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60岁工伤怎么处理
只要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都应该准寻下列条件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Ⅱ 60周岁以上人员工伤赔偿
法律分析: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当事人年龄已满六十岁时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再被我国法律保护,自然就不存在工伤赔偿。所以六十岁以上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是不会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具体可以参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Ⅲ 超过60岁工伤如何算
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有些地方会以劳动关系处理,但大多数地区会认为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Ⅳ 劳动者超过60周岁发生工伤怎么办
首先需要确认该死者是否已经开始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1、如果已享受,那么该死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就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走工伤这一途径申请救济了,只能前往法院提请法律诉讼要求用工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建议先去法院确认该死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到公司住所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请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2010年3月17日
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病情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Ⅳ 超过60岁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超过60岁属于劳务关系,不用签劳动合同
如果工作期间受伤按侵权责任法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没办法协商可以直接法院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Ⅵ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超过60岁农民工受到工伤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工伤的等级来进行赔偿的,对于不同的等级对应相应的赔偿。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例如定一级伤残可领取一次性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和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其赔偿金额与年龄无关,还需要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的费用,其也是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
Ⅶ 60岁以上工伤怎么赔偿
1.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估计很难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2.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3.在司法实践中,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劳务关系,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受害人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5.建议咨询一下律师,毕竟他们更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