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汉强奸女子仅被判三年,判这么轻是因为老汉年纪大还是女子精神分裂
老汉强奸女子仅被判三年,判这么轻是因为老汉年纪大还是女子精神分裂?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不免心惊和难过,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会去指责犯罪的人,同时也会同情受伤害的人。
对于此次案件,事情是这样的。该名老汉是在女子家里面做零活儿,与女子发生关系好几个月,直到女子家人发现她肚子好像有些大,带去医院做检查,发现是怀孕现象。这时候女子家人才选择报警。
我国法律绝对不会因为年纪大就不判刑,也不会因为受害人是精神病患者,所以我们对待事情的态度就会不重视。每个人都是拥有人权的,都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在法律下面不可以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事件既然已经发生了,同时也希望给我国的法律一个案例,希望能够通过这件事情修改相关法律,并且尽快实行。保护妇女的权益。
同时,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希望家里面的人能够给予受害者更多的保护和照顾,因为毕竟他的状态和正常人是不一样的,我们没有办法去确保他的人身健康安全。所以只能由我们家人多费心,费力,对他们进行实时监控,保证他们的安全情况。
希望这样的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
② 七旬老汉强奸患精神病女子致怀孕,他会被判什么刑
2019 年 8 月 12 日,湖北潜江人杨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潜江公安刑事拘留。潜江市检察院正式起诉杨某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杨某是 1950 年生,犯案时已有 68 岁。他之前是在被害人丁某父亲的养猪场打工,并居住在了丁某父亲的老宅里。 6 月,杨某与丁某发生了性行为,至7月期间,二人又多次发生性关系,后致使丁某怀孕。7 月 27 日,杨某接到警方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主动如实供述了其与丁某多次发生关系的事实。后经过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确认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脑出血后遗症,并无性防卫能力。
宣传部门不仅要对年轻人进行相关法律普及,更要对老人进行深入讲解。很多老人可能对法律不是很了解,不计后果的我行我素,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如果能大力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敬畏法律,就不会导致其晚节不保。另外,相关部门还需要重点关注精神病患者,他们没有防卫能力,往往会被别人伤害,也会无意识的伤害到别人,造成悲剧的发生。家人也要对精神病患者多关注多呵护,让精神病患者能减少偏激的情绪,让别人也没有可乘之机。
③ 70岁犯强奸罪是否会减刑
法律分析:70岁犯强奸罪,如果符合减刑条件,会减刑。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④ 江西一70岁大爷3次性侵患有精神疾病女子!致其怀孕流产。结果怎样
作为国家的公民,必须要明白,遵守法律,是一项基本义务,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事情。任何人,一旦违反法律,那么不论年龄,都将受到惩治。
2021年1月25日,一份江西九江的起诉书被中国检察网公示,这份起诉书披露了当地武宁县一位70岁的大爷性侵他人,并且致人怀孕流产,产下一名死婴的案件。
经检察院审理,认定邱某某明知被害人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并且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仍旧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邱某某,为了自己的欲望,利用他人的缺点,对其进行侵犯,这样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如今,邱某某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性侵害涉及各种非意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性行为,包括强制性交、强迫亲吻、性骚扰、性虐待,露阴、窥阴等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作性侵害[1]。
性侵害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律对性侵害的定义因司法管辖区域的不同而不同。在有的地区,比如新南威尔士,性侵害被定义为非自愿插入式性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的第五十四条明确提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3]。
性侵害在当下十分普遍,据联合国的不完全统计,35%的女性会在一生中受到性侵害,在一些国家这种现象甚至更为严重,而对于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情况,目前尚未有全球范围内的调查能够提供可靠数据[4]。
性侵害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并改变其自我形象。除了心理创伤以外,性侵害还会导致身体健康问题和公共健康问题[5],增加酗酒、吸毒、酒后开车、不安全的性行为等。预防性侵害需要施害者、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提高重视程度,并加强预防教育和与儿童的交流等。预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普及全面性教育有助于人们在遇到性侵害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积极面对风险,谨慎对待可能的施害者,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以及如何应对性侵害,从而减少性侵害现象造成的危害。
⑤ 七十岁的老汉与六十多岁的妇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算强歼罪吗
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不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使用暴力虐袭,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性侵犯或强制性交)。“七十岁的老汉与六十多岁的妇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属于通奸行为、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不算强奸罪
⑥ 70岁犯强奸罪判刑吗
法律分析:七十岁犯强奸罪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判刑。一般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⑦ 潜江一名70岁男子多次强奸精神分裂症女子,仅被轻判3年吗
“潜江一名70多岁男子多次性侵精神分裂症女子”在这一事件出现之后呢,也是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黑暗,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是如何下手的呢?毕竟对于这样的情况不也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了吗?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呢,也是会给其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的,对于这件事情一定要去加以重视,毕竟对于这样的问题出现了,也是有一些思想认知不够到位所造成的。
⑧ 潜江70岁男子强奸精神病女孩,为何只判三年
杨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明犯罪时已年满六十五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⑨ 老汉强奸精神病女子被轻判,是因为老汉年纪大还是因为受害者是精神病人
是因为该老汉年纪过大,所以从轻判决,只判了3年。
01、老汉侵犯精神病女子被轻判。现在这世道真是人心不古,在2020年8月4日一则法院发出的判决书引起网友热议,判决书的内容是一名将近70岁的老人杨某因侵犯一名精神病女子被判三年。这事确实不是人干的事,而且据说受害者的家庭对杨某还比较不错。
杨某出生于1950年,文凭只有初中,初中文凭在当时应该算高的了,他还是一名党员。杨某是受害者丁某家的工人,丁某的父亲搞了个养猪场,而杨某就负责这方面的事,杨某还住在丁某父亲的老宅子里。
在个人看来丁某是一名精神病女子,你永远无法知道杨某的行为对于丁某是怎么样的伤害。其实现在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在18年07年都有过这样的案例,而且这还只是公开的案例,很多没“公开”的案例,也许会更多。
有时候我在想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除了上面说的那些案例,什么杀妻,杀夫案件都是层出不求的。是时代在进步,人心好像变得越来越复杂了,还是原本人心就是这样复杂,时代进步只是让我们有更多的途径知晓这样的事?希望这样的事越来越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