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年满十六岁未成年人袭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看情节的严重程度
还有就是认罪的态度也很重要
别做傻事,年轻气盛害人不浅
⑵ 袭警算不算刑事案件会怎样判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恶意袭警罪,如果是袭击警察,涉嫌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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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9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⑶ 派出所把83岁老人定了袭警罪这是找哪
摘要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袭警罪罪名。依据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⑷ 淮安暴力袭警案,此事件的原委是什么
淮安暴力袭警案,是7月6号发生在江苏省的一件重大案件,在此次袭警案中,有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在此次追击逃犯中受重伤,抢救无效牺牲。而且其中一位民警的孩子才5岁,另外一名辅警的孩子才刚刚两个月。8月27号,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宣判,因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凶残,而且态度恶劣,没有悔意,暴力袭击警察,造成两名警务人员牺牲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而且这两名马姓犯罪嫌疑人更不会知道,在此次抓捕行动中牺牲的两名警员,他们也有家庭,他们的家庭也需要有人照顾。而且还有一名警员的孩子还未满两个月,就这样失去了父亲,失去了依靠。
⑸ 未满16周岁满14周岁袭警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会被判刑监护人是否需要罚款或替负刑事责任
1、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毒、爆炸、放火、投毒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包括“袭警罪”,也就是刑法277条妨碍公务罪,因此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即便构成妨碍公务罪,亦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其监护人亦不必代替其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其监护人负有承担其造成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定义务。
2、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因该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负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义务。
4、刑法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的,依照上一款规定从重处罚。
5、所谓“袭警罪”体现于英美法系之中,大陆法系以“妨碍公务罪”对该犯罪行为,予以制裁。香港承袭英美法系,有“袭警罪”。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277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3条
⑹ 袭警是否有一个度,标准是什么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或辅警进行突然人身攻击,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
例子:
2015年5月2日下午,黑龙江省庆安县一男子在该县火车站候车室内与庆安站派出所民警发生冲突后,该男子被民警开枪击倒身亡。哈尔滨铁路警方称,该男子不听劝阻抓住一名5岁儿童向执勤民警抛摔,抢走民警携带的警具并抢夺枪支。
2日19时许,记者在庆安站派出所内看到死者的母亲。据其介绍,当日下午自己和儿子及孙子孙女准备到庆安县火车站乘车,在候车室检票时,不知什么原因儿子和一名民警发生了冲突,随后民警掏出手枪并击中儿子。
哈尔滨市铁路局铁路公安处宣传处介绍,当日12时许,在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庆安站候车室安检口处拦截旅客进站乘车时,一名中年男子不听劝阻并抓住一名5岁儿童向执勤民警抛摔,抢走民警携带的警具并抢夺枪支。随后该男子被民警开枪击倒在地,后经120急救人员确认,该男子失去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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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⑺ 70岁老人袭警判刑吗
法律分析:会判刑,袭警一般涉嫌妨害公务罪,会被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⑻ 醉酒后袭警会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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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醉酒殴打民警被拘后悔莫及
一男子醉酒失态,为解决内急口渴,在醉酒状态下,他踹掉厕所门、砸坏烧水壶、打伤出警民警,酒醒后他懊悔不已,面对涉嫌妨害公务的刑事拘留,自愧地说:我酒后无德,自作自受,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月9日17时10分,湖北十堰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民警在十堰市车城西路一超市出警时,被一喝醉酒的男子打伤,分局治安大队接警后,立即依法立案开展侦查。
经查:3月9日,靳某某(男、51岁、郧阳区人)中午在战友家喝喜酒,16时30分,酒后返回十堰,因内急,在张湾大转盘处车城西路路口下车,到路边超市A区上厕所,因未推动厕所门,将门一脚踹掉。从厕所出来后,又到超市服务台要水喝。
服务员见其醉酒,没敢搭理,靳抄起服务台上的烧水壶,砸在服务台上。服务员见状急忙报警,分局南区所两名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亮明警察身份,口头传唤靳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靳某某拒不配合,破口辱骂民警,扑上去与民警厮打,致使两名民警手腕、颈部受伤。
目前,靳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东岳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