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仲裁院认为超过60岁就不予受理!
【1】你说的是劳动争议仲裁院吗?
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是年满60周岁版,
和单位发生争议权,当然劳动争议仲裁院不会受理。
【3】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单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仲裁院不是属于劳动争议的,
根据仲裁法可以受理劳动者关于仲裁的案件。
Ⅱ 我父亲年满60岁,还可以进行仲裁吗
建议详细介绍情况,以便于律师分析。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年满六十周岁既已达到退休年龄,与单位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如果不是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相应的申请(如果并非本人的劳动争议、而是作为代理人例外),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Ⅲ 劳动者超过60岁算不算劳动者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满60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按实际情况,劳动者已经超过60周岁,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但可以适用民法及民事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法律分析】
劳动者超过60岁算劳动者,能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3、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4、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劳动者超过60岁算不算劳动者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权利的法定年限是16—60岁,你这不属合法劳动者了。申请仲栽不会受理了。关于养老保险主张年限为两年你这又过了。难整了,可能你维权艰难了,也许没有结果了。
Ⅳ 仲裁超60岁不受理怎么办
年满六十周岁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受劳动法保护,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只要有证据就能胜诉。
Ⅵ 如果年龄超过六十岁,劳动争议就不能声请仲裁了吗、该怎么办
已经超过60岁,应该是属于退休的年龄,不属于劳动仲裁管理的范围,可以直接法院起诉
Ⅶ 职工六十周岁以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交社会保险,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按目前的退休年龄来说,六十周岁的人必须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因为缴费不足而导致办理不了退休手续,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
Ⅷ 超过60岁劳动仲裁
按照相关规定超过60周岁就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了,但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索要赔偿
Ⅸ 是不是年龄超过60岁就不能走劳动仲裁
是不是年龄超过60岁就不能走劳动仲裁?
是的呢,超过60岁就不是劳动关系,只能是劳务关系。
有纠纷只能去法院诉讼了。
Ⅹ 劳动仲裁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前款所列为一般情况,但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劳务关系处理。由此看出,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才是构成劳务关系的必要条件。另外,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年龄下限有明确规定(16周岁),但对于劳动关系构成年龄的上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应区别对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