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刑法80岁以上老人的犯罪行为怎么处理
我国现行《刑法》是2016年8月份通过的第九次修正案,针对75周岁以上老人的犯罪处罚,现行《刑法》作了详细规定。现行《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Ⅱ 80岁老人用不用坐牢
80岁老人犯罪也是需要坐牢的,但《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款,规定: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Ⅲ 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坐牢吗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就是是80岁老人,犯罪也是需要坐牢的。如果属于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属于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Ⅳ 张玉环被判无罪,700万国家赔偿能补偿26年的时间吗
8月4日下午,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张玉环改判无罪,其律师向法院提出赔偿700万国家赔偿,但是钱再多也换回不了一个人的26年的青春。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一村庄的;两名男孩被害身亡,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定为杀人凶手,被法院羁押,此后的二十多年,张玉环没有放弃,张玉环的家人通过不断上诉。张玉环出狱后表示自己之前没有孝敬过老人,也没有尽过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他现在希望通过国家的赔偿弥补以前的遗憾。给他和他的家人一个生活上的保障,让他在以后的生活里能够好好的去孝敬自己的老人,去关爱自己的子孙。
Ⅳ 为什么80岁的老人犯罪要付刑事责任
80岁的老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的原因是80岁的老人处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具体分析如下:
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称为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可以看出,80岁的老人属于已满16周岁的人,因此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
(5)80岁老人含冤入狱扩展阅读:
关于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
Ⅵ 80岁老人过失犯罪而身体有疾病被判处有期徒刑,怎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一、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3.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三、监外执行的申请方式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刑事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在执行通知书上注明暂予监外执行,连同生效的判决书副本、结案登记表,一并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一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一年的,交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
(二)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 .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 .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 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 ,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6 .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Ⅶ 80岁涉嫌刑事犯罪可以判刑吗
你好,职务犯罪复人80岁也会被判刑,制这个是肯定的。 但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会被判处死刑,而且在量刑时,也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如果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的,还可能被判处缓刑,也就是不用去监狱里面了。 此外,如果判处实刑,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考虑暂予监外执行(生活不能自理、保外就医等)。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Ⅷ 80岁的老人判刑进入监狱服刑还需要背诵监规吗
不需要,因为懂不懂与他们无所谓
Ⅸ 刑事拘留有没有规定80岁老人触犯刑事的可以不拘留的归定
法律只有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规定..
至于老人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跟民事责任
你用脚指头都能想明白...
要是不承担责任,那那些老人不都翻了天...
想杀人就杀人,想放火就放火..
照抓,,向上面说的只要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了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Ⅹ 老人含冤入狱获百万赔偿,称欠孩子太多,钱分给他们补偿,你觉得对吗
朱能刚在去年被判无罪后,繁昌县有关部门让他恢复了职务,实施了退休等相关政策。将来可以用自己的养老金维持生活。朱能刚和奶奶在小区里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