61642242 投诉电话24小时
61681114 问讯电话24小时
海事局 12395 公开电话24小时 地震局 67086631 值班公开24小时
部分企业公开电话
水务集团 63820316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邮政局 11185 公开电话24小时
电力公司 95598 公开电话24小时 港务集团 63100374 全天24小时
燃气集团 966777 公开电话24小时 公交集团 16866666 公开电话24小时
广电集团 96868 公开电话24小时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公开电话
万州区 581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铜梁县 456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黔江区 793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大足县 437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涪陵区 72212345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荣昌县 46733101 公开电话24小时
渝中区 63814444 公开电话24小时 璧山县 41421257 值班公开24小时
大渡口区 68081234 公开电话24小时 梁平县 533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江北区 67855385 公开电话24小时 城口县 5922202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沙坪坝区 65368514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丰都县 707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九龙坡区 68422410 公开电话24小时 垫江县 745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南岸区 62988111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武隆县 77722117 公开值班24小时
北碚区 68863333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忠县 548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万盛区 4828999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开县 52012345 公开值班24小时
渝北区 672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云阳县 551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巴南区 662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奉节县 56557192 公开值班24小时
长寿区 40244297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巫山县 576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江津区 47540621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巫溪县 515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合川区 42812345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石柱县 733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永川区 498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秀山县 76662591 公开值班24小时
南川区 71456444 公开电话24小时 酉阳县 75558444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双桥区 43332222 公开电话24小时 彭水县 78443145 公开电话24小时
綦江县 48671859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潼南县 44551693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肆』 查询重庆市政府电话
各单位公开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受理时间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受理时间
重庆市长公开电话 12345 8:00-23:30/天 市信访办 63896144 机关工作时间
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公开电话
重庆市经委 63899510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市市政委 67886000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市教委 6385535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交委 89183000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63862151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63862437 公开电话夜间
重庆市科委 67605832 机关工作时间 市信息产业局 67510156 值班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民宗委 8907515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水利局 89079000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公安局 110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国安局 67623608 公开电话24小时
966555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市农业局 8901618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商委 6385367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监察局 63897391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外经贸委 6769966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63897076 公开电话24小时 6769988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民政局 89188230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文化广电局 6770559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89188111 值班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司法局 67086185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卫生局 6770650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财政局 6389562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人事局 89077203 公开电话 市人口计生委 89075222 值班公开电话 24小时
89077220 公务员咨询上班时间
89077201 专业技术人员上班时间
89077227 工资咨询上班时间
89077276 人事争议上班时间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 63861994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审计局 6751859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6389113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医保中心 6389220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移民局 67863811 公开电话工作时间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6387677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67863233 公开电话夜间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63654053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外办 63850169 值班公开24小时
编委 12310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建委 12319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市规划局 67959857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部分市政府特设、直属机构公开电话
重庆市国资委 67678000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市质监局 12365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市地税局 12366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食品药监局 6871819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环保局 12369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旅游局 89033055 值班公开24小时
重庆市体育局 63861936 值班公开上班时间 市粮食局 63851019 值班公开电话
重庆市统计局 67637119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农办 67727222 值班公开上班时间
重庆市工商局 12315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安监局 67511625 值班公开24小时
市林业局 89187820 值班公开24小时
部分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公开电话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3898562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中小企业局 67638766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重庆市物价局 12358 公开电话24小时 市劳教局 67528804 值班公开24小时
部分市政府派出机构公开电话
重庆市北部新区 67469300 公开电话24小时 高新区 68617007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市经开区 67888123 公开电话24小时
部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电话
重庆市园林局 66815588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市供销总社 67726964 机关工作时间
67727191 全天24小时
重庆市农机局 6785539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12318 公开电话24小时
63867700 值班电话24小时
重庆市档案局 6389884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6365116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65313442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部分法院、检察院、部队公开电话
重庆市一中法院 63905224 9:30-11:30/14-16:30
市边防总队
89073710 全天24小时
63918455 18:00-次日8:30
部分社会团体公开电话
重庆市总工会 12351 公开电话
部分金融机构公开电话
重庆保监局 86668888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建设银行 95533 公开电话24小时
部分中央在渝直属机构公开电话
重庆国税局 6767690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煤监局 63737795 值班公开24小时
重庆海关 67709438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通信管理局 12300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气象局 89116178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火车站 61642242 投诉电话24小时
61681114 问讯电话24小时
重庆海事局 12395 公开电话24小时 地震局 67086631 值班公开24小时
部分企业公开电话
重庆水务集团 63820316 值班公开电话24小时 邮政局 11185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电力公司 95598 公开电话24小时 港务集团 63100374 全天24小时
重庆燃气集团 966777 公开电话24小时 公交集团 16866666 公开电话24小时
重庆广电集团 96868 公开电话24小时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公开电话
重庆万州区 581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铜梁县 456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黔江区 793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大足县 437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涪陵区 72864400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荣昌县 46733101 公开电话24小时
渝中区 63814444 公开电话24小时 璧山县 41421257 值班公开24小时
大渡口区 68081234 公开电话24小时 梁平县 533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江北区 67855385 公开电话24小时 城口县 59222023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沙坪坝区 65368514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丰都县 707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九龙坡区 68422410 公开电话24小时 垫江县 745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南岸区 62988111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武隆县 77722117 公开值班24小时
北碚区 68863333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忠县 548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万盛区 48289999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开县 52012345 公开值班24小时
渝北区 672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云阳县 551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巴南区 662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奉节县 56557192 公开值班24小时
长寿区 40244297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巫山县 576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江津区 47540621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巫溪县 515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合川区 42812345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石柱县 733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永川区 49812345 公开电话24小时 秀山县 76662591 公开值班24小时
南川区 71456444 公开电话24小时 酉阳县 75558444 公开电话上班时间
双桥区 43332222 公开电话24小时 彭水县 78443145 公开电话24小时
綦江县 48671859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潼南县 44551693 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
『伍』 造谣诬告官欲熏心这名重庆厅官咋回事
12月7日,重庆市工商联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钟馗被“双开”。
当地纪委措辞相当严厉,不但直斥其敛财收钱,还称此人官欲熏心、换届拉票、持续诬告、制造谣言。
而这名现年仅49岁的厅官也是个十足的两面人,曾道貌岸然地声称,要做“农狗摇尾当家人,百姓笑脸迎亲人”的“狗不咬干部”。
搞匿名诬告会受到什么惩罚呢?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刑法》也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样的人做领导能把大家的生活搞好,谁会信呢,支持国家严厉打击此类官员!
『陆』 北部新区的重庆市长寿区北部新区
长寿北部新区于2009年6月16日成立。设立长寿北部新区,是区委、区政府按照构建“三地一中心”、打造“五型长寿”的发展思路,围绕建设一流生态大城市的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建设北部新区有利于加快全区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拉大城市框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有利于重塑长寿形象,加快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北部新区主要功能定位为以土地集约利用为突破口,以产业和人口聚集为支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建设集基础设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形象展示区、核心商务区、行政办公区、中高档住宅区和森林公园区。
北部新区规划面积约50平方公里,范围为东起渝宜高速公路,东南沿渝宜高速公路与桃花溪相交处并沿桃花溪交渡南一路接菩提东路,西南起于长洪路中段,西北起渝利铁路自然山体绿带接桃花溪绿带,北面以重庆市规划三环高速公路为界。整个新区建设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约5.6平方公里(不含渝安用地1.4平方公里),范围为渡南一路以北,渝利铁路以南;二期为渝利铁路以北,渡舟街道范围内约22.4平方公里;三期为新市镇范围,约22平方公里。预计到2030年,展现在大众面前的将是现代、时尚、智能、开放、国际、特色的智慧山水大城市。 办公室 负责人:王世平 电话:40426158 传真:40426159
(一)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人事劳资、文秘档案、印章管理、后勤服务、物资采购、车辆及财物管理;
(二)负责会务、接待、信访、保卫、保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等;
(三)负责公司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公司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服务部
负责人:杨学惠
(一)负责对外宣传和城市营销工作;
(二)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及招商服务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规划发展部) 负责人:吕零平 电话:
(一)负责编制北部新区发展规划(近期、中期、远期),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规划设计的编制、报批、协调、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搞好项目储备;
(四)负责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之前有关立项、可研、环评、设计、概算审批等所有手续的报批工作;
(五)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
1. 编制设计任务书,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统一管理工程项目所有技术设计,包括各类管网的搬迁和新建设计、各类工程的建筑安装设计、各类绿化景观设计等,协调相关各单位配合开展设计工作;
3. 负责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现场踏勘;
4. 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的内部审查,对重要设计组织会审,对审查和会审结果出具会审结论,并督促设计等相关单位执行;
5. 指导、监督施工技术工作,解决施工技术难点、监控施工技术重点;
6. 负责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对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进行审查,对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按决定意见督促实施;
7. 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8. 协助工程部审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分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9. 协助工程部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10. 参与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六)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目标管理和项目统计报送工作;
(八)负责规划、可研、环评、地勘设计等项目招标前相关环节合同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工程设计新技术、新规范;
(十)负责拟定公司员工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实用技术培训;
(十一)协助合同投资部做好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预算、结算)及项目审计工作;
(十二)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十三)协助办公室做好招商项目的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科(用地事务部) 负责人:陈碧容
(一)负责征地报件报批工作;
(二)负责农村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三)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四)负责征地拆迁安置信访稳定工作和拆迁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土地储备、整治以及用地事务等工作;
(六)负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征地资金的计划管理和土地经营收益的收缴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部 负责人:王世平
(一)全面掌握和执行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建工程项目部,并对项目部实施管理;
(三)负责对施工图进行开工前的技术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图纸,返回总工办纠正或调整;
(四)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分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各部门之间衔接协调工作;
(六)负责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七)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对建筑材料质量和工程重要部位质量进行抽检或巡检;
(八)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贯彻执行工期计划,及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按期竣工;
(九)负责工程投资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工程投资成本;
(十)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及时处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管线搬迁和园林绿化工程除外)的土建施工、安装施工、管线施工,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及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十二)负责施工环节技术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和技术问题,及时向总工办提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建议,并按审批结果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组织复核由施工单位报送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进度、工程量等报表资料,完整准确保存工程计量原始记录凭证;
(十四)负责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五)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十六)负责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
(十七)负责工程监理合同等工程施工环节相关合同的管理;
(十八)协助合同投资部做好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预算、结算)及项目审计工作;
(十九)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二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财务和资产经营部) 负责人:张晓林
(一)负责制定公司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公司项目融资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分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办理年度财务决算,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五)负责监督公司资产的经营工作;
(六)负责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结算和返还工作;
(七)负责公司经济统计工作;
(八)负责联系和协调区财政、税务、审计及金融等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和投资管理部 负责人:薛咏涛
(一)负责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管理,牵头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1. 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1)负责拟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2)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会审以及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
(3)负责监督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防范合同风险。
2. 负责非工程项目合同的审查监督。
(1)参与有关部室组织的非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
(2)对非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备案;
(3)协助有关部室处理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1. 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前的踏勘和招标条件会审工作;
2. 负责招标文件资料的编制、审核、归档;
3. 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组织;
4. 负责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
1. 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
2. 负责工程开工前土石方的实测复核工作;
3. 负责工程计量和签证管理,查处违规行为;
4. 参与图纸和技术会审、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评审及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5. 参与项目建设各阶段的配合工作,为征地、拆迁、融资、招商、规划、设计等工作提供投资控制、成本核算及相关方面的信息数据;
6. 负责工程支付资金的审核,提供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报告。
(四)负责公司投资效益的评估和分析工作;
(五)负责制定并完善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招投标工作流程;
(六)负责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科(市政园林部) 负责人:明国平
(一)负责天然气、电力、给水、通信等管线的搬迁、改建工程和园林工程管理,包括:
1. 全面掌握和执行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2.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部,并对项目部实施管理;
3. 负责对施工图进行开工前的技术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图纸,返回总工办纠正或调整;
4. 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分别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5.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相关单位之间的问题;
6. 负责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技术交底;
7.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对苗木和建筑材料质量及工程重要部位质量进行抽检或巡检;
8. 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贯彻执行工期计划,及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按期竣工;
9. 负责工程投资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工程投资成本;
10.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及时处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行为;
11. 负责施工环节技术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和技术问题,及时向总工办提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建议,并按审批结果监督执行;
12. 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组织复核由施工单位报送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进度、工程量等报表资料,完整准确保存工程计量原始记录凭证;
13. 负责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 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15. 协助合同投资部做好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预算、结算)及项目审计工作;
16. 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及采购工作。
(二)负责已完工市政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监管;
(三)负责苗木种植基地管理和其他市政设施的经营管理;
(四)负责管线搬迁、改建、园林工程施工相关合同管理;
(五)负责北部新区范围建筑垃圾管理;
(六)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维护;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柒』 连城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求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办法》)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5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把总体要求
(一)把握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办法和救助办理程序等制度。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统筹、协同、及时。推进城乡救助制度统筹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推进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救急难”工作,统筹发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在“救急难”方面的合力,解决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二)加强制度创新
进一步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救助水平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政策重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延伸覆盖低收入困难家庭,统筹兼顾其他困难家庭。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根据需要实施专项救助;对特困人员提供供养;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受灾人员以及临时救助对象提供生活救助;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相关专项救助。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牵头,以区民政局为主导,区信访办、区教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扶贫办、区残联、区国税局、人行长寿区支行、区地税局、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研究、沟通交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2.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机制。区民政局依托低保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政务办事大厅,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综合服务窗口,落实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或转办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申请社会救助时,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综合服务窗口或区民政部门求助;接到求助后,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或者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区政府召集,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制定完善受理、分办、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及时告知或公开转办进度,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合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3.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专业优势和服务特长,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要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好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公益基金,多渠道、多形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将社会救助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一案一策的特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
4.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区民政局要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站,通过人员调剂或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确保准确、高效、公正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驻区金融、保险等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住房、保险、纳税、个体工商户、公积金、存款、证券等方面的信息,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对结果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政策
(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以收入为依据,以标准为参照,实行差额救助。城乡居民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认定条件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对具有本区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消费支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变化和基本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变动适时调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5%(含)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在册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3个月回落至3.5%(不含)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执行与发放标准按照市政府或市民政局公布的标准执行。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区、街镇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在校生、学龄前儿童、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分类重点救助。
3.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确因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造成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可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区民政部门经审查并公示后,作出审批决定。实行分类续保与定期复核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续保到期前一个月要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续保申请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核实并审核,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区民政部门进行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1.供养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家庭儿童。
2.供养内容。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依法予以供养。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应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失能照料、疾病治疗和丧葬事宜等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月计算,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区财政局按照标准落实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加强社会福利中心、镇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建设,优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根据供养人员数量按标准配备管理、护理人员。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工作,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应优先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做好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照料。
3.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要及时告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区民政局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三)抓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1.救助对象。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2.救助内容。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要有序地组织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并及时核实灾情,核定受灾人员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对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时给予过渡性基本生活救助。
3.救助程序。区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该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应急救助。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受灾群众登记造册并报区民政局备案,区人民政府评估、核实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4.工作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和投入机制,确保灾害救助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增加救灾物资数量,丰富救灾物资品种,确保灾后12小时内救灾物资运达灾害发生地。区人民政府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保障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灾情管理,为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保障。
(四)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救助对象。分一般医疗救助与疾病应急救助。一般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疾病应急救助对象主要为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殊困难群众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疾病应急救助对象确认、救助金支付办法另行制定。
2.救助内容。一是资助参保。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参保和费用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是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比例给予救助。规范普通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健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区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合理确定救助比例和封顶线。三是疾病应急救助。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就近医疗机构进行医前救治,医后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中进行救助;基金支付原则上为从急救之日起7日内急救所发生的费用,支付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
3.资金保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适时研究制定医疗救助标准,逐步加大区级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投入。区人民政府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确保医疗救助需要。
4.救助管理。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区民政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区卫计委与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定期检查定点机构的医疗服务和收费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区民政局要牵头完善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相关政策,规范困难家庭建档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已纳入对象的动态管理,使符合条件对象及时获得医疗救助等相关救助和帮扶。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五)切实加强教育救助
1.完善大、中、小、幼各学段资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救助,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2.资金筹集。采取募集社会捐助和学校筹集资金等方式,帮助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级部门审核审批、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六)着力抓好住房救助
1.救助对象及内容。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制订并公布。住房救助通过实物配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对采取公(廉)租房实施住房救助的,其准入条件、保障方式及标准、申请审核、分配退出等按本行政区域内公(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由申请人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区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局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区国土房管局实行救助。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资金保障。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和税费优惠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七)深入推进就业救助
1.救助对象及内容。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申请就业救助,由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救助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救助对象,鼓励就业救助对象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利用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社区和社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服务,为就业救助对象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岗位和政策援助等服务。多途径挖掘用工信息,及时为就业救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对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就业援助,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长效机制。
3.救助对象义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区民政局应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1.救助对象。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与市政府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认定办法,明确临时救助的具体类型,根据救助对象实际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合调整。
2.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申请临时救助,由申请人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并公示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区民政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要主动发现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按规定及时予以救助。
3.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及时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或正在患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医疗机构收治后及时与救助管理机构衔接做好甄别等相关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服务设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区、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三级”救助网络。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切实强化源头治理,防止重复流浪。
4.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要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预算安排,逐步加大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结余的,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
要将社会救助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协力做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社会救助工作负总责。区民政局要牵头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区教委要牵头负责教育救助工作;区国土房管局要牵头负责住房救助工作;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救助工作;区卫计委要牵头负责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支付和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社会救助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做好调查核实、民主听证(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要健全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足额预算安排社会救助资金。区财政局要会同社会救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保障办法,保障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需要。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项目投资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区财政局和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机制,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加强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配齐配强经办人员。强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能力,整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综合服务窗口,合理配备人员,充实工作力量,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具体工作,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灵活用工等途径,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协助做好困难排查、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工作,切实加强民政、教育、住房、就业等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配强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救助专(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村民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社会救助人员业务培训,保障工作场所、条件和待遇,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要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四)强化监督检查
区人民政府将审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要加强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实施情况。要设立社会救助监督咨询公开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民主评议(民主听证)和公示制度,将救助事项和审核、审批结果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公示。实行救助工作人员亲属享受救助待遇备案制度,救助工作人员亲属享受救助待遇的,要向审批机构备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和个人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如实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自觉接受并配合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调查核实。对不接受或者不配合调查核实工作的家庭和个人,不予救助。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信息记入有关征信系统。
『捌』 涪陵新区的历史沿革
2002年12月30日,区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重庆市李渡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的批复》(涪府函〔2002〕395号)批准成立“重庆市李渡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为李渡工业园区建设业主单位,专门从事李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园区管理等工作。
2003年3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寿区等5个区县(市)设立特色工业园区的批复》(渝府〔2003〕62号)批准成立“重庆市李渡工业园区”,为重庆市级工业园区。
2003年7月1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渝名称核准字渝直第2003—105292号)将重庆市李渡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市李渡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1月30日,涪陵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通知》(涪区委〔2007〕13号)决定建立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征地拆迁部、招商部、财政所、办事服务中心和园区开发公司7个职能机构。
2007年3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涪编委发〔2007〕11号),进一步明确了管委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内设机构为:综合管理办公室(监察办公室)、经济发展与招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并明确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管委会与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2007年5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李渡、白涛、龙桥三个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涪编委发〔2007〕17号)同意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监察办公室)、经济发展与招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5个职能机构分别更名为综合管理处(监察处)、经济发展与招商处、社会事务管理处、建设管理处、财政管理处。
2007年8月16日,涪陵区李渡新区管委会、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涪陵区委、区政府在李渡工业园区为管委会挂牌成立举行了隆重热烈的授牌庆典仪式。
2008年4月1日,区编委同意将李渡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经济发展与招商处”分设为“经济发展处”和“招商处”。
2009年4月21日,重庆市特色工业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重庆市李渡工业园区更名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的复函》(渝园区办〔2009〕11号)批准重庆市李渡工业园区更名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属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2009年8月23日,区编委同意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挂牌在规划建设环保处。(涪编委发〔2009〕36号)
2009年11月5日,区编委同意将“重庆市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更名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管委会”。(涪编委发〔2009〕47号)
2011年4月8日,区编委调整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编制,内设7个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招商部、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市政管理部、社会事务管理部(挂移民办公室牌子)、财政金融管理部。下设3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行政审批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设置3个双重管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公安处、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综合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李渡分局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分局。
2012年11月14日,为增强李渡新区影响力和吸引力,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促进李渡新区与涪陵城区整体融合,推动李渡新区快速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即日起更名为“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涪陵新城区党工委”),“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即日起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对外保留“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称号),可按“涪陵新区”作宣传。
『玖』 重庆市政府的公开电话是多少和详细地址在哪里
公开电话12345。地址是渝中区人民路232号。邮编是400015。
12345,即“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
政客平台短信发送注意事项:
用户向12345平台发送短信反映问题时,一定要写明以下两个要点:
1、呼叫内容(精炼扼要)
2、事件地点(详细标明)
(短信无法查询内部诉求件办理结果,建议用户短信字数控制在150个字之内。)
QQ诉求注意事项:
QQ人工受理时间为7:00——22:00。
(9)长寿区政府信访办扩展阅读:
重庆,简称渝或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际大都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既以江城、雾都著称,又以山城扬名。
重庆地处中国内陆西南部,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总面积8.24万平方千米,辖38个区县(自治县);2017年常住人口3075.16万,地区生产总值19500.27亿元。
有中国火锅之都、中国会展名城、世界温泉之都之称。
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融贯东西,汇通南北的综合交通枢纽。其江北机场居中国内陆“十大”空港之一,果园港为渝新欧大通道的起点。
重庆地处盆地东部,地形由南北向长江河谷倾斜,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其山地占76%;气候冬暖春早,夏热秋凉,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境内,流程679公里。
联系方式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