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60岁以上农民工可以申请工伤吗
你的父亲不能认定工伤,因为已经超过了年龄,工伤只限于不超过60周岁的,和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你的爸爸,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得到赔偿,
❷ 用人单位聘用六十岁以上农民工认定工伤不了,单位怎样倍偿
法律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作为农民工也无所谓何时退休,超过60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比较多,有很多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该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对待。从《工伤保险条例》来看,也并没有把这些人排出去。竟然用工单位已经实际用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的精神。应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❸ 60岁以上农民工可以申请工伤吗
如果你无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能够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又受聘到新工作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类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不应适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❹ 60岁以上农民工工伤伤亡能否按工伤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内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容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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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如果是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工伤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伤残等级赔偿如一级伤残可领取一次性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和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和年龄大小无关。如果为签订劳动合同按身体损害索赔的,伤残赔偿金为上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存收入*20年进行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❻ 超过60岁农民工 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内意见(二)》容第二条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根据以上条款,60岁以上人员因工受伤,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❼ 60岁以后 农民工 可认定工伤吗
一般来说男员工超过60周岁是和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单位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并且继续为单位工作没享受养老待遇,这种情况是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的。
❽ 60岁以上的农民工工伤怎么算
超过60岁的农民工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❾ 农民工60岁以后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有何规定
60岁以后,已经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在离退休年龄五年内,申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就按每少一年递减20%的,但至少发放应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10%,具体可以参考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