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老党员有什么待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民政局、财务局: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
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
《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
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与下拨
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25%;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50%。
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其解决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分别下拔到省级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省级组织部门与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及下发的有关文件抄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
三、老党员人数的统计
各地组织部门应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分1937年7月6日以前、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三个时期入党的党员和其中已享受其他抚恤补助的党员四种情况,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统计老党员人数。省级组织部门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后报中央组织部,抄报民政部、财政部,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2006年,请省级组织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上报中央组织部,抄报民政部、财政部,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汇总数据以2005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为准。民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提供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情况。
四、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
由老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拟补贴对象,并填写《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后,报县级组织部门复核。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补贴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于每年春节前和“七一”前,分两次将生活补贴发放到老党员手中。2006年对老党员的生活补贴,于10月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老党员。
享受补贴的老党员去世后,其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县级组织部门要及时注销,并通知民政部门从下一次发放时停发补贴。
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严格补贴发放手续。县级民政部门对财政和组织部门每年安排的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上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的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对虚报冒领补贴、不及时核减补贴人数或无故滞留补贴资金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
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是中央的一项重要决定。这项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给老党员。
省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应于每年年底汇总本地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汇总情况上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于生活困难的其他老党员,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也要及时了解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㈡ 六十岁以上的退伍军人 ,老党员可以享受国家什么样的待遇
一、根据省民政复厅、财政厅制《关于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民优〔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给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06〕579号)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1949年9月30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150元不等;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标准,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补贴。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㈢ 农村65岁以上老党员每年多少慰问金
只说重点: 慰问一项,各地有所不同。
每年的春节前,政府部门都会组织慰问,
金额的多少,只能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而慰问并非农村65以上党员就全部!
具体事宜,
只能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㈣ 农村党支部成员有没有年龄规定,而公务员中的中共党员60周岁就的退休。这种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应该一致。
农村党支部成员,不是国家干部,也不是国家公务员,没有60岁退休的规定,因此没有年龄限制,
㈤ 1、共产党员有什么待遇政策尤其是农村老党员(30年党龄)
摘要 2021年30年党龄的党员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补贴,只有作出相应贡献的人才能领取相应补贴,补贴并不多。根据政策内容,党龄20年以上的老党员每年给予60元至120元的党龄补贴,但是享受党龄补贴的范围是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或曾经为村(社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的党员,进入老龄后转入村(社区)的党员原则上不在享受补贴范围之内,这是国家对乐于贡献的老党员的认可与关怀。
㈥ 农村60岁以上党员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爷爷在我们村儿当干部,从十八岁的到五十岁,文书,村长支书现在有没有补天有什么优惠政策,
㈦ 农村老党员年终总结
强调组织、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㈧ 60岁党员每月补贴是多少
您好:并不是所有60岁的党员都有生活补贴。但如果是农村老党员,还是有一定生活补助的。这也是农村老党员应该享受的福利。所以我们家的老人如果是老党员,一定要时刻注意当地的补助政策。而且不同地区的老党员每个月的补助标准不一样,但一般都是一样的。我给你简单解释一下。1.具体补贴标准。 农村老党员的补助人员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经中央、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在《关于调整部分特护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农村老党员给予生活补助。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时期对农村老党员的补助标准也是不同的。例如,以前的补贴标准如下:1、1937年7月6日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一年是1800元。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共计1440元。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月补助80元,每年补助960元。上述补贴标准不适用于已享受优抚对象养老金的老党员。因为已经享受优抚对象抚恤金的老党员,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而且规定在本通知下发前,补贴标准低于上述规定的,按照补差原则发放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规定的,地方政府仍可按原标准支付。补贴资金来源。因为老党员的生活补贴各地不一样,这些补贴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担。按照现行规定,国家将承担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七省市所需资金的四分之一。在其他省市,国家承担所需资金的一半。此外,国家负担的这部分经费由中央和中央经管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是省级机构和财政部门共享的。最重要的环节是补贴申请流程。符合补贴对象的,如果不符合申请要求,那么国家不予补贴。很多人不理解这个政策。
【法律依据】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㈨ 60岁党员每月补贴是多少农村老党员党龄补贴政策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