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佛山老人再婚一年就要求离婚,老人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佛山这位老人认为再婚生活没有想象中的甜蜜。老伴小气又挑剔,自己还要照顾对方一家老小,压力太大吃不消。
照顾一家老小压力太大
这位老人将近六十岁了,本来再婚就是为了找个人互相帮衬这生活,如今不仅要负责对方的衣食起居,还要照顾对方的家庭。尤其对方的老母亲突然瘫痪在床,老伴要求老人好好照顾母亲。照顾一个瘫痪老人是需要相当大的精力的,这位年近六十的老人实在没有能力照顾这么一大家人。所以,离婚对她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㈡ 老人行动不便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老人行动不便也是需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㈢ 老人瘫痪在床上如何办理复婚
老人瘫痪在床上可以让家人送到民政局,也可以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的人上门办理结婚证。因为复婚,实际上也是结婚,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民政部门,才能办理结婚证,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
夫妻离婚后复婚需要的手续
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声明书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签名的话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登记证在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㈣ 夫妻有一方瘫痪在床不能自理,能不能申请离婚
我们总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夫妻有一方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实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只要两个人没有感情,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是可以选择离婚。
很多的残疾人,他们会申请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等,那么这样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是属于残疾一方所有产。所以说,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都会当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来划分的。还有婚前的财产也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大家有证据证明这是婚前财产,就可以不跟对方分配。
㈤ 我妈卧病在床,父亲还天天闹着要与妈妈离婚怎么办
前段日子,我在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说许多人老了,尤其卧病在床不能动,晚年可能要经历一场“腥风血雨”。我看后有点同感,在农村,我看到一些老人长年卧病在床,夫妻不亲,儿女不孝。不过像题主所说,丈夫打长期卧病在床的妻子,并不常见。常见的是久病床前无孝子,子女失去耐心,不能尽心照顾生病父母。少数逆子可能嫌弃或责备生病父母,说拖累了自己。子女不孝,个别老人对生活感到绝望,自寻短见,以求解脱。
㈥ 老人九十岁瘫痪在床要离婚法院来家判子女可以在旁听吗
朋友你好!九十岁老人瘫痪在床要离婚,这个也算非常有影响的案例了,法院来家判子女是肯定要旁听的,毕竟老人已经瘫痪在床,肯定要牵扯到老人以後的治疗照顾包括生活保障等等方面,都离不开子女的配合,所以子女是肯定要旁听的,并且需要协助法院做老人的工作
㈦ 夫妻有一方瘫痪在床,不能自理,能不能申请离婚
夫妻一方瘫痪在床、不能自理,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双方均可请求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二,一为协议离婚、二为诉讼离婚, 两种方式均可达到同样的效果。
若患病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通过欺骗和对方登记结婚,则受欺骗一方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有欺骗、隐瞒行为的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
但若婚姻不存在撤销或者无效的事由,单纯因为一方身患严重疾病而对方对当下的生活感到厌倦,仍旧可以因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但在这种情况下,若患病一方不同意离婚,或主张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请求对方支付其经济帮助金等款项的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则其该部分请求可能会被支持。
㈧ 结婚十二年,我不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老公和我离婚了,我有错吗
01
婚姻里,最让人寒心的,莫过于是不被理解吧。
当一个人所有的好都被忽视,当付出被视为理所应当,当苦苦坚持着的现状被轻易打破,她才意识到:有些事,从一开始就错了。
她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是被离婚的那一个。
因为在这段婚姻里,明明她才是那个极度委屈的人。这一路走过来的艰辛,只有她自己明白,那些一个人默默流出的眼泪,从头到尾,他都不曾知道。
或者,他是知道的吧,但是他不屑去理解她。
他是她的老公,原本应该给予她幸福和责任感的男人,却在婚后把无尽的悲伤和忧愁带给了她。他们结婚十二年,一切都不复当初。
十二年前的时候,她还是一个相信爱情的姑娘。那时她的脾气还很好,性格温柔,说话轻声细语,让人一听就感觉心生愉悦。
他就是被她的性格吸引,说这样的人,一定会是个好妻子和好儿媳。后来两个人在一起,虽有一些波折,但还是走进了婚姻。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好像是婚后吧,也有可能他根本就是这个样子,只是最初的时候在她面前伪装了而已。
而这段婚姻,让她感受到的第一个教训是:不要嫁家里有两个儿子的男人。
她时常这样告诉别人,因为家里两个儿子,在面对婆媳一系列问题的时候,可能会让情况变得糟糕很多。
她的婆婆很偏心,她嫁的是家里的小儿子,而婆婆比较偏心老大,因为家里的老大工作要好很多,而且情商比较高,也会说话。
所以,老大先结婚买房子的时候,家里的父母几乎把积蓄全部拿出来给他们了,等到小儿子结婚的时候,一切就都得靠自己。
她那时满心都是自己的爱情,认为房子不那么重要,什么都没要就嫁给他了。
04
这样一来,好像所有的事都理所应当成了她的错。
她的老公从来都不是一个能够反思自己的人,他只会从别人身上找错误,她不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在她老公看来就是不孝顺。
回娘家半个月的时候,她的老公打来电话,语气丝毫不曾缓和,让她赶紧回去,说家里需要她,她说不想回,那边就发火了。
语气义正辞严,说要是不回去的话,那他们两个人就别想过下去了。她不认为这是威胁,毕竟两个人本来早就过不下去了,还是不肯回去。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不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老公和我离婚了。”她的老公说,她的妈比十个她还要重要。
他还以为,自己能够用离婚镇住她,没想到她一口答应了。
而后续更像是一场闹剧,她的老公自己照顾了两个月,开始有点不耐烦了,再次来找了她,说还是想念她在家里的日子,希望能够和好。
有些人,总是在婚姻里莫名自信,把结婚当儿戏,离婚也当儿戏。却不知,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愿意用自己的年月,去陪着一个自私的人度风雪。
原本,按照她纠结的性子,如果不是他主动说出来离婚,可能她还要等两年才有勇气,她总是想等着孩子长大再说,而他把一切提前了。
当然,她也得感谢他把日子提前了,因为离婚以后,日子真的轻松不少,她甚至开始后悔,自己白白忍受的那几年。
若知一切能够有全新的开始,自己真的应该早点离开。
有些拎不清的男人,你就算用一辈子为他的家里辛苦操劳,他也不会懂得感恩。他只会认为,我娶了你,这就是你应该做的。
却不知,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付出的爱,也没有一直傻下去的人。
㈨ 男方母亲半身不遂,女方不照顾,反而提出离婚,到底是谁的错
现代社会是个很现实的社会,不论是亲人、朋友亦或是夫妻也是如此。人都是有私心并且以自我为中心的,在面对现实的种种压力之下,想要判断一个人的好与坏,真的是外人无法去斟酌的,只有当事人才知晓其中的对与错,或者是对与错根本就是自私为首的。
所以提主这种情况,还真无法去批判女方是否冷血薄情,而是要从各方面去看待,是否婆婆原来对女方非常不好,或者是自己作为丈夫哪些地方过于失望,以至于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愿意一起承担,反而要离你而去?
毕竟男方父母并没有养育照顾过自己,就相当于是一个陌生人,只是因为和他们儿子结婚而有了关系。以这种关系就要求女方未来过着照顾卧床病人、经济拮据的生活,如果不愿意就是错的,这就是属于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别人的不当行为了。
㈩ 没照顾好瘫痪的岳母,老婆要离婚怎么挽回
你老婆离婚了她就能自己照顾好自己妈妈吗!离婚了她也会后悔的!现在没离婚,你和你老婆两个人照顾!离婚了她一个人照顾!可能遇到老人生病夫妻的确会产生矛盾,而且瘫痪需要长期照顾,是需要花很多精力和财力的!所以真的要夫妻同心,你老婆说离婚可能是气话,可能对于你岳母你的确每尽到责任,你老婆也在气头上,所以两个人冷静冷静,照顾岳母勤快一点!得到妻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