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超过劳动法规定年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了吗
谁说的不受法律保护?有什么问题和你可以具体的说清楚,具体的要保护哪个方面?工作时间?工作日?还是薪金待遇?还是劳动保护?工伤待遇?
㈡ 劳动法满(女)50岁以上劳动法管不管
不管,因为女职工50岁以后就达到退休年龄了,不再受劳动法保护。因为退休之后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50岁以上的女职工与雇佣单位发生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
根据《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㈢ 已过退休年龄,就业还受劳动法保护吗
1、已过退休年纪,还没有领取退休金的,仍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的。
2、《广东省高级人民内法院容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㈣ 五十岁以上的工人受又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法保户的人权不受年龄限制,50以上当然在列的。
㈤ 六十岁以后的劳动者受劳动法保护吗
60岁以后不是合法来劳动自者,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㈥ 新劳动法辞退工人对50岁以上的有什么保护吗
劳动法对于辞退50岁以上的工人没有特别的保护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单单年龄在50岁以上,并不能满足上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6)过了50岁受劳动法保护吗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㈦ 女职工超过50岁是否还受劳动法的保护
女职工50岁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如果继续参加工作,单位就不会再为她购买保险
㈧ 女职工超过50岁是否还受劳动法的保护
关于退休年龄,不同的岗位工种有不同的标准,请先确认你是哪一类?
1、机关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2.1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2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3、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综上: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如果你确认是50周岁即退休的一类,那么超过50岁——即你50-53岁在单位工作期间,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转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辞退也没有经济补偿。对你的建议:你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争议主体不适格,该案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在50岁以前,你已经在该单位就业,未买社保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是可以要求企业双倍赔偿工资、并补缴保险费用的。之前曾经处理过一个相同的案例,我写上来供你参考。
申诉赔偿的要点:
1、当您年满50周岁时,单位并未参照退休的有关规定为您办理退休手续,而是让其继续工作至53岁,说明双方劳动关系在您50周岁以后仍延续。在您53岁时,单位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做出辞退处理,也证明双方系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您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并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劳动合同关系并没当然终止,而一直延续到您53岁,单位单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止。
3、根据宪法第44条、第45条和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国家应为其提供这种保障,但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时,用人单位继续聘用这些人员,如果认为他们之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且实践中双方很少签订聘用协议,明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等内容,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这些人员的权益将如何得到保障?
之前处理的这个案例已经胜诉并获得补偿,建议阿姨您找个熟悉相关法律的律师,您胜诉的几率在95%以上。
但如您是50岁之后才入职的,就没有办法受到劳动法保护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㈨ 超过五十岁就不受劳动法保护了吗太不公平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再是劳动关系。如果单位继续留用,那么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属于合同法管辖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管辖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