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区公安分局的局长是什么级别
地级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厅级),属市政府工作部门 。如:东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正处级机构,行使相当于地区公安分局的执法权限,并享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审批权限。
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长可以高配副处级)。如:屏南县公安局、弥渡县公安局。
(1)长寿区公安局长扩展阅读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B.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是张浩
何挺,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山东荣城人,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系刑事侦查专业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副总警监警衔。
现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C. 重庆市公安局长级别和区长级别谁级别更高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是副市长兼任,为副部级,区长是副局级,自然是公安局长级别高
D. 长寿区公安局局长的名字
长寿区公安局局长的名字是叶和平
E.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的介绍
1949年12月10日长寿县公安局成立,12月18日,长寿县公安局改称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驻地设在长寿县城内原国民政府新监狱;公安民警由人民解放军二野兵团,西南服务团南下干部以及地下党等29人组成。首任局长白江随刘邓首长进军大西南,转到地方工作,系二野三兵团十一军三十二师九十四团政治处直工股长。1955年10月,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长寿县公安局。2001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长寿撤县设区,2002年4月9日正式挂牌,长寿县公安局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F.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局长叫什么啊
叶和平
G.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55年10月,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长寿县公安局。
2001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长寿撤县设回区,2002年4月9日正式挂答牌,长寿县公安局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首任局长白江(1949年--1954年)。
第二任局长梁吉陆(1954年--1956年)。
第三任局长邹和仁(1956--1978)。
第四任局长李再明(1978--1984)。
第五任局长阳光明(1984年2月--1984年12月)。
第六任局长邹化才(1984年12月--1986年12月)。
第七任局长戴燮林(1986年12月--1993年3)。
第八任局长游智明(1993年3月--2003年3月)。
第九任局长叶和平(2003年4月至2015年3月)。
第十任局长李建强(2015年3月至今 )。
H. 重庆市长寿区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副厅(局)级。
长寿区是重庆市(正省级)的市辖区,相当于地级市,行政级别是正厅(局)级的,区里的四套领导班子一把手(区委书记、区长、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行政级别都是正(厅)局级的。区委书记要是市委常委兼任的话就是副省(部)级。
区法院是司法机关,不属于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区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高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如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分局等),但又低于区长的行政级别,相当区人民政府的副职(副区长)。区法院院长是区领导之一(区检察院检察长也是的)。
PS:法院的情况和检察院是一样的,包括省、市、区、县的检察院和法院。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和法院行政级别高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并不是干部高配,而是其行政级别本身就要高出。这和公安单位不同,很多省公安厅厅长和市、区、县的公安局长都是干部高配的。
如长寿区公安局分局长是区委常委兼任的,其个人行政级别就是副厅(局)级,与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区法院院长级别一样了,但区公安局分局长职务本身的行政级别还是正处级。如果不是区委常委兼任行政级别就是正处级。
所以,说公检法干部高配是完全错误的,只有公安才是干部高配。
I. 公安局局长的职责范围
公安局局长主要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公安工作的政策。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侦查工作,处置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依法承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六)依法进行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承办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J. 重庆市公安局的历任局长
重庆市公安局的历任局长:刘明辉、于桑、岳林、刘佑东、李宪昌、牛星照、王文德、郭元立、陈邦国、朱明国、刘光磊、王立军、何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