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50岁以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专各地属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
2.如北京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地明确规定不得认定工伤。而上海市等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支付。另外,如河北省等地没有就离退休人员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情形单独作出规定。
3.只能说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
2. 关于50岁以上女性工伤问题
你说的:
关于来50岁以上女性工伤问题我源妈去年在单位上班发生工伤,但已满50周岁现有一下几个问题
1.50周岁以上女性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2.若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是否也应该按照工伤赔偿?是否需要提起民事诉讼?
3.伤残鉴定是否需要法院或社保部门出具文书?还是自己去就可以了
我说的:
看了你的问题和补充,我想回答,但是看了你的悬赏,又有点儿害怕了,怕你是在骗取网友回答。
你的问题回答起来会很麻烦,被你骗了实在是冤。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一句话:律师不是免费的午餐,有时候拿了你的钱还照样忽悠你。
如果你想知道我的回答,可以追问。
3. 女人超过五十周岁可以工伤认定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4. 女的50岁能工伤保险吗
现在没有关于工伤退休的规定。只能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常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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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劳动法规定女是50岁还是55岁属于职工现在老妈是51岁在车间受伤。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私企、国企?如果是国企还有可能是女干部,否则就是工人身份。女干部55岁退休回,女工人50岁退休。
如果你妈在答50岁之前进入这家企业,但企业没有给你妈办理退休,你妈就没有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换言之,你妈和单位应该还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应该有社会保险,就可以认定工伤
不能用年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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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劳动局追究该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社保、不办理退休的责任。
其次,在追究责任、确认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再谈工伤的责任。否则就只能由法院认定前面都是劳务关系,非常吃亏的。
6. 企业在职超过50周岁的女性不能认定为工伤吗
只要没有办理退休,没有享受退休待遇,即使超过了50周岁,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的,依法也应该认定为工伤。
7. 50岁以上的女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法规定女性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从而社保规定到达50岁退休年龄时就不能按在职职工征缴养老保险(有些因缴费不足15年或划入55岁退休的灵就参保人员),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也要改签劳务合同。
你的问题适用于上述情况,那么,属于劳务人员的工伤问题要看劳务合同中有关工伤的约定。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有关社保已经不能由单位代扣代缴(含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所自然不再对工伤负责理赔。而劳务合同中双方不一定是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所以必须在劳务合同中有工伤谁来负责的条款,而且不适用于用劳动法来进行裁定,如你的权益如果认为需要维护,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用人单位由法院裁决。当然,这样的工伤赔偿还是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8. 50岁以上的女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摘要 大概赔偿在十万左右
9. 女性年满50岁以上可以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吗
字面上可以这么理解,因为很多文化低的女性过了50周岁就没有单位招聘了,只能去做比较辛苦又不隐定的工作(不买社保的公司),否则就只能失业了。